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打造美丽三明
2013-06-06 09:25
来源:市人大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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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徐 铮
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一同作为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提出建设“美丽中国”,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这是我们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执政兴国理念的新要求,也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和人类文明趋势认识的不断深化,更是为广大人民群众谋福祉理念的重要体现。今年初,中共三明市委八届五次全会,提出了“突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打造天蓝山青水绿的‘美丽三明’,确保2016年建成国家级生态市”的奋斗目标。
三明是全国南方集体林区综合改革试验区,享有福建“绿色宝库”的美誉,森林覆盖率居全省前茅,活立木蓄积量达1.35亿立方米。三明还是闽江之源,境内水资源丰富,生态文明建设具有良好条件和独特优势。近年来,三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生态立市”战略部署,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依法履职的重点:先后作出了《关于动员全市人民为实现<海西三明生态工贸区规划>而努力奋斗的决议》和《关于三明生态市建设十二五规划的决议》,为三明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法制保障;强化监督工作,听取和审议城市建设规划、生态开发建设、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发展等专项工作,开展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造林绿化、节能减排、水土保持等专项调研,提出工作建议,为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2013年1月4日,省委书记尤权在三明调研时强调:“三明自然资源丰富、生态环境优越,随着交通等基础设施的改善,发展空间广阔、潜力巨大。希望三明发挥自身优势,致力绿色发展,处理好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关系,突出特色产业,促进三次产业协调发展,努力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在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上,省领导参加三明代表团会议时强调:“生态是三明的优势,也是三明发展的潜力。保护生态就是保护财源,就是给自己留‘饭碗’、为子孙留‘财产’,要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2013年,三明市人大常委会要继续把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工作重点,贯彻落实尤权书记的讲话精神和市委全会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行职能,积极有效作为,为建设国家级生态市作出新的贡献。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力推生态经济,促进人与自然协调发展。坚持发展这个第一要务,结合三明实际,牢牢把握生态市建设的战略导向,把推动发展方式转变、优化产业结构作为重点,促进生态经济持续快速发展。2013年,安排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情况、海西三明生态工贸区建设情况、生态市建设“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报告,推动三个规划的稳步实施。着眼生态农业发展,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情况,推动中央一号文件的落实,培育和壮大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关注生态效益型工业,审议市政府深化科技体制创新工作情况,促进创新体系建立完善,加速产业升级。开展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跟踪检查,推动明台经济交流合作。
二是强化依法治理,促进生态资源环境保护。紧紧抓住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难点和突出问题,督促政府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自然资源,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生态文明建设中遇到问题的能力。针对资源利用率不高、水土保持能力不强等问题,开展矿产资源法执法检查,督促治理整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促进矿山生态恢复与环境保护。对市政府落实水土保持法审议意见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政府进一步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着力提高水土保持能力。对全市竹产业发展情况进行检查,促进调整优化森林结构,培育森林战略资源。
三是关注民生保障,优化城乡人居环境。把推进生态市建设与改善民生结合起来,认真督促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构建舒适安全、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的人居环境。针对代表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问题,继续开展跟踪检查,重点督查食品安全监管、餐厨垃圾回收利用等方面问题,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少数民族权益保障、老年人权益保障、公立医院改革、人口与计划生育、城市管理、城镇化发展等方面工作进行督查和调研,对落实社会保障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进行跟踪检查,努力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四是发挥代表作用,提升群众生态文明理念。组织代表围绕资源和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活动,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督办代表对资源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议案建议,促进问题解决。鼓励、引导代表在生态文明教育、生态文化普及、生态法规宣传等方面发挥作用,提高公众参与资源和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增强广大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持之以恒地开展中华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推动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