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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文兴
文物是历史的见证者,是文化的载体,是城市的根与魂。近年来,三明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把文物工作作为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今年5月以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文物工作情况监督调研,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调研、座谈交流、审议报告等多种形式,深入推动全市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
精心谋划,做足“监督功课”
为确保监督有深度、有实效,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以廖丽青为组长的调研组,成员来自教科文卫工委、监察和司法工委及部分常委会委员,涵盖文物、文化、规划、财政等领域。
“文物工作监督不是一般性的业务调研,而是对法律实施、责任落实的系统监督。”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廖丽青在调研前的工作会议上开宗明义,强调此次监督的法定性与针对性。
调研组成员提前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福建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三明市红色文化遗址保护管理办法》《三明市文物事业发展实施意见(2021—2025年)》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并结合三明实际,查阅了《三明市文物资源概况》《三明市历史文化保护规划》等资料,为深入开展监督打下坚实基础。
“只有吃透政策、摸清底数,监督才能有的放矢。”池明流委员表示。带着问题、带着责任、带着使命,调研组奔赴基层一线,深入古厝古堡、革命旧址、考古遗址和博物馆,全面了解文物保护管理和活化利用现状。
脚步丈量,找准“真问题”
每到一处,调研组成员都详细询问文物保护管理责任落实、资金投入、活化利用、安全隐患等情况。
在小陶红军标语旧址群,大家实地察看了正在进行修缮施工的慎修堂、树德堂、树荆堂等项目,了解到近年来永安市利用国家和省级专项资金,完成多处革命文物保护修缮项目,长征国家文化公园(三明段)永安片区的项目建设正在稳步推进。
看见成效,也要发现问题。在大田县第一支部会址,调研组看到修缮一新的展陈空间,但讲解员反映:“由于缺乏专业策展人员,展陈内容更新缓慢,部分红色文物展示方式仍显单一。”针对这一情况,廖丽青表示:“革命文物保护既要重修缮,也要重传承,要让红色基因融入日常、融入生活。”
在万寿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调研组实地察看遗址保护与展示利用情况,听取相关部门关于保护规划落实、土地空间管控及博物馆建设的情况汇报。当调研组成员们发现遗址部分地块被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影响到遗址保护的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市政府协调自然资源局等部门依法进行优化调整。
在大田土堡群、大田县博物馆、福建省立师范旧址群等文物保护单位,调研组一路看、一路问、一路思考:有的地方文物保护责任压实不到位,有的单位文保经费投入不足,有的博物馆展陈质量偏低、数字化水平不高……
“文物保护不能‘重申报、轻管理’,要有系统思维、常态机制。”委员们的思考,在调研报告中化作一条条切实可行的监督建议。
直面问题,督促“真落实”
在听取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专项汇报后,调研组认真梳理文物工作存在的共性问题:一是经费投入不足,人才队伍薄弱;二是安全隐患突出,尤其是木构建筑火灾风险大;三是低级别文物保护缺乏长效机制;四是文物活化利用水平不高,社会参与度不够。
面对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依法监督。6月26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了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冯火珠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市文物工作情况的报告》,结合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的调研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认真审议,要求市政府进一步强化政府统筹保障、筑牢文物保护基础、深化文物活化利用、凝聚文物保护合力,细化整改举措。
“市政府应将文物保护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评体系,依法保障专项资金投入,加强专业队伍建设。”
“要建立文物安全长效机制,聚焦法人违法、火灾事故、盗掘盗卖三大风险,健全人防物防技防体系。”
“坚持以用促保,让古厝古建筑在文化旅游、非遗传承、文创开发中焕发新生机。”
……
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掷地有声。
市政府收到审议意见后细化研究整改措施,迅速行动:
——市本级及11个县(市、区)落实“四普”专项经费779万元,争取中央和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2821.7万元;
——组建文物联合执法队伍,建立“日常巡查+专项检查+重点督查”执法机制,对全市651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开展常态化巡查;
——在文物丰富乡镇、村落,聘请村“两委”干部、老党员等为网格员,负责日常巡查与信息上报,构建“市、县、乡、村”四级监管网络,保障偏远文物点“有人看、有人管”;
——以沙县东门历史文化街区为载体,实施“以文入景”工程,以“非遗+古街”植入梅林戏、沙县小吃技艺,不断推动古街与文旅融合,打造沉浸式场景。
从监督发现问题到整改落实,一项项务实举措,让监督成果转化为推动文物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久久为功,凝聚“新合力”
从闽江之源的红色旧址,到青山环抱的古厝古堡,从万寿岩洞穴遗址到南山史前摩崖岩刻,三明这片土地上的每一处文物,都是历史的记忆、文化的印记。
市人大常委会的文物工作监督,不仅是一次法律监督,更是一场守护文化基因、传承历史文脉的行动。此次监督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不断探索创新监督方式,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文物工作新格局。
强化联动监督。此次文物工作监督,是在省、市、县三级人大联动框架下开展的,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同步发力、同向监督,形成合力。
健全协同机制。市人大建议市政府优化文物管理委员会职能,完善部门会商、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机制,强化公安、消防、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协同。
拓展社会参与。倡导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捐赠、认养、资助等形式参与文物保护,鼓励发展文物保护志愿服务。
推动文化赋能。以“文物+旅游”“文物+非遗”“文物+文创”等融合模式,激活文物价值,让更多文物“活起来、火起来”。
“保护文物不仅是政府的责任,更是全社会的共同使命。”廖丽青表示,“要以法治思维守护文化遗产,用制度力量赓续历史文脉,让三明的文化根脉在新时代焕发更强生命力。”
文物之光,照见过去,也照亮未来。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让“老祖宗留给我们的文化遗产”在新时代焕发新的光彩,成为三明高质量发展的文化支撑和精神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