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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文件】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2-04-27 14:40    来源:市人大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2022年1月6日在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詹积富

 

各位代表:

我受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五年来的主要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在中共三明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来明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加强和改进人大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职能作用,积极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新时代新三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五年来,共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6次,召开常委会会议38次、主任会议88次,作出决议决定53项,制定地方性法规6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16项,组织开展执法检查11项、专题询问9项、工作测评13项、视察调研181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78人次,配合全国、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立法调研、执法检查、工作调研等活动104次,全面完成了市十三届人大历次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

(一)坚持党的领导,加强政治建设实现新提升

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定位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始终,强化思想引领,扛牢政治责任,确保人大工作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持之以恒强化理论武装。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人大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以及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来闽、来明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引领带动常委会及机关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开展学习研讨、代表交流等活动,引导全市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进一步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信自觉。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扎实开展省委“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和市委“牢记新嘱托、增创新优势、再上新台阶”活动,不断筑牢人大干部的思想根基。

不折不扣贯彻市委决策部署。坚决服从市委的领导,认真贯彻市党代会及历次全会精神,完善请示报告制度,落实市委对人大工作的要求,确保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得到充分实现。按照市委关于“牢记新嘱托”、推动“四个再出发”的部署,市县两级人大联动监督医保基金使用健康效益情况,作出《关于继续深化三明医改进一步提高医保基金使用健康效益的决定》,听取审议中医药事业发展情况报告,助推我市新时代健康保障体系建设。围绕市委重大决策,依法作出《关于同意上报我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方案的决定》《关于我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若干问题的决定》,保障我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依法有序完成;就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全面落实河湖长制、设立“三明市企业家日”等作出决议决定,制定《三明市荣誉市民称号授予办法》,起草关于奋力推进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的决议提交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把市委的重大决策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修订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工作人员办法,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选举任免程序。落实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全国和省人大常委会作出的相关决议决定,及时向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发出倡议书,广泛动员代表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组织机关干部共同参与社区疫情防控,大力推进依法防控、依法治理。按照市委安排,常委会班子成员积极参与推进“四个再出发”、打好“八大攻坚战役”等中心工作,挂钩服务“三大一重”项目,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加快建设。

与时俱进推动地方人大工作完善发展。认真贯彻中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部署要求,不断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市生动实践。人大组织建设更加完善。落实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增设社会建设、监察和司法两个专委会,充分发挥专委会的职能作用,着力提升专委会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通过典型示范、总结提升,立足基层人大工作实际,以“把组织架构抓好、把法定会议开好、把代表工作做好”为主要抓手,持续推进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整体水平提升;创新推广“人大代表在身边”工作,依托“线上+线下”履职平台,方便群众联系代表,促进代表发挥作用。这两项工作得到省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代表选举圆满完成。认真贯彻宪法和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落实省、市委工作意见,依法作出关于换届选举若干问题的决定,精心指导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严肃换届纪律,新一届9777名市、县、乡人大代表顺利选举产生,代表结构进一步优化,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供了坚实基础。

(二)坚持立法先行,推进法治建设迈出新步伐

紧扣立良法保善治,强化立法引领和推动提高立法质量,监督法律实施,积极推进法治三明建设。

完善立法机制,推进地方立法。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服务发展大局,回应群众关切,突出三明特色,及时制定和调整立法规划及年度立法计划,确保立法工作依法有序。突出生态环保立法,制定《三明市东牙溪和薯沙溪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三明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三明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三明市三元区环城山体保护条例》,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加强制度设计,注重衔接改革,着力解决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不断织密生态环境保护法治网,相关做法作为典型经验在全国人大地方立法培训班上交流。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法,制定《三明市公共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吸纳文明城市创建中好的经验做法,为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机制、提升“满意在三明”品牌建设提供法治支撑。注重历史文化保护,制定《三明市万寿岩遗址保护条例》,着力理顺管理体制,建立遗址本体和周边环境配套保护管理制度,明确行为约束和法律责任,为万寿岩遗址保护提供法治保障。组织开展乡村建筑风貌管理、红色文化遗存、餐厨垃圾管理、居家养老、城市养犬管理等立法调研,论证立法必要性和可行性。完善立法调研、起草、论证、审议等各环节工作机制,设立6个基层立法联系点,拓宽代表、群众参与立法的途径,探索建立重点立法项目由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分管领导共同担任组长的“双组长”工作专班制度,建立公职律师参与立法工作制度,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推动依法行政,督促公正司法。开展环境保护法、文物保护法、慈善法、消防法等11部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听取审议水土保持法、福建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宗教事务条例等7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监督三明市万寿岩遗址保护条例、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等我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实施,针对检查调研发现的问题,从落实法定职责、健全完善机制、解决重点问题等方面提出具体意见,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在本区域的遵守和执行。坚持每年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促进政府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听取审议“七五”普法工作情况报告,作出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推动普法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抓住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禁毒等工作情况调研,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聚焦公平正义开展监督,听取审议法院关于执行工作、家事审判、刑事审判、民事审判、生态司法保护,检察院关于刑罚执行监督、公益诉讼、未成年人刑事检察、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等工作情况报告,开展常委会关于加强生态检察决定、生态审判决定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督促“两院”规范司法行为,提升案件办理成效,增强司法公信力。完善和落实信访事项办理反馈和工作协调机制,五年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2249件(人次),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强化备案审查,维护法制统一。健全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创新规范性文件联合审查方式,加大主动审查力度,推行电子报备和网上审查,落实常委会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制度,不断提高备案审查能力和水平。五年来,共收到报备的规范性文件177件、规章7件,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11件,废止规范性文件1件,开展涉及民法典、计划生育等领域的专项清理工作7项,首次收到公民审查建议并经审查发出书面纠正建议1件,努力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

(三)坚持围绕中心,推动经济发展取得新成效

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不断增强监督实效,全力推动和保障三明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

加强计划预算监督。听取审议年度计划执行、“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等情况报告,督促抓好年度计划和“十三五”规划的实施。组织开展“十四五”规划编制情况的调研和审议,增强规划科学性和可行性。深入贯彻实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听取审议预算调整方案、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的报告,审查批准年度市本级决算、预算调整方案,推进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加强全口径预算审查监督,促进预算更加全面规范、公开透明。2018年起实行预算联网监督,落实每年听取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进一步增强预算审查监督实效性。每年听取审议审计工作、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等情况报告,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对市本级政府性债务、税收工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开展监督,督促市政府依法理财、防范风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听取审议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计划、实施新一轮技改提升行动计划、森林康养产业发展、新材料产业倍增发展等情况报告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听取审议推进全国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城市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情况报告,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开展改善就业环境缓解企业用工短缺问题、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侨资企业发展、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等情况调研,组织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主题监督活动,推动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大招商引资和服务企业发展力度,打造更优质的营商环境。听取审议市级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消防等工作情况报告,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调研,助力统筹发展与安全。高度关注市区经济发展,开展市属国有企业发展情况调研,推动市属国有企业整合壮大,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组织市县联办园区发展、市区工业园区建设等情况调研,推动市政府夯实市区产业发展平台,做大做强市区经济。

助力乡村振兴发展。听取审议精准脱贫、少数民族精准扶贫等工作情况报告,开展三明革命老区苏区脱贫攻坚工作情况调研,持续监督和推动我市打好脱贫攻坚战。听取审议乡村产业振兴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水库建设和管理等工作情况报告,开展我市水果产业、“两茶”(茶叶、油茶)产业发展等情况调研,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并进行专题询问,监督《福建省促进闽台农业合作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听取审议种子产业发展情况报告,跟踪监督我市“中国稻种基地建设”情况,推动稻种基地建设项目列入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名单。听取审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工作、农村金融改革等情况报告,督促市政府做好确权登记颁证,规范土地流转,优化农村金融服务。听取审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对农村新型住宅小区集中建设试点工作、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等情况进行调研,助力村容村貌的提升。听取审议林业科技创新情况报告,开展林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情况调研,促进“林票制”改革,推动林改持续深化。

(四)坚持人民至上,助力民生改善彰显新作为

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热点难点,持续监督问效,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推动社会事业发展。高度聚焦教育事业,听取审议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特殊教育工作等情况报告,联动开展教师法执法检查,对义务教育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询问,组织教师队伍建设情况调研,推动市政府用好教师编制周转池机制,调整优化规划布局,加快教育补短板应急项目建设。始终关注文化事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物保护、民间信仰管理、宗教商业化治理、档案等情况进行调研监督,促进文化软实力的提升。跟踪监督养老事业,听取审议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情况报告,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情况专题询问,推动养老保障水平提高,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听取审议妇女发展、妇幼健康服务等工作情况报告,推动女性人才队伍建设、妇幼健康服务等政策落实,促进妇女事业发展。

助推城市建设管理。听取审议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情况报告,开展荆东片区开发建设、列西龙岗坊古街文物建筑保护等情况调研,推动城市“双修”和老旧社区改造等工作。听取审议城市社区治理工作情况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开展物业管理、市区地下停车场整治等工作情况调研,连续三年对《三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推动市政府完善城市管理格局,创新城市治理机制,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组织市区饮用水源提质情况视察、《福建省城乡供水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调研,开展《三明市东牙溪和薯沙溪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并进行专题询问,推动市政府完善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成立统一管理机构,实施分层取水改造,保障饮用水安全。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每年听取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督促市政府按时完成目标任务,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听取审议我市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情况报告,开展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等“一法一例”执法检查并进行专题询问,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餐厨垃圾管理等工作情况调研,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绿色生态体系构建。听取审议河道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对“河长制”工作落实、水污染防治工作等情况进行专题询问,推动“河长制”组织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促进河道管理与环境整治工作。开展市区东侧后山地质灾害情况调研视察,所提建议纳入《三明市区地质灾害防治暂行办法》,有力推动市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中华环保世纪行(三明)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的生态环保意识和法治意识,营造绿色发展良好氛围。

(五)坚持强化保障,促进代表履职焕发新活力

突出代表主体地位,积极构建新型工作平台,服务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权、充分发挥作用。 

搭建代表履职平台。推广和深化“人大代表在身边”工作,建成线上市县两级代表履职微信平台,加强线下142个“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规范化建设,健全群众诉求处理反馈、代表履职监督激励等工作机制,拓展代表听取民意和群众反映诉求的互动交流渠道,有效打通代表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五年来,组织开展“集智聚力助脱贫,人大代表在行动”“人大代表走基层,助力群众奔小康”“亮身份、晒履职、办实事”等主题活动,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丰富闭会期间活动。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常委会领导与列席常委会会议代表座谈等制度,拓展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五年来,共邀请代表参与立法调研、执法检查、法规制定征求意见等活动530人次,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256人次,实现基层代表全覆盖。组织代表开展初任培训、履职培训289人次,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围绕持续做实做足“四篇文章”、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等主题,组织代表2100余人次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注重发挥人大代表的模范带头作用,向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发出《争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表率》等倡议,得到广大人大代表的积极响应。增设代表履职服务中心,制定市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管理使用的意见,建立市人大代表履职补助制度,提高代表履职保障水平。

加强代表建议督办。完善代表议案提出、审议、处理机制,将处理代表议案与研究制定立法和监督工作计划结合起来,认真研究办理,本届2件代表议案均已办结并答复代表。加强代表建议交办、分办、督办等各环节工作,坚持代表建议办理“督办月”、办理结果“回头看”、听取审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等工作机制,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取得实效。完善重点督办机制,每年确定8件重点督办建议由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并对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以点带面、以质促效,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实效的提升。五年来,代表在人代会和闭会期间提出的1172件意见建议已经全部办理,代表所提问题当年已经解决或计划解决的占91.1%,代表对建议办理结果表示满意的占88.1%、基本满意的占11.9%,一批代表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如通过“面对面共商”的方式,督办关于组建三明教育学院的建议,促成三明电大和市教科所整合,组建三明教育学院,进一步提升我市基础教育科研服务水平;运用“脚底板工作法”,实地督办城市公共交通建设管理方面的建议,推动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完成富兴堡片区公交线路延伸,将市区碧桂园小区道路移交市政管理,解决万达路口交通秩序混乱的问题;发扬“钉钉子”精神,跟踪督办关于满园春夜市扰民的建议,推动满园春夜市搬迁至列西龙岗。

(六)坚持守正创新,提升工作质效展现新形象

主动适应新时代人大工作需要,以党建为引领,全面加强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不断提升依法履职水平。

加强党的建设。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常委会及机关党的建设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健全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的理论学习、议事决策等制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研判分析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支持派驻机关纪检监察组工作,持之以恒推进正风肃纪。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省、市实施办法制定为基层减负的具体工作意见,进一步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倡导“冲冲冲”的工作作风。重视加强机关党建,深入开展“亮灯行动”、“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对照市委巡察整改要求,明确责任清单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完善工作方式。始终把调查研究作为人大工作的基本方法,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统筹安排,深化成果运用,尤其注重对调研中发现的一些关键性问题作更为深入的专题研究,五年来就调整行政区划推动我市区域经济发展壮大、加强市区儿童户外活动场所建设等专题形成35份呈阅件,为市委决策提供参考。强化执法检查,按照人大执法检查就是“法律巡视”的定位,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组织专题询问,并于次年进行“回头看”,有力地促进法律法规在我市贯彻实施。完善专题询问和工作测评,贴近社会关切和法治热点开展专题询问,更加注重随机提问和跟踪追问,通过各类媒体公开询问现场情况,增强专题询问的针对性和影响力;将工作测评作为督办代表建议和审议意见的重要手段,在总体测评的基础上细化测评项目,多层次反映测评情况并及时向社会公开,使工作测评成为监督问效的“利器”。

提高履职效能。建立健全常委会组成人员、主任会议成员、各委室学习制度,突出对宪法及组织法、代表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全面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职尽责的能力。严格执行常委会党组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议事规则,修订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集体行使职权,依法按程序办事,保障议事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加强机关保障能力,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平安(综治)创建等工作,全面梳理和修订机关工作制度,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培养选拔、交流轮岗力度,开展机关二级绩效考评,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加强人大工作研究形成一批研究成果,全市五年共有57篇论文在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课题调研中获奖。强化人大新闻宣传,办好《三明人民政坛》《三明人大信息》和三明人大网站、微信公众号,完善新闻编审和发布制度,广泛宣传人大工作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的沟通联系,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工作提质增效。

常委会自觉接受省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加强对县乡人大工作的指导和联系,积极宣传推广全市各级人大经验做法,不断增强全市人大工作整体合力,提升整体实效。三元区人大常委会运用监督、重大事项决定等职权,推动行政区划调整、徐碧“城中村”改造和瑞云智慧新城征迁等中心工作,保障市、区委重大决策落实。沙县区人大常委会围绕沙县小吃产业转型升级情况多次开展调研监督推动政府出台提升沙县小吃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助力沙县小吃产业发展再出发。永安市人大常委会在生态司法监督方面持续发力,对生态检察、公益诉讼、生态审判等工作开展监督,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化。明溪县人大常委会打好监督组合拳,持续对“一重山”保护、渔塘溪城区段综合整治等工作进行跟踪监督,助推生态文明建设。清流县人大常委会围绕氟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先后开展氟化工企业、氟新材料、化工园区建设等专题调研,推动园区标准化建设和氟化工产业链完善发展。宁化县人大常委会适时作出《关于批准收购城东中学资产改制为公办学校的决议》,监督和推动政府合理调整城乡中学办学规划布局,打响“教育强县”品牌建宁县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互联网+人大代表履职”模式,创新代表和群众联系方式,为我市推广“人大代表在身边”工作做了有益尝试。泰宁县人大常委会与三明学院合作开展乡村振兴课题调研,发动全县各级人大代表共同参与,合力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将乐县人大常委会制定代表述职评议办法,规范述职评议的内容和程序,定期开展代表述职评议活动,并将评议结果作为代表履职评优和连选连任依据。尤溪县人大常委会完善信访工作机制,把人大信访工作与代表依法履职、人大监督工作有效结合,依法依规解决城南园征迁安置等一批信访突出问题。大田县人大常委会推进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规范化建设,实行“一表三单”模式,组织教育、卫生、茶产业3个行业代表小组开展活动,有效发挥代表专长。

各位代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已圆满完成了历史使命。五年工作成绩来之不易,这些工作成绩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我市各级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密切配合的结果,是县乡人大、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五年的实践和探索,我们深刻认识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这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最高政治原则。人大工作只有在党的领导下,才能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推进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始终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开展工作,坚决推动市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必须始终以人民为中心。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人大工作只有与人民群众愿望同心合拍,积极为民办实事办好事,才能真正为民代言、为民掌权。推进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工作目标,关注民生、顺应民心、维护民利,更好地激发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必须依法行使职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人大只有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活动,才能正确有效地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推进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充分发挥人大在推进三明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和民主法治建设中的作用。必须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依法行使国家权力。人大只有发挥好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才能让人大工作更好体现人民共同意志、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推进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要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提高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水平,不断激发代表履职热情。必须勇于开拓创新。创新是一切工作向前发展的不竭动力。人大只有与时俱进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工作能力,才能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推进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要继续发扬三明改革创新优良传统,不断推进人大理论和实践创新,永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生机与活力。

在总结五年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人大主导立法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立法质量还需不断提高;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完善,监督实效还需不断增强;常委会同代表、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有待进一步密切,服务保障代表履职工作还需不断改进;常委会自身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还需不断提升。这些不足之处有待在今后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二、今后工作建议

各位代表,今后五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三明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的重要机遇期。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作出了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增强了我们奋进新征程、夺取新胜利的信心和力量;党中央首次召开人大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指导思想、重大原则和主要工作,为我们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来明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第十一次、市第十次党代会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充分发挥人大制度优势和职能作用,为建设“一区六城”、奋力谱写三明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更大的贡献。

(一)强化政治引领,进一步坚定做好人大工作的自信和自觉。毫不动摇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始终牢记“两个确立”,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中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自觉扛起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的责任担当,不断提升人大工作和建设水平,高质量履行好各项职责,充分发挥人大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在新发展阶段新三明建设中更好地展现人大作为。2022年,要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我市建设“一区六城”的奋斗目标,主动融入“三抓一促”、推进“四个再出发”、打好“八大攻坚战役”等中心工作,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有效发挥人大职能作用,以更有力的举措和更大的成效服务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二)强化立法供给,进一步提高地方立法的质量和效率。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注重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立法工作和立法能力建设,完善“双组长”工作专班、公职律师参与立法、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等机制,严格抓好立法选题、评估、论证、起草、征求意见、审议等各个环节工作,不断推进高质量立法。紧扣地方立法权限和范围,立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科学编制和认真实施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有序推进立法工作,积极回应群众关切。2022年,计划制定城市养犬管理条例,审议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开展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立法调研,扎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工作。

(三)强化问题导向,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增强实效,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统筹用好听取审议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专题调研、联动监督、工作测评等监督方式,不断丰富和探索监督形式,加大监督力度,形成监督合力,着力推动解决一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2022年,要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计划、预决算、审计情况监督,开展餐饮业特色发展专题调研,综合运用市县联动、专题询问等方式,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服务我市“大招商招好商”;聚焦民生民利,开展就业促进、社会救助、少数民族社会事业发展等工作情况监督,助推市政府完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聚焦城乡建设和发展,听取审议全国城市更新试点城市创建工作情况,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村饮用水安全、两岸乡村融合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等工作情况开展调研,推动城乡品质提升和乡村振兴再出发;聚焦绿色经济发展,开展森林法、三明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跟踪检查三明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听取审议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等工作情况报告,促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聚焦重大改革,对健康管护组织建设、义务教育“双减”等工作情况进行监督,进一步巩固深化改革成果;聚焦法治三明建设,听取审议法治政府建设、监委专项工作、法院知识产权审判、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等工作情况报告,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视察,积极推动“八五”普法工作,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安全的社会环境。

(四)强化服务保障,进一步激发代表履职的动力和活力。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增强为代表服务的意识,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健全和完善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机制,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2022年,要持续提升“人大代表在身边”工作,丰富代表联系群众的内容和形式,更好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要推进代表培训工作的系统化、规范化、专业化,分期分批安排代表学习培训,切实提高代表履职的能力和成效;要积极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提供支持,组织好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扩大代表对常委会立法、监督等工作的参与面;要加强和改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综合运用各种督办方式,加大跟踪督办力度,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和实效;要加强代表履职管理监督,完善代表履职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推进代表履职档案规范化建设,增强代表履职尽责意识。

(五)强化自身建设,进一步提升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坚持以党的建设为引领,从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努力建设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着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2022年,要健全学习机制,强化理论武装,组织新一届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题学习,为新一届人大工作良好开局打好基础;要健全和完善工作运行机制,组织修订市人大及常委会相关议事规则,提高议事质量和效率;要进一步加强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建设,配强工作力量,加强干部培训,强化人大工作理论研究和宣传,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要大力弘扬“冲冲冲”的工作作风,进一步提振人大干部精气神;要自觉接受省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加强对县乡人大的指导和联系,不断提升全市人大工作和建设整体水平。

各位代表,新时代的使命光荣艰巨,新三明的前景催人奋进。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勇于担当、砥砺奋进,依法履职、务实为民,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建设“一区六城”、奋力谱写三明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而努力奋斗,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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