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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县人大:持续跟踪问效 守护绿水青山

2020-09-21 15:41    来源:市人大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吴文娟

 

近年来,明溪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将“一重山”保护工作列入监督议题,坚持多种监督方式并行,连续多年监督跟踪问效,促进明溪生态环境保护和改善。

牢固树立“绿色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生态立县”和“宜居县城”的发展目标,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的职能作用。连续8年将“一重山”保护工作列入常委会监督议题,每年安排一名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带领检查组,对“一重山”保护工作进行跟踪、检查、问效,形成审议意见,提交县政府办理,并坚持“不达目的,绝不收兵”,督促县政府每年都将“一重山”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守护好明溪的青山和绿水。

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手段,持续发力,推动“一重山”保护工作向纵深发展。

开展专题调研。每年组织部分市县人大代表,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了解、实地查看、召开相关部门汇报座谈会等多种方式,持续对“一重山”保护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并针对存在的问题,要求政府和有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进行综合整治。同时,加大“一重山”保护宣传的力度,提高全民保护“一重山”的思想认识。

开展专题询问。结合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情况调研,向基层代表发放征求意见表,并组织开展专题询问,围绕群众、代表反映集中和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询问政府及有关部门,全面了解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情况及推进措施。

开展重点建议督办。将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解决林业纠纷、加强水土保持工作、加快林木收储进度等建议与“一重山”保护工作紧密结合,列为重点处理建议,由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相关委室主任协助督办,规范办理工作流程,完善办理工作机制,督促牵头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分工合作,共同研究办理措施,不断提高建议办理工作质量和效率。

县人大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通过督促县政府有关部门形成合力,精准施策,通力协作,实施综合治理。近年来,政府及有关部门持续把好对高速公路、省道、重点水源保护地及城区周边等“一重山”采伐审批,连续三年没有审批重点区位“一重山”林木商业性采伐;持续推进造林绿化和林分修复,近年来共完成造林绿化10余万亩;持续加大林业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破坏“一重山”的各类违法行为,2018年来全县共查处各类林业案件221起,共行政处罚225人次,移送起诉刑事案件3748人。

通过多年努力,全县新增造林面积13.35万亩,低产林分改造面积1.68万亩,林木蓄积量增加78.7万立方米,大大提高了森林改善环境、保持水土、涵养水源、调节气候、维护生态平衡等生态功能;境内高速公路、省道204306线等重要交通走廊的森林生态景观也得到持续提升,实现了生态“高颜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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