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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推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2020-09-21 15:48    来源:市人大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刘敏

20169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是一部关于社会组织和慈善制度建设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对加强社会建设、促进社会进步具有重要意义。实施四年来,这部法律在三明的贯彻实施情况如何?今年7月,三明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就慈善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从检查情况看,全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慈善法,慈善工作在灾害救助、贫困救济、医疗救助、教育救助、扶老助残和其他公益事业领域发挥了积极作用,全市慈善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成绩固然可喜,但问题也不容忽视。慈善文化氛围尚未有效形成,有关人员对法律未能全面熟悉充分掌握,慈善组织认定工作相对滞后,慈善活动流程规范与法律要求存在差距,不少地方未能打通优惠促进措施落实的“最后一公里”等问题,在执法检查中暴露了出来。

827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慈善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存在的问题建言献策。

健全监管机制,规范慈善活动

近年来,以水滴筹、轻松筹等为代表的一批网络求助平台快速发展,帮助一些陷入困境的大病家庭解决燃眉之急。但存在部分求助存在信息不真实、善款流向不透明等问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应明确网络慈善活动的定义与边界、网络募捐行为的规划、网络平台的相应责任,以及禁止以慈善为名的网络慈善欺诈行为。”多数组成人员对加强网络慈善监管提出建议。

慈善的一个重要特点,是用社会捐赠的钱物从事慈善活动。慈善财产的使用情况、效果如何,都是公众关注的焦点。慈善监管工作的开展情况,是此次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

从全市情况看,慈善组织运行资金主要来源于自筹和定向募捐,募捐资金总量少,资金使用不充分、使用效益较低,影响了慈善公益活动的开展。部分慈善组织未能及时主动公开慈善组织信息和慈善活动信息,未能有效保护捐赠人的知情权。

“要强化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并落实日常监督检查、重大慈善项目专项检查等制度,对违法违规慈善行为依法查处。”黄月珍委员建议。

公信力是慈善事业的生命线。发展现代慈善事业,需要加强我市各级各类慈善组织自身建设。对此,组成人员建议“要督促慈善组织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及时规范公布慈善款物募集和使用信息,提高资金的透明度。要合理设计慈善项目,建立项目管理制度,优化实施流程,降低运行成本,提高慈善资金使用效率。”

壮大服务力量,激发慈善活力

目前,全市具有公益性质的社会组织达1250多家,依法登记的慈善组织仅21家,占比仅1.7%。全市13家慈善总会尚有7家未登记认定为慈善组织,慈善组织体量规模偏小严重制约慈善事业发展。激发慈善组织内在动力,壮大服务力量迫在眉睫。

“我市慈善组织认定工作相对滞后,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规范办事程序,简化审批流程,督促慈善组织规范运行。对目前尚未认定的7家慈善总会督促其尽快完成认定。”谢辉添委员指出。

慈善事业发展离不开人才支撑。从检查中发现,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普遍未能认识到慈善行业需要机构管理、筹集款项、项目运作等多方面的专业人才。各级民政部门在慈善工作方面的人员配备有限,部分县(市、区)民政部门没有专职从事慈善工作的人员。

“要确保有专人负责慈善工作,配备执法力量监督和管理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要探索各类院校与慈善组织合作培养慈善专业人才的发展模式,建立一支具备相应知识和经验的从业人员队伍。支持名人、名流、企业家担任慈善总会、基金会会长或法人代表,激发行善活力。”加大慈善人才队伍建设是常委会组成人员关注的焦点之一。

推动措施落实,促进行业发展

慈善法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制定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执法检查组指出,各级政府是否制定出台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激励和促进措施,实施效果如何,必须予以重点关注,并推动完善。

从全市情况看,各级政府尚未制定出台相应的具体政策,部分措施缺乏可操作性。如,财政支持方面,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和规模有待进一步扩大。税收优惠方面,企业和个人捐赠未能完全享受慈善税收优惠的现象仍有存在。用地支持方面,初创期慈善组织,亟需解决办公场所或办公场地租金的困难。褒奖表扬方面,对为慈善事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的企业和个人,我市尚未建立激励措施。

围绕促进慈善事业发展中发现的短板和不足,常委会组成人员积极建言献策。

“市政府要尽快出台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相关部门要将慈善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财政投入、用地支持、税收优惠、褒扬奖励等措施。”池明流委员建议。

“要抓紧建立慈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部门之间要形成有效合力。要探索建立‘慈善时间银行’回馈制度,鼓励更多的人参与慈善公益活动。”郭颖委员认为。

慈善事业发展离不开政府引导扶持。“要扩大政府购买慈善服务的规模,创建具有三明特色的慈善项目品牌,持续助力社会治理、脱贫攻坚、疫情防控、扶贫济困等工作。”龚祖清委员说。

慈善作为实现第三次分配的关键要素,是实现社会救助制度和兜底保障制度的有益补充。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对慈善法实施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开展跟踪监督,推动慈善法在我市全面贯彻实施,进一步营造依法行善、依法治善的良好法治环境,切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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