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3-06-06 08:56
字号:大 中 小
点击数:{{ pvCount }} 次
2013年1月10日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徐铮主任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3年的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九届六次全会、市委八届五次全会的各项部署,在中共三明市委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不断推进我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为加快建设开放三明幸福三明、早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