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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特稿】保护“闽人之源” 留住远古乡愁——三明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做好万寿岩遗址保护工作

2023-08-30 16:36    来源:市人大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人民政坛》杂志社报道组

  “闽人之源”何处是?

  20多年前,三明万寿岩遗址的发现,揭开了“闽人之源”的神秘面纱。

  万寿岩遗址位于三明市三元区岩前镇岩前村,是迄今为止福建境内发现时代最早的旧石器时代洞穴类型居住遗址,它的发现将古人类在福建活动的历史提前到18.5万年前,是目前华东地区发现最早的典型洞穴类型的旧石器时代遗址,享有“南方周口店”美誉。

  遗址内发现的距今4万年前、120平方米的人工石铺地面,为全国首次发现,是人类最早的“装修工程”,还有排水沟槽遗迹等,充分显示了远古人类改造自然的聪明才智。

  遗址内挖掘出土的锐棱砸击石片,经鉴定在技术和类型上与台湾发现的锐棱砸击石片和石核相同,为闽台史前文化同根同源提供了有力证据。

  2000年1月,时任福建省代省长的习近平同志先后两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对万寿岩旧石器时代洞穴遗址“必须认真妥善地加以保护”。

  2001年,万寿岩遗址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2000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之一。

  20多年来,三明市遵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文物保护工作的批示精神,持续加大对万寿岩遗址的保护。

  2017年6月,三明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三明市万寿岩遗址保护条例》。9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该条例。

  2019年3月,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三明市万寿岩遗址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调研。

  2019年4月,三明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三明市万寿岩遗址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保护研究利用遗址的审议意见。

  2023年3月,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三明市万寿岩遗址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检查表明,《条例》实施五年多来,三明市政府、三元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认真贯彻实施《条例》,不断完善保护机制,加大遗址环境整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万寿岩遗址保护、管理和利用活动在法治的轨道上稳步前行。文旅等相关部门共争取资金1.6亿多元用于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万寿岩遗址成为福建省首个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入选“十四五”时期全国大遗址保护利用名单。万寿岩遗址还先后成为市级首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示范基地、省级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近三年来,共接待43万人次学生开展研学活动。

  2023年4月,三明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关于检查《三明市万寿岩遗址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提出进一步增强保护意识、加强保护管理利用、凝聚保护合力、加强执法力度、强化机构建设的审议意见。

  2023年7月以来,根据三明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等办理情况的督查工作流程〉的通知》,对审议意见开展跟踪督查,确保人大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在执法检查的基础上,三明市人大常委会还通过实施主体评价、广泛征求意见、问卷调查等方式,同步开展了《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已形成报告提交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针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将适时启动《条例》修订工作,为遗址保护管理利用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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