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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条例“修枝剪”,助力生态“高颜值”

2021-07-27 14:18    来源:市人大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三明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执法检查侧记

  孙征宇

  绿色,正逐渐成为人民日益关注的主色调,成为人民定义美好生活的关键词。绿色梦想要落到实处,法治保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市人大常委会紧扣时代主题、顺应人民群众呼声,于2019年101日制定出台了《三明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今年5月,在《条例》实施一年后,又组织开展了执法检查,发挥法律巡视的利剑作用,为提升城市生态颜值注入强劲的人大力量。

  紧扣条例:让普法与检查相结合

  徒法不足以自行。《三明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出台后,如果不能做到广而致知、普遍尊崇、严格执行,那就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

  执法检查,是普法形式之一。为了提升监督实效,市人大常委会专门举行学习培训会和专题汇报座谈会,邀请立法和业务部门专家对执法检查组全体成员进行培训,系统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条例》重点内容、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实践等方面知识。同时,通过“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向334名市人大代表发送《条例》并征求法规贯彻实施中的意见,掀起了新一轮的学法、用法、守法热潮。

  “执法检查不是一般性的工作检查,而是对法律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必须紧扣法律制度、法律规定、法律条文开展检查。”在执法检查汇报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王立文对执法检查提出明确要求。

  “《条例》第五条规定: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园林绿化相关工作。检查发现,有关部门的宣传大多是口号式、条幅式的标语,没有根据不同情况、责任主体、重点单位、行业企业进行针对性宣传普及。”江长虹委员对照条例指出宣传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针对性建议:“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针对不同行业、不同群体、不同区域、不同地段采取不同的宣传方式,实施精准宣传,真正把条例所设计的制度规范、行为方式、处罚标准向市民群众宣传,增强广大市民的法治意识和守法自觉性。”

  “部分背街小巷、公共区域交接处公共绿地疏于管理,养护管理责任不落实、职责不清。”余梦华委员直指发现的问题。

  “相关主管部门在执法中存在执法刚性不足、行政处罚少等问题。”陈红梅委员指出。

  ……

  一连串尖锐问题,直击《条例》实施中的短板。无论是在现场,还是在座谈会上,检查组成员都紧扣法律条文,较真追问,不放过每一个问题,并反复强调,只要把《条例》落到实处,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就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增绿护绿:让城市提品质

  目前《条例》在我市究竟贯彻落实得如何?一组数据引人关注:截止目前,全市城市绿地面积约6514.59公顷、绿化覆盖面积7590.81公顷、公园面积939.9公顷、绿道193.29公里,建成区绿地率、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到40.53%、84.95%、14.89平方米,指标均处全省前列。

  谈成绩实事求是,指问题直言不讳。市人大代表、三元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高工叶明安指出:“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山区地形狭长、城市建设用地紧张等因素对我市城市园林绿化的影响越来越突出。我市的城市园林绿化显现出总量不足、品位不高、重建轻养等问题,毁绿占绿现象也日益增多,这些严重影响了城市品位的继续提升和人居环境的进一步优化。”

  “市区市树市花种植数量少、规模小,市区江滨路、新市路等主要路段,存在长势差异大、树冠冠幅小、枝叶稀疏等现象,群众对市树市花知晓率低。”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市人大代表、三元区环境服务中心队长刘忠成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要注重因地制宜,城市园林绿化应当结合城市双修工作,优化植物和园林绿化设施配置,突出山水园林城市特色,体现我市红色文化、客家文化、闽学文化等地域文化元素。”

  “目前,我市园林绿化品质与群众对优美人居环境的需求还有差距。对标国家园林县城标准(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8%),目前仍有4个县存在差距。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积极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园林县城,补齐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不足等短板,进一步提升城市园林绿化品质。”市人大代表、沙县区林业局教授级高工林华经过深入调研,提出的建议言之有物,数字、实例信手拈来。

  为提高人大监督的科学性、专业性、权威性,此次执法检查采取重点检查与上下联动、实地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等方式开展,邀请了包括10位专业人大代表在内的专家参与执法检查,为执法检查提供了科学支撑和专业意见。

  建章立制:让修剪不任性

  “小区内的树木可以随意修剪砍伐吗?”“夏季高温的时候能不能修剪树枝?”“小区里香樟树枝很高,应该怎么修?”“低矮的灌木能不能抽空一些?”不少群众对小区树木修剪砍伐存在疑惑。

  2020年11月,市区美地大道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擅自砍伐小区内66棵树木,非正常修剪162棵树木,市民高度关注,反映强烈。群众的关切就是人大的监督所向。执法检查组坚持问题导向,动真碰硬,抽查了该小区,用案例和数据说话,真正形成监督压力。据悉,相关部门对美地大道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擅自砍伐的行为作出了在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按五倍植株补种,并处以罚款的处罚。

  《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有关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养护的管理制度,制定城市园林绿化导则,细化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加强行业监督和技术指导”。检查发现,在《三明市园林绿化导则(试行)》出台后,沙县、永安、泰宁等3个县(市、区)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未根据当地园林绿化特点和实际情况细化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正是由于园林绿化管护工作缺乏明确的规范和有效指导,随意砍伐、修剪不规范问题才成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的痛点。”陈建芳委员直指问题症结,她建议“市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对标《条例》,在年内作出配套的具体规定,细化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如何更好建章立制成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关注的焦点。江长虹委员建议“要严格落实居住小区、商住楼等项目园林绿地平面图公示制度,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要建立健全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绿线管理具体办法等制度,统筹规划‘红线’‘蓝线’‘绿线’等城市控制线,用良法善治促进我市园林绿化事业发展。”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蔡金明针对建立长效机制提出建议。

  从《条例》的落实到制度保障,常委会组成人员言之凿凿,有理有据地出谋划策。

  长效长治需要制度的保障。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议意见的办理,市本级正在开展《三明市城区绿地系统规划(2012-2030)》修编工作,城管部门及时研究出台《三明市区城市绿地养护管理奖惩规定(试行)》《三明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配套政策,为城市园林管理工作明确了规范。截至目前,市本级和11个县(市、区)绿化覆盖率均达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园林县城要求。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需,我有所为。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群众的呼声和要求作为监督工作的风向标,用好执法检查利剑,让人大监督“长牙齿”,以法治呵护绿色家园,让百姓共享绿色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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