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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加快生态立县促发展

2014-05-07 11:04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余梦婷
   “现在我国许多城市都陷入雾霾困境,而在清流,清新空气任呼吸”市人大代表黄雪香高兴地说。的确,走进清流县,一边欣赏“山清水秀生态走廊”的壮美画卷,一边呼吸被喻为“空气维生素”的高浓度负氧离子心情格外舒畅。这一切除自身优势、政府努力外,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也功不可没。
   近年来,清流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把县委提出的“生态立县促发展”决策部署贯彻到工作中。2012年县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根据国家级生态县创建指标体系,审议颁布《清流县生态县建设规划》,整个创建工作按规划目标稳步推进。从创建国家级生态县指标完成情况看,5项基本条件已全部符合生态县创建标准,22项建设指标中的20项指标资料已完成收集,力争到明年创建实现国家级生态县。
   2013年,县人大常委会主动跟进,就代表提出的要求保护自来水源头生态、美化城区环境等建议积极跟踪调研。年初,将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开展生态县创建情况工作报告列为年度工作监督计划。同年7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专题调研组对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情况开展调研。调研组一行顶烈日下街道,上水库进企业,察看了城区饮用水安全、污水管网建设、企业排污及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等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城区饮用水源保护,加快规划建设第二水源,完善环保基础设施,加大排污治理力度等建议。县政府高度重视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建议,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就水源保护、水源整治等问题积极与群众磋商,加大对城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力度,消除安全隐患;将第二水源建设列入议事日程,认真做好选址、论证、规划等前期准备工作,择机进行建设;实施“一河两岸”改造提升工程,完善城区污水管网,加大对城区环境的整治与修复。
   “清流县目前已建成国家级生态乡镇9个,省级生态乡镇11个、市级以上生态村101个,2014年全县所有乡镇有望达到国家级生态乡镇标准,县人大将继续助推‘生态之城,大美清流’建设,既要百姓富又要生态美”清流县人大副主任欧阳圣雄如是说。

(责任编辑:张玉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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