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欢迎访问三明市人大常委会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三明人民政坛 > 2014年第4期

在全市乡镇(街道)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4-11-20 15:41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徐  铮
同志们:
    这次全市乡镇(街道)人大工作会议是这届人大常委会以来开的第一个专项工作会。开这个会主要是基于两个方面原因,一方面是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动整改落实工作的需要,另一方面是加强人大基层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需要。会前,市人大常委会对乡镇人大工作开展了专题调研,由我和王庆副主任分别带队,研究室、办公室有关人员参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调研,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我市乡镇人大工作的现状,为开好这次会议做了一些准备。市委高度重视这次会议,邓本元书记要求把会议开好,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推动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的发展。一天来,大家实地考察了永安市曹远镇、青水乡和大田县桃源镇、均溪镇的人大工作,刚才,永安、大田、尤溪、沙县等4个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围绕会议主题,紧密结合各自实际,做了很好的交流发言。通过考察、交流和探讨,大家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进沟通,增强信心,达到了会议预期的目的。下面,我谈四点意见。
    一、深化认识,增强推进乡镇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
乡镇人大是我国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5月8日至1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在浙江就乡镇人大工作进行调研。他强调:“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充分认识乡镇人大作为基层地方国家权力的地位和作用,切实加强乡镇人大建设,提高乡镇人大工作水平,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积极贡献,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发挥更大作用。”这一论述,为新时期加强乡镇人大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为乡镇人大工作的创新发展注入了生机和活力。因此,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深入学习贯彻张德江委员长关于乡镇人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具体要求,着重在四个方面提升认识。
    首先,要充分认识做好乡镇人大工作,是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的需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选举乡镇人大代表组成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是基层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基本形式。因此,要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最基本的、必不可少的环节,就是要高度重视和大力加强乡镇人大工作,使乡镇人大真正担负起基层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责。
    其次,要充分认识做好乡镇人大工作,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需要。乡镇政权是国家政权的基础,而乡镇人大是乡镇政权执政的基本载体。党的执政地位是通过党对政权机关的领导来实现的。从这个意义上讲,党要实现对农村工作的有效领导,就必须充分发挥乡镇人大的职能作用,通过乡镇人大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并履行监督职责,保障党的政策的落实。通过乡镇人大依法选举,保证党的意图得以实现。
    第三,要充分认识做好乡镇人大工作,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乡镇人大工作既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乡镇人大代表与群众有最密切的联系,最知道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乡镇人大通过监督乡镇政府等方式来实现人民的意愿,可以说乡镇人大在基层的社会治理结构中地位非常重要。
    第四,要充分认识做好乡镇人大工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需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的主体是人民群众。做好乡镇人大工作,充分发挥乡镇人大在监督法律实施、深化依法治理、宣传普及法律等方面的作用,有利于推动法律法规在农村基层的贯彻实施,促进基层政府依法行政,为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
    第五,要充分认识做好乡镇人大工作,是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需要。乡镇人大是最基层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为民履职服务方面最直接也最便捷。在这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干部群众对乡镇人大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意见比较集中。因此,进一步重视乡镇人大建设,切实把加强乡镇人大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努力推动乡镇人大工作完善发展,是深化市、县人大领导班子和机关教育实践活动,推动整改落实工作的需要。
    二、加强指导,促进乡镇人大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
    从法理上说,上下级人大不是领导关系,而是监督和指导关系。因此,彼此之间要加强联系、相互沟通、相互配合,特别是在一些重大问题上,上级人大应该给予下级人大必要的指导、支持和帮助。从这次会议和前期调研的情况看,各县(市、区)指导乡镇人大工作都有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综合起来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注重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二是注重加强阵地建设,建立了代表联络室、代表活动室等。三是积极探索工作方式,拓宽代表活动渠道,增强代表活动实效。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目前,我市的乡镇人大建设还相对薄弱,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要切实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不断提升我市乡镇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一)在建章立制上加强指导
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要根据乡镇人大实际,指导乡镇人大按照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乡镇人大各项工作职责和规章制度。要注重对乡镇人大各项规章制度的审核把关,出现与法律法规相违背的,要及时纠正完善,帮助乡镇人大尽快建立健全一套系统完善的规章制度,为乡镇人大工作规范开展提供制度依据。这方面,可以借鉴大田县的作法,指导全县各乡镇建立健全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主席团工作规则、代表小组活动、代表联系选民等制度,促进乡镇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运行。
    (二)在人代会的筹备和召开上加强指导
乡镇人代会是乡镇人大履职的主要形式,要加强对乡镇人代会的指导,依法规范会议程序、科学安排会议日程,确保会议依法、高效、有序运行。既要注重会议程序的合法性、会议日程的合理性,也要注重会议议题的审议,最大限度保证审议时间,努力增强审议实效。遇有选举任务的情况下,更要加强指导,确保乡镇人代会的圆满成功。
    (三)在履行监督职权上加强指导
监督工作是宪法法律赋予乡镇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对乡镇人大行使监督职权的指导,重点要在监督议题的选择、监督活动的组织、监督方式的改进、监督渠道的拓宽、监督意见的落实上予以指导,促进提高监督实效。这方面,有的地方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如永安市人大常委会指导各乡镇开展工作评议,有的乡镇人大每年都组织代表对乡镇政府职能部门和上级政府派驻乡镇的基层所站进行工作评议,并将评议情况予以通报,取得了较好的监督效果。
    (四)在代表活动组织上加强指导
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也是人大工作的重点。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要充分利用各种途径,指导乡镇人大做好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要对乡镇人大代表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要求各乡镇人大制定年度代表活动计划,科学选择活动内容,丰富活动形式,搭建履职平台,提高代表履职的积极性。重点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围绕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要指导乡镇人大认真抓好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督办工作,逐步完善督办机制,着力提升建议办理的解决率和满意率。同时要指导乡镇人大开展代表走访选民、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述职、代表视察和工作评议等活动。这方面,各县(市、区)都有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如永安市人大常委会指导各乡镇人大建立片区“人大代表之家”、设立“代表民生信箱”;尤溪县人大常委会指导各乡镇人大实行代表建议办理分流制;沙县人大常委会指导各乡镇人大开展代表述职活动,等等,这些好的做法都值得学习借鉴。
    三、依法履职,努力开创乡镇人大工作新局面
    今年4月下旬至6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就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组织了专题调研,先后赴沙县、梅列、明溪、尤溪、永安、宁化、大田等县(市、区),深入15个乡镇、4个街道开展调研。从调研情况看,目前我市乡镇人大工作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如人代会程序不够规范,会期短,不少乡镇人代会会期只有半天,审议时间不能保证,审议流于形式;闭会期间主席和主席团作用发挥不够到位,在促进法律实施,强化监督工作,组织代表履职等方面仍有薄弱环节;经费难保障,大部分乡镇人大工作经费和代表活动经费没有纳入财政预算;人员配备不科学,力量不足,全市129个乡镇,其中127个乡镇人大设有专职主席,但都兼任部分党政工作,特别是兼任政府工作,易导致监督职能错位;全市所有乡镇人大工作人员都是兼职,不是人大秘书兼做党政事务,就是党政秘书兼做人大工作;活动难开展、代表履职不充分等问题。这些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着乡镇人大作用的发挥。因此,全市各乡镇人大要主动作为,认真履行宪法、地方组织法及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的暂行规定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基层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为促进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积极贡献。重点做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要依法开好乡镇人民代表大会
    乡镇人大的职权,主要是通过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来行使。因此,乡镇人大首先要做好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开好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着力把握好五个方面工作:一是要合理安排会期。一般每届第一次会议会期不少于两天,每年的例会不少于一天。二是要规范大会程序。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运行,按期召开人代会;举行会议必须符合法定人数;会议议程一经正式通过,非经主席团许可,任何人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会议的议程和程序。三是要规范会议审议。要充分发扬民主,保证足够审议时间,充分发表审议意见,提高审议质量。四是要规范大会的选举工作。切实把坚持党的领导与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依法开展选举活动。五是要做好会议决议、决定事项及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交办督办工作。
    (二)要充分发挥乡镇人大主席团的作用
    1、要开好主席团会议。坚持每两个月一次乡镇人大主席团会议,每年年初就制定出主席团会议安排。会议的议题要坚持重点突出、少而精的原则。一般应与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结合起来,与本年度乡镇工作重点结合起来。要保证主席团成员有充足的时间对列入会议议题的审议,审议中要充分发扬民主,所提意见、建议力求合理性、针对性、可行性。要抓好主席团会议审议意见和所作出的决定、决议的贯彻落实,可将贯彻落实情况列入下一次主席团会议议题,要求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作出专题汇报;对一些重大事项所作出的决议决定,要求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整改方案,切实加强整改。主席团应加强检查,督促落实。
    2、要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根据《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工作的暂行规定》,针对当前农村工作实际和人民群众的要求,乡镇人大主席团在工作中要突出依法履行监督职责。要加强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实情,为开展监督做好准备。一要突出监督重点,抓住事关乡镇发展改革的全局性问题、依法治理的重点工作、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和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以及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中反映的突出问题开展监督。二要丰富监督形式,落实和完善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代表视察、工作评议等监督形式,积极探索专题询问、与上级人大联动等新的监督形式,进一步提高监督实效。
    3、要认真组织代表活动。进一步完善代表工作机制,拓宽代表履职渠道,丰富代表活动内容,提升代表履职的服务保障水平。一要注重代表活动的组织,合理划分代表活动小组,指导代表小组制定活动计划。二要加强代表学习培训,重点加强对政治理论、宪法法律法规、人大制度知识以及“三农”工作相关政策的教育学习,提高代表整体素质。三要组织代表视察、调研和检查。选择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点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组织开展视察、专题调研和检查活动,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四要认真督办代表议案和建议,完善督办机制,加大督办力度,逐步提升解决率。五要加强代表联系选民活动,经常与选民保持联系,倾听选民意见,反映选民要求,适时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并接受选民评议活动,不断增强代表的履职意识。
    (三)要切实加强乡镇人大制度建设
    加强制度建设,形成完善有效的体制机制,是开展人大工作的基础和根本,对保证乡镇人大工作正常开展,有效提升乡镇人大工作实效具有重要作用。各乡镇人大及其主席团,要注重建章立制工作,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建立和完善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目前,应着力建立和完善与乡镇人大工作紧密相关的议事制度和工作制度,如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会议议事规则;代表学习、代表小组活动、代表联系选民、主席团成员联系代表、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代表参与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代表述职等制度。通过制定和完善各项制度,确保乡镇人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四)要规范街道人大工委工作
    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委不同于乡镇人大,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一级权力机关,而是县级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不能独立行使监督职权,但其在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能中应当发挥应有作用。重点要抓好两个方面工作:一是做好代表的服务工作。要加强与辖区内各级人大代表的联系,组织好闭会期间的各项活动,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二是发挥参谋助手作用。要按照县级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部署,做好常委会有关监督工作的前期准备工作,组织好代表视察、调研、代表述职、评议等工作,有条件的地方要抓紧建立人大代表议政室,使之成为代表联系选民的平台。
    四、主动作为,积极为乡镇人大工作创造条件
    (一)要争取县、乡党委支持
    着力争取县、乡党委进一步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乡镇人大及主席团依法行使各项职权,切实加强乡镇人大及主席团自身建设,积极推动乡镇人大不断发展完善。一方面要争取县(市、区)委的支持。大田县委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县乡人大工作的决定》,值得各县(市、区)委学习。建议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将这次会议的情况向县(市、区)委汇报,通过县(市、区)委常委会议听取人大党组汇报,进一步强调各级党委支持和保证乡镇人大主席团依法行使各项职权、加强代表工作、加强乡镇人大建设的意见,有利于更好地促进乡镇人大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进一步增强乡镇人大工作的实效。争取县(市、区)委更加重视乡镇人大工作和人大干部配备使用,结合形势的发展和本地的工作实际,切实加强乡镇人大工作力量。争取县(市、区)委将乡镇人大工作纳入县委考核范畴,以利于提升乡镇人大工作水平。另一方面,要争取乡镇党委的支持,重点是对乡镇人大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统筹部署和协调推动。比如,关于乡镇人大年度工作的总体安排,主席团会议的内容、参加对象、审议意见的落实,监督方式的运用、尤其评议基层所站等事项,都需要得到乡镇党委的高度重视,列入党委会议议题进行专项研究并依照法定程序作出安排。
    (二)要督促县、乡政府配合
    1、督促县(市、区)政府支持配合。一要督促县(市、区)政府定期或不定期通过各种形式向全县各级人大代表通报工作情况,尤其是事关全县发展大局的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建设等,让代表对政府工作有更深入地了解。二要督促政府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经费、代表活动经费的预算安排,确保乡镇人大工作的正常运行。
    2、督促乡镇政府积极配合乡镇人大及其主席团开展工作。一要督促乡镇政府主动向乡镇人大报告工作,可借鉴永安市曹远镇的做法,镇政府每半年向镇人大主席团报告镇财政收支情况,每季度报告专项工作情况。二要配合做好县、乡人大组织开展的调研、执法检查、评议等工作。乡镇政府要认真报告专项工作情况,研究处理意见建议,推动工作整改落实。三要督促政府加大对代表建议意见的办理力度,拓宽办理渠道,提高解决率和满意率。四要督促政府进一步优化工作环境和经费保障。配置相应的办公设施,确保乡镇人大工作和代表活动经费。
    (三)要组织县、乡人大联动
    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要加强交流沟通,在适当时机开展县、乡两级联动。在开展联动监督中要注意把握好几个环节:一是在联动监督议题的选择上,要突出重点、科学选题,注重围绕事关全县改革发展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或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监督议题。二是在联动监督方式的选择上,依照监督法规定,选择易于实施又能增强实效的方式进行。如执法检查、工作评议等。同时还可适当延伸拓展监督方式,比如对联动监督的内容进行满意度测评、运用专题询问等方式,进一步增强监督的实效。三是在加强跟踪监督问效上,进一步建立跟踪监督制度,对联动监督开展后形成的审议意见,应加强跟踪督办,督促两级政府对监督工作中所发现问题的深入调查研究,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和研究处理方案,推进问题的解决。
    同志们,今年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60周年,也是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5周年,我们要以此为契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同心携手、密切配合、锐意开拓,积极探索,共同推进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再创人大工作新辉煌,为促进全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

主办 :福建省三明市人大常委会  

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高岩新村51幢    闽ICP备17014621号

  闽公网安备 35040202000233号

欢迎登录本站 您是本站的第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