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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代表审议时更“有话可说”

2014-05-07 09:24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陈明朗
   审议的质量、效果如何,直接反映人大代表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关系到人代会的效率、质量以及人民当家作主地位的实现。人大代表如何做到审议时更“有话可说”,切实提高审议实效,笔者谈谈个人观点。
   一是要强化履职意识,让代表审议直言不讳。有些代表认为自己身份低,形成了“位差”,审议时发言不积极;有些代表只当“荣誉代表”,代表意识薄弱,要么一言不发,要么一串好字讲到底;有些代表认为应服从领导,看其脸色行事,投其所好表态等等。这些错位的人大代表观,根本原因就在于履职意识不够强,不愿或不敢履职。人大代表是同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必须具有强烈的代表意识和履职意识,即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牢记自己的代表职务是由人民选举的,要时刻想到应该如何对选民负责,增强对选民负责的职责意识。同时,各级人大常委会要重视在实际工作中锻炼和提高代表依法履职的意识和能力,结合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和本地区实际,抓住改革和建设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组织代表参与视察、检查、调查、询问等活动,让人大代表进一步认识到人大工作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增强“直言”的底气和依法履职的使命感。
   二是要确保信息通畅,让代表审议知无不言。人大代表的知情权是建立在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工作职责之上的,它要求代表不仅要知道“一府两院”取得的成绩,更要知道“一府两院”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人大代表在审议时,常因对辖区内社会生活各方面的情况缺乏深入、具体、全面的了解,又要对“一府两院”的行政、执法行为作出判断和决策,形成了“知”和“行”的反差,影响了审议质量。这要求行政和司法机关要转变思想观念,树立信息公开的“阳光意识”,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监督,逐步建立一整套信息筛选和发布机制,把信息公开当成一种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服务,积极主动地向代表和群众提供通畅的信息,保障代表的知情权。
   三是要保障会期科学,让代表审议畅所欲言。人大作为人民实行民主管理的代议机关,只有通过参会的人大代表集思广益,建言献策,把所辖行政区域涉及全年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重大事情,通过民主的程序,科学、审慎的集体讨论决定,才能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时下有些地方人代会越开越短,尤其是审议的时间被大幅压缩,其理由是提高效率,虽然会议自始至终依法按议程举行,无违法之嫌,也完成了大会的各项议程,实现了“压缩会期,提高效率”的双赢目标。但人代会会议期间是代表了解政情最集中最高效的阶段,是代表履职的重要平台,会期过短,将会不同程度的影响到代表的审议质量,影响到人大职能的有效发挥。只有科学安排时间,保障充裕的审议时间,才能有利于代表充分发表出自己的观点和意见,有利于审议好人代会各项议题,有利于地方人大行使职权更加到位。
   四是要确保培训到位,让代表审议言之有物。有些代表平时都在基层一线忙于各自的业务工作,对党的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科学文化知识掌握得不够,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知之甚少,对本行政区划内的规划、目标、工作情况及政务活动缺乏了解,使得审议时力不从心,没有足够的知识水平支撑。人大常委会要把人大代表学习培训列为代表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有针对性的代表学习培训工作,拓宽人大代表的知识面,适时为代表“充电”,保证代表“耳聪目明”,使代表在分析问题时入木三分,审议中做到言之有物。
(责任编辑:詹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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