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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俊
2015年1月1日,被誉为“史上最严”新《环保法》正式施行。作为监督地方政府履行环保职责的一个重要约束条款,新《环保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对发生的重大环境事件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依法接受监督。”按照这一规定,市人大常委会连续7年听取审议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成为了人大监督的“规定动作”。今年3月,本届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对该项工作开展调研监督。
“靓”出“成绩”
“市区(三元区)和各县(市、区)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均为100%,为全省唯一100%达标的地级市;泰宁、明溪、将乐等7个县环境空气质量位居全省58个县级城市综合排名前十,数量全省第一。全市55个国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同比提升1.8个百分点”。市生态环境局局长王冬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时如是说。
近年来,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一届接着一届,持续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人大监督的重中之重,坚持每年听取审议政府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围绕气、水、土等要素,综合运用立法、监督等方式,促进全市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我市作为国家首批、全省唯一的气候投融资试点城市,积极创新碳金融产品和投融资工具、模式,策划61个气候友好型项目,总投资达496.84亿元,已获得金融部门授信或贷款77.24亿元;获评国家低碳城市试点优良城市。将乐县‘林业碳票’深化林业碳汇制度改革入选中国改革2023年度地方全面深化改革典型案例。”市生态环境局、林业局等部门分管领导分别汇报说。
在市人大常委会与人大代表的持续关注和推动下,三明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走在全省前列,交出了一份喜人的“绿色成绩单”。这一份份成绩,一串串数字是各级政府在环境治理上的新成效、生态质量上的新提升、试点示范上的新进展的重要体现,也是市人大常委会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担当作为的重要成果。
“检”出“问题”
此前,为确保审议质量和效果,3月26日至28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立文的带领下,深入三元区、沙县区、永安市和大田县,实地察看化工园问题整改、城市污水处理、流域水环境治理、矿山生态修复、鳗鱼养殖污染防治、企业超低排放改造等方面项目,听取了市政府、三元区、沙县区、永安市和大田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了解我市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和省对市党政领导生态环保目标责任书通报问题整改情况。
调研组认为,2023年,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多措并举防治环境污染,2023年度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基本完成,环境状况总体保持稳定。但是也存在部分部门、企业和群众环保意识还有待提升,城市、工业园区、农村环保基础设施仍存在短板,化工园区、流域水环境、畜禽水产养殖等问题亟需整改,监管机制、队伍建设、资金保障有待加强等方面的问题。生态环境持续向好的压力较大,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工作任重道远。
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虽然近年来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环境质量持续提升,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获得感日益增强,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短板,需要政府和有关部门拿出‘硬’措施,脚踏实地地一个接一个把问题整改到位。”“调研发现,黄砂化工园区污水管网建设较为滞后,莘口综合污水处理厂氟化物处理工艺不完善。”“文江溪流域范围工业污染和农业污染点多面广,部分支流、局部河段的底泥重金属污染较大,流域生态环境承压。”常委会委员们纷纷“把脉问诊”,提出问题。
“议”出“对策”
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如何进一步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持之以恒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夯实三明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的生态基础。常委会组成人员会议围绕水环境状况、环境保护目标主题进行了分组审议,给出意见建议。
2024年2月,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福建省反馈督察情况,通报了我市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短板,人大开展调研就是“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与政府共同推进问题解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立文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明确责任和措施,按时、限期推动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和省对市党政领导生态环保目标责任书通报问题整改到位。”
三明作为闽江上游,是福建省重要的生态屏障。但部分化工园区沿溪河建设,安全防护、应急响应、风险防控能力不强。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环城工委主任江长虹一针见血地说道,“要对标对表,严格按照国家和省上化工园区认定的标准和要求,优化全市化工园区布局,全面准确落实国家产业政策,提高化工园区绿色发展水平。”
“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工委主任建议,“要坚持生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多元共治的原则,根据环保法、水污染防治法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闽江流域协同保护、全面落实河湖长制等决定,紧盯重点流域国省控断面水质,加强流域水环境质量监督,提升重点流域环境治理成效。”
“答”出“承诺”
市委在今年初始,作出了深化“三争”行动,推动“四领一促”的战略部署,提出“以生态领向进一步厚植发展底色”的要求,每年全市的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也是生态环保工作的重要体现。
如何向群众交出满意的环保“答卷”,是对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考验。市政府表示,要认真研究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积极主动落实好相关措施。
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市生态环境局局长王冬表示“生态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感谢市人大常委会一直以来的监督推动,市生态环境局将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更高标准守护好三明的绿水青山。”
聚焦常委会委员关注的生态质量提升、生态产业发展、生态城乡建设三个方面,市政府黄功华副秘书长作出承诺,“下一步,市政府将根据本次会议要求,坚决抓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坚守环境质量底线,一体推进生态环保问题‘当下改’和‘长久治’;深化生态环保领域改革,加快构建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以生态宜居为目标,一体推进美丽城市、美丽城镇、美丽乡村建设。”
环境保护任重而道远。环保报告只是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生态环保领域监督的一个缩影,市人大常委会还运用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多种监督方式依法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将真正为人民群众守护好一片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