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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至28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八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赖碧涛,副主任余建地、王立文、张知通、廖丽青,秘书长蔡金明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钟科,市法院院长陈枫,市检察院检察长董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赖碧涛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及《福建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23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23年市本级决算(草案)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3年市本级决算的决议》《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赖碧涛为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被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上,赖碧涛还就落实好本次会议各项议题提出要求。他强调,要强化担当作为,加强统筹谋划,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履职质量和成效;要增进民生福祉,认真抓好跟踪监督,用心用情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要严格遵规守纪,常敲思想警钟、常紧纪律之弦、常存敬畏之心,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市人大研究室)
6月18日至19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周联清带队来明开展《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古厝古建筑保护利用工作的决议》宣传贯彻情况调研,并走访联系全国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赖碧涛,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廖丽青陪同。
周联清一行先后深入永安市、大田县等地,实地察看吉山抗战文化遗址、萃园、复兴堡、“第二集美学村”、芳联堡等特色古厝古建筑,详细了解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古厝古建筑保护利用情况,并与基层文物保护单位工作人员面对面交流,听取加强古厝古建筑保护利用的意见建议。
周联清指出,古厝古建筑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延续八闽历史文脉的重要载体,是不可再生的宝贵历史文化遗产。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自觉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充分利用古厝古建筑文化资源禀赋,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助力文化强省建设和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要进一步强化政策、资金、人才等要素保障,加大保护力度,坚持保用结合、以用促保,进一步推进古厝古建筑的活化利用,实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让更多古厝古建筑在活态传承中融入新时代焕发新活力。全省各级人大要压实工作责任,依法加强监督,督促各有关方面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决议,进一步保护好利用好我省古厝古建筑文化遗产,切实做好人大决议工作“后半篇文章”。
调研期间,周联清一行前往永安市小陶镇五一村,走访看望全国人大代表许光园,详细了解代表履职和乡村振兴情况,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市人大教科文卫工委)
6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赖碧涛主持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围绕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等内容进行专题研讨。
会议要求,要坚持学深悟透,准确把握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坚持服务大局,找准找实人大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不断提升人大助力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的履职实效;要坚持统筹推进,在“深”字上下功夫,在“实”字上做文章,在“严”字上求实效,不断推动常委会机关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市人大研究室)
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海峡两岸乡村融合发展试验区工作推进情况调研
6月17日至18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余建地带领调研组,对我市海峡两岸乡村融合发展试验区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实地察看了清流县台湾农民创业园、泰宁县耕读李家森林康养基地等地,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市、县政府有关工作情况汇报,与在明台企负责人、台湾专家学者等座谈交流。调研组建议,一要扛牢建设试验区的重大使命。要充分认识建设海峡两岸乡村融合发展试验区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突出政治引领,抢抓发展机遇,在融合发展上探新路、作示范。二要提高涉台项目运作质量。围绕特色现代农业、森林康养产业、乡村共建共治、两岸交流合作四大融合行动加强项目策划,争取更多配套支持政策,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招商力度,服务好存量企业。三要完善政策机制。坚持以台胞台商需求为导向,研究出台创新政策,探索设立政策基层试验点,建立健全服务机制,切实解决台胞台商遇到的难题。四要深化平台交流融合。创新开展客家文化交流活动,推动朱子文化入台交流、沙县小吃走进台湾、万寿岩遗址申报海峡两岸交流基地,提升林博会办会成效。(市人大侨台工委)
清流县人大常委会开展法院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情况调研
6月25日,清流县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对2021年以来县法院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情况开展调研。调研组召开汇报座谈会,听取县法院工作情况汇报,并同县检察院、工信局、市监局、工商联、部分民营企业、法院有关庭室等负责人进行座谈交流。调研组建议,要坚持罪刑法定原则,依法平等保护民企合法权益,妥善处理涉民企民商事案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增强民企创业创新创造动力。要规范涉民企信用惩戒,注意区分“失能”与“失信”,审慎采取强制措施,依法及时解除符合条件保全措施,努力兑现民企胜诉权益,切实维护民企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要积极回应民企司法需求,健全完善立审执兼顾机制,深化数智赋能,推进繁简分流、纠纷多元化解,提高审执质效,降低诉讼成本,减轻民企诉累,努力构建民企健康发展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清流县人大办)
明溪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调研
6月27日,明溪县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对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开展调研。调研组察看了县侨乡体育中心、老体协活动中心、全民健身中心、第二实验小学、盖洋镇村头村花海运动休闲小镇、盖洋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县文旅局及相关部门工作情况汇报。调研组建议,要进一步加强对公共体育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强化对项目建设的规划、落地、运营和使用,主管部门要统筹谋划、整合部门资源,有关部门要协同配合、共建共享。要进一步优化服务设施和配套服务,尽力做到城乡、小区均衡发展。要进一步提高各种体育设施的利用率,统筹推进单位内部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和综合利用,高效推进各类体育设施的使用,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明溪县人大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