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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工作要点

2013-06-06 09:22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2013年2月21日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1次主任会议通过)
   2013年, 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中共三明市委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省委九届六次全会、市委八届五次全会、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主题主线,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议决重大事项,强化监督工作,不断推进我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为加快建设开放三明幸福三明做出新的贡献。
  
一、深入贯彻十八大精神,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一)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切实把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统一部署,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十八大精神。
  (二)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稳步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和依法治市进程。坚定科学发展观的指导地位,自觉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各个方面,按照“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推动我市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三)扎实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人大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新举措,紧密联系实际,围绕大局,主动作为,依法行使好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
  
二、围绕主题主线,全力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四)加强对财政预决算的审查监督。深化预决算的审查监督,拓展监督范围,提高监督实效。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2年市本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2012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1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12年市本级决算。
  (五)加强对计划的审查监督。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
  (六)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把推动发展方式转变、优化产业结构作为重点,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听取和审议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竹产业发展情况报告,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听取和审议市政府深化科技体制创新工作情况报告,促进创新体系建立完善,推动产业升级。
  (七)推进生态工贸区发展和中心城市建设。组织开展海西三明生态工贸区建设情况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并对市政府推进同城化情况开展专题询问,认真研究提出审议意见,助推“大三明”建设。
  (八)推进城镇化发展政策举措的落实。开展深化小城镇改革、推进城镇化进程情况调研,督促有关部门落实中央和省、市推进城镇化发展的政策举措,推动我市小城镇改革发展。
  (九)推进生态市建设。围绕生态市建设规划实施加强监督,促进国家级生态市、环保模范市创建工作。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开展执法检查,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促进矿山生态恢复与环境保护。听取和审议生态市建设规划实施情况、水土保持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开展水土保持工作满意度测评,推动持续改善生态环境。继续开展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环保意识。
  (十)加强民主法治建设。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六五”普法工作。加大法律监督力度,推动“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听取和审议行政裁决与行政复议、民事执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等专项工作报告,扎实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为我市经济社会建设提供法制保障。
  (十一)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健全备案审查工作程序,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审查的效率和质量,维护法制统一。
  
三、关注民生民意,持续推动民生改善
  (十二)加强民生问题的监督。围绕民生和社会事业发展,支持和促进政府更多更好地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一法一例”执法检查、福建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调研,对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和省实施办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和惠民政策的落实。
  (十三)推动社会事业建设。听取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监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公立医院改革、城市管理工作情况调研,开展社会保障工作审议意见处理情况跟踪检查,推动社会事业进步。
  (十四)进一步做好人大信访工作。坚持常委会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继续组织开展省、市人大交办信访件的督查督办活动,推动信访难点的解决。关注群众集中反映的重要问题,加大对信访件的督办力度,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四、强化服务保障,着力夯实工作基础
  (十五)加强闭会期间的代表工作。坚持和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健全和完善服务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丰富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内容,加强对代表小组活动的指导,有计划地组织代表开展异地视察和专题视察。继续开展以“发挥代表作用,推进三明发展”为主题的代表活动,组织和引导代表为加快三明发展献策出力。
  (十六)认真督办代表议案建议。进一步健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机制,加大督办力度,不断提高办理质量。完善重点建议督办制度,坚持开展“督办月”和“回头看”活动,推动代表反映比较集中、涉及面较广问题的有效解决。
  (十七)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加强代表学习培训,拓宽代表知政议政渠道,推动在基层人大设立代表联络机构,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完善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参与执法检查、视察、调研活动制度,拓展代表履职平台,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有序参与,为代表履职创造良好条件。
五、提高履职能力,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十八)密切联系群众。发挥人大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优势,贯彻执行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意见、市委实施办法,认真践行“忠诚履职、务实为民”的人大机关精神。深入开展“下基层、解民忧、办实事、促发展”活动,了解民情民意,帮助解决问题。
  (十九)注重工作创新。不断探索和改进监督方式,坚持和完善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等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不断改进调研和督办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强化督办落实,确保监督工作落到实处。
  (二十)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进一步强化思想、政治、作风和制度建设,坚持和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读书班、法律讲座等学习制度,深化理论学习、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
  (二十一)加强机关建设。抓好机关廉政建设,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重要批示精神。注重干部能 力培养,增强机关活力。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综治、精神文明、计生、保密、老干等各项工作,不断提高机关效能。
  (二十二)加强人大工作研究和宣传。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研究,做好课题调研和研讨工作。加强宣传队伍建设,抓好学习培训,提高通训员、信息员理论素质和业务水平。继续办好《三明人民政坛》、《三明人大信息》、三明人大网站,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十三)加强工作联系。自觉接受省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认真做好全国、省人大常委会到我市开展调研、检查及有关会议的服务保障工作。加强与兄弟城市的人大工作交流,承办好全国20城市人大工作座谈会。加强对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联系和指导,支持基层人大健全工作机构,共同推动地方人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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