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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监督助力河湖水常清

2021-05-18 09:30    来源:市人大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党的十八大以来,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和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围绕推动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落实落地,一届接着一届,常态监督推动河湖长制落实,持续把河道水生态环境保护作为人大监督的重中之重。20204月,三明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落实河湖长制保护河道水生态的决定》,力促全市河道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彰显人大担当、人大作为。

跟踪检查掌握实情

《决定》实施一年后,效果如何?2021年,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将监督《决定》贯彻实施情况列入常委会当年工作计划。3月,市人大常委副主任张知通带领调研组,对《决定》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先后察看了大田县广平镇海鑫矿业有限公司、奇韬镇奇韬龙床石灰厂及沿河废弃矿山,泰宁县上青乡崇际村河长制文化长廊、金溪流域河(湖)保护协同中心暨诉源治理实践基地等,并与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部分镇村河湖长进行座谈。

从调研情况看,过去一年,我市7个县进入全省62个县级行政区水质排名前十名,数量全省第一;主要河流Ⅰ-Ⅱ类优质水比例100%,全省第一;国(省)控和小流域断面水质排名全省第一;《2020年福建省河湖健康评估蓝皮书》显示,三明河流健康合格率达100%,其中健康综合指数一级的河流全省22条,三明有13条,占59.09%,比2019年提高19个百分点。三明地表水环境质量连续多月进入全国地级市前30名,今年1月,在降雨较往年减少25%的情况下,三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综合排名位列全国第19位,比原来最佳排名的全国第23位,又进了4个位次。20205月,我市的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也因推进力度大、成效明显,被国务院办公厅正向激励通报表扬。

深入调研直击问题

成绩固然来之不易,但问题依然存在。

在大田县奇韬镇奇韬龙床石灰厂及沿河废弃矿山现场,调研组成员看到待治理的废弃、关闭矿山依然较多,部分沿河地区废弃矿山植被恢复不到位,矿山“边开采边治理”等措施难以有效落实。在奇韬镇文江溪流域,调研组成员看到河流水质比去年相比改善很多,但部分矿山水土流失治理不到位,选矿洗矿、矿石乱堆放导致河流污染的问题依然突出。

一些基层干部反映,现在联动执法质效不高。全市除大田县、沙县经省政府批准成立生态综合执法局,依法独立开展行政执法,其他县(市、区)综合执法大队均为非正式机构,未经授权或委托执法,无独立执法权,每次联合执法必须由县领导开协调会协调组织,执法效率低。

基层群众反映,有的村河道专管员工作积极性不高,消极怠工现象时有发生,在实际巡河中,发现河道、岸边有垃圾时,处理速度慢甚至不处理,河道巡查制度未能真正落实到位。

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深入河湖管理一线,收集整理一个个具体问题,形成调研报告,为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工作报告做好准备。

建言献策共谋良方

429,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决定》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认真审议,对照《决定》的内容和人民的期盼,以问题为导向,积极建言献策。

针对部分矿山、在建工程水土流失与污染治理缺乏力度的问题,张运明委员建议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要组织力量,摸清我市在册废弃、关闭矿山,选矿洗矿作业,在建工程等水土流失污染治理现状,严格落实水土流失污染治理工作的责任单位、责任人。谢辉添委员补充:“要坚持治理资金多元投入,探索‘谁治理谁受益’的生态修复模式,逐步构建‘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的矿山、交通工程施工等生态修复体系。郭颖委员认为要坚持绿色引领治理模要,全市的矿山开采、在建工程、选矿洗矿作业等全部要达到绿色开发施工建设要求,对不具备绿色矿山建设条件,在建工程水保措施不到位,选矿洗矿水污染严重的项目,要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关闭退出。

“河湖治理,关键还是在人,群众的意识没有跟上,政府投入再多的钱也没用”。陈建芳委员认为,各地要立足实际,以入村入户宣传为工作重点,以入脑入心为工作目标,针对乡镇农村基层宣传引导不足的问题,要充分调动乡镇参与宣传引导的工作积极性,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乡镇农村的宣传引导工作,使河湖长制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支持。

“建议探索培育‘三明河湖长制生态文化’。”龚祖清委员提出,建议文旅局、文明办等部门总结提炼我市河湖长制工作经验做法,结合我市文旅康养产业发展,挖掘市县沿河湖地区的人文资源、风土人情等文化底蕴,探索培育我河湖长制生态文化精品项目。如,可以充分借鉴将乐县常口村做好水文章的经验做法,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变为现实。

“赏罚结合,严格考核奖惩,才能确保河湖长的履职到位”。对履职不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河湖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江长虹委员认为要严肃追究相关河湖长和部门责任。对于主动担当、履职尽责、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任务落实好、河湖管理保护成绩突出的地区和优秀河湖长、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地可结合实际按规定予以表彰或奖励。

未来,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常态化开展河湖长制监督,相信随着“河湖长制”工作的不断落实,清清河湖一定能滋养出金山银山。

(责任编辑:张丽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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