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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文兴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古厝古建筑保护工作,在福州工作期间就亲自推动保护了三坊七巷这一保留了唐宋遗留下来的坊巷格局和大量明清古建筑的历史文化街区。2021年3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来福建考察时指出:“保护好传统街区,保护好古建筑,保护好文物,就是保存了城市的历史和文脉。对待古建筑、老宅子、老街区要有珍爱之心、尊崇之心。”
三明文化积淀深厚,是闽人之源、闽学之源、闽师之源、闽江之源和客家祖地,地域范围内广布着类型多样、形制丰富、造型独特的古厝古建筑,这些古厝古建筑不仅具有独特的文物、建筑、艺术以及美学上的价值,还是保存三明历史文脉的重要载体,一旦损毁,文物本体及其承载的历史文化信息都将不复存在。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开展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古厝古建筑保护利用省市县人大三级联动监督的通知》要求,7月17日至1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廖丽青带领调研组会同将乐县、尤溪县人大常委会联动开展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古厝古建筑保护利用工作情况调研。
预先谋划下深“事前功”
三明的古厝古建筑类型多样,目前共登记不可移动文物4638处,其中古厝古建筑类3175处,占全市不可移动文物的68.46%,私有产权占比最高,约占近七成,集体产权占三成。全市共有2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4个省级历史文化名镇,8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12个省级历史文化名村,76个中国传统村落、117个省级传统村落,6条省级历史文化街区,已公布历史建筑1464处。
面对数量如此丰富且历史底蕴深厚的古厝古建筑,要想在两三天集中调研中发现问题、找准症结,必须认真做好功课。
为此,调研组成员提前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深化保护古厝古建筑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福建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福建省传统风貌建筑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熟悉保护古厝古建筑的法律法规依据和政府及部门的保护职责。同时,调研组还查阅《三明市文物保护单位总体概况》等资料,了解全市各文物保护单位名称、公布批次、所在区域、详细地点、年代、类别等信息。
脚步踩实找准“真问题”
调研组听取了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工作情况汇报,实地察看了将乐县南门街区、杨氏家祠、万全乡良地村,尤溪县台溪乡书京村的文物建筑、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了解古厝古建筑保护管理、活化利用等情况。
“这座古厝目前的保护级别是什么?”“良地村的古厝古建筑保护现状比较好,活化利用工作开展的怎么样?”“尤溪县如何开展‘老屋拯救’,拓宽保护资金的投入渠道?”“目前保护古厝古建筑的具体困难是什么?”每到一处,调研组成员听完介绍后,各自提出疑问。
在广泛、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调研组了解到:近年来,我市古厝古建筑保护的基础不断夯实,全市495处各级文物保护建筑已全部完成标志立碑,并完成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定线落图工作,2680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建筑已全部完成挂牌。但是,也存在本级财政资金投入偏少,过于依赖上级资金投入等问题。
“近年来,市本级关于文物保护专项经费的投入是多少?”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工委主任池明流十分关心保护资金的投入情况。
“我市古厝古建筑保护经费主要依靠国家及省级文物保护、历史文化保护专项补助资金,用于国保、省保文物建筑和少数历史建筑的修缮保护,但我市古厝古建筑基数大,修缮、维护需要大量资金,尤其是数量占比近九成的县(市)保及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建筑和历史建筑,由于没有固定的保护资金来源,保护难度较大。2017年至2021年,纳入市本级财政预算的文物保护经费仅为24万元,2022年又压缩了20%,实际仅安排19.2万元,为全省最低。”市文物保护中心负责人表示,我市财力薄弱,多年来在文物保护方面的资金投入均依赖国家、省级各类补助。
“我市在推进古厝古建筑活化利用方面有什么具体举措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廖丽青认为,目前政府投入资金保护修缮了古厝古建筑,但还需充分发挥古厝古建筑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三明本土特色文化方面的作用,推动古厝古建筑永续传承。
市文物部门负责人坦言:“目前我市古厝古建筑的活化利用缺乏整体的包装设计,对外部环境、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缺乏全盘考虑,建筑群落整体的协调性容易遭到破坏。”
“比如,良地村位置比较偏远,从县城开车过来要一个半小时,难以与县内其他景区串联发展,活化利用难度较大,可持续发展的动力不足”当地负责人道出了这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目前的发展困境。
调研还发现,我市数量众多的县(市)保及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建筑和历史建筑,多数场所配备灭火器数量不足,未按要求落实更为严格的技防措施,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简易喷淋等消防灭火设施。同时,部分古厝古建筑场所消防安全组织机构不健全,未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安全员和各岗位人员消防安全职责,未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用火用电管理制度。
常抓不懈落实“好成果”
“市政府应依法加大本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投入力度,对有一定规模和价值的古厝古建筑优先维修和养护,形成良性的、常态化保护机制,实现相对低成本的有效保护。”
“可以综合采用产权人(组织)自行管理、当地镇政府或村民(居民)委员会管理、基层文化站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管护等模式,加强管护队伍建设,加强古厝古建筑日常管理。”
“要坚持以用促保,延续和拓展古厝古建筑的使用功能,推动古厝古建筑与康旅、茶旅、农旅等跨界融合,推进‘+非遗’‘+文创’网红业态融合,提升古厝古建筑的经济效益,增强保护的内生动力,让古厝古建筑在有效利用中成为城市和乡村的特色标识和公众的时代记忆,实现永续传承......”
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分组审议时,常委会组成人员针对调研报告指出的问题,围绕加大资金投入、夯实保护基础、加强队伍建设、推进活化利用等方面纷纷提出建议。
针对审议意见,市政府高度重视,围绕四个方面提出12项具体举措。
“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将市本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预算安排从之前的2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同时,督促各县(市)追加文物保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我市纳入财政预算的文物保护经费实现了大幅度增长。”
“发挥文物优势特色资源,通过修缮开放一批文物保护单位,将其打造成为热门景区和当地的文化名片。”
“举办‘三明市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专题培训班’,包括各县(市、区)政府、文体和旅游局、市直文博单位、国保单位及部分省保单位及其所在乡镇(街道)的负责同志共105人参加培训。”据悉,这是近几年来我市举办规格最高、规模最大的文物保护专题培训班。
一条条干货十足的举措正有力提高我市古厝古建筑保护利用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历史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和血脉,不仅属于我们这一代人,也属于子孙万代。”古厝古建筑是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载体,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
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切实做好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古厝古建筑保护利用工作的决议》的宣传贯彻工作,把古厝古建筑保护利用工作列为重点领域工作,依法加强监督,进一步提升我市古厝古建筑保护利用水平,为赓续三明历史文脉持续贡献人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