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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推社会矛盾化解

2014-05-07 09:25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吴良盛
   近年来,三明法院在化解社会矛盾中推广设立“1+N”大调解联动中心,即法院联动基层群众组织、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建立联调机制,将诉讼调解与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融为一体,随时随地开展司法服务,快速高效的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萌芽和诉外。2013年全市法院依托调解工作室、维权服务站等平台,调解纠纷11506件,调撤率74.8%,位居全省法院第一名。
   谌某和林某是同一小区居民,谌某在骑摩托车回家途中撞到林某的小孩,致其下巴缝了三针。嗣后林某伤口留下明显伤疤,加上瘢痕体质,造成外伤性凹陷疤痕。为修复受损下巴,林某夫妻多次带小孩前往省城做激光治疗,又花费医疗费一万余元。林某夫妻多次与谌某夫妻协商赔偿事宜,均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驻社区法官了解情况后,暂缓立案,联动居委会开展诉前调解,经过耐心细致的释法答疑,双方最终达成和解,至此该起历时2年的邻里纠纷在法官和居委会的联动调解下终于化解。
   “老百姓过日子,难免磕磕碰碰,法院的优势在于司法公信力强,而我们基层组织的优势是更了解社情民意。双方联手化解纠纷,老百姓更容易接受,调解效果也更好。”居委会主任深有感触地说。
   据介绍,“1+N”联动调解模式,巧借外力化解社会矛盾,充分挖掘了现有司法资源的潜力,有效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实现了“1”和“N”的优势互补,使得一起起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平息,一桩桩疑难案件得到巧妙化解,
   列入沙溪河整治禁养范围的74家养猪场整体搬迁,媒体关注,涉案人数众多,被强制拆除的3家养猪场业主提起行政诉讼,影响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和向莆铁路建设进程。案件受理后,市县两级法院主动向当地党委汇报,在党委协调沟通下,依托“1+N”大调解联动中心,先后召开部门协调会8场,前往现场协调20余次,积极帮助协调中央补助资金和银行贷款,在多方努力协调下,该起涉重点工程项目系列纠纷案件得到圆满解决。据统计,2013年全市法院依托“1+N”联动调解平台,整合政府职能部门、村镇社区等力量化解群体性纠纷38起。
   近年来,三明法院借鉴“1+N”联动化解社会矛盾经验做法,先后与公安、劳动、工商和医疗等部门对接,建立起交通事故、劳资纠纷、消费维权和医患纠纷等行业性调解委员会,指派法官以“专家会诊”的方式进行业务指导,开展矛盾联调、纠纷联解、隐患联防;加强与妇联、共青团等社团组织的密切配合,设立妇女维权岗、青少年维权岗等,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的合力,尽可能将一些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家庭矛盾激化。同时完善覆盖各级各部门各行业的特邀调解员、调解志愿者网络库,一大批热心公益的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司法联络员走进法院、走进矛盾,司法资源、行政资源和社会资源实现有效衔接、优势互补。
   据了解,三明法院依托“1+N”大调解联动中心,在村居、社区和行政机关设立275个诉前调解工作室、法官群众工作室和司法维权服务站等,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特邀调解员等参与诉前调解工作,共化解矛盾纠纷1200余起,目前,预知预警、群防群治、联排联调的“1+N”大调解联动中心已经在三明法院全面推广,受到当地群众的普遍认可和好评。
(责任编辑  张  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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