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3-06-06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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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10日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林丽玲检察长所作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对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新一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在中共三明市委领导下,围绕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为维护人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快建设开放三明幸福三明、早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