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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冬华
监督方式和监督效果有着密切的联系,方式得当就会取得较好的效果,方式不当则事倍功半。因此,在监督工作中,必须用好、用活监督方式,努力拓展监督的高度、广度和深度,增强监督的精度、强度和力度,发挥好监督方式的最大效力,使监督取得最强效果。笔者通过开展调研、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等形式,对监督方式的改进作了粗浅的研究,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致力于科学选题保精度
确定人大监督议题,需要分清主次和轻重缓急,按照抓重点、议大事、求实效的监督思路,突出监督重点,科学选题,确保监督工作精度。一要广泛征集议题建议。通过发放监督议题征集函和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上发布公告等形式,广泛向“一府两院”及其各部门、各级人大代表、基层群众征集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等议题建议,使监督议题能够充分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最大限度地集中群众智慧。二要突出监督重点。抓住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大事项,事关群众利益、社会关注的重大问题,事关民主法制建设的重大事项,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办理情况,政府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等重点监督内容。三要精心筛选确定监督议题。在广泛征集议题建议的基础上,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对征集到的议题建议进行认真整理,筛选提出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建议议题,经秘书长办公会研究讨论和主任会议审定,确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
二、致力于专题调研拓广度
人大常委会对于一些党委重视的但涉及面有限的工作、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期性工作、一些受众面较小的民生工作暂无法列入常委会工作要点和监督工作计划,但人大又有责任对这些事项进行监督的,可以开展目的性更强、灵活性更好的专题调研进行补充,进一步拓展人大监督工作的广度。开展专题调研要结合“走下去”与“走出去”相结合。一方面要坚持“走下去”。深入基层、深入实际,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到经济发展一线去,到困难多、矛盾大的地方去,到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中去,深入调查研究,提出有力度、有深度、有高度的调查报告,为党委正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推动政府工作向前发展;另一方面要坚持“走出去”。要带着课题走出去,组织外出学习考察,了解重大项目建设、产业结构调整、统筹城乡发展方面和人大工作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取其所长,既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又进一步改进监督工作,提升监督实效。同时,要制定专题调研工作制度,对专题调研的调研主题、参与主体、流程设计、成果运用等作出程序性规范,推进专题调研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
三、致力于深化形式增强度
在监督工作中,力求通过深化审议、询问、评议加大监督强度。一要深化审议。采取“小组审议+联组审议”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对工作报告进行审议,提高审议质量。小组审议有利于提高审议效率,方便组成人员更充分更积极地表达意愿,充分发扬民主;联组审议是在小组审议的基础上,通过重点发言人的审议发言来进行的,既可以沟通各审议小组的审议情况,更全面地展示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议题的意见,又可以使会议作出的决议决定或审议意见能够充分吸收审议成果,更加全面客观地体现常委会组成人员的集体意志。二要深化询问。充分运用询问、专题询问和质询方式,深化询问效果。在审议议案和报告过程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对“一府两院”进行询问,“一府两院”有关负责人要到会认真答复询问。对于一些群众普遍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采取主题更加集中、针对性更强、效果更好的专题询问方式;但如果有严重不满,或发现有失职行为,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可以依法对有关部门采取更加主动、更具针对性和强制性的质询方式,对本级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提出质询案。三要深化评议。评议可以按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测评,凡不满意票超过半数的,人大常委会可以启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形式,会后将评议情况和得票情况向同级党委报告,抄送受评责任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并向社会公布。
四、致力于实施“三查”促深度
增强监督深度方面,努力在实施督查、审查和检查上有所作为。一要实施督查。对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进行督查督办。通过检查、调查等形式加强跟踪督查,了解办理工作的情况,督促承办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抓好落实,并将办理情况向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对办理工作敷衍了事、落实不到位或者效果不理想的,适时启动二次审议,再次听取和审议整改情况报告。二要实施审查。要加强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监督。大胆探索和积极实践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通过加强人大预决算审查机构力量、建立预决算专家咨询组或预决算报告第三方审计制度、加强政府财政收支监督、依法审议决定政府重大投资项目、深化财政预决算公开等措施,甚至可以设立本级人大财经委员会,加强对计划、预算、决算相关议题进行初步审查,着力提高对全口径预决算的监督能力和水平。要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正确处理备案和审查的关系,解决好只备不审的问题,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坚决、及时予以撤销。三要实施检查。关键要在提高执法检查实效上下功夫。要选准检查内容,选择操作性强、实施中存在问题多、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条款作为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要深化检查工作,既组织集中检查,也实行突击检查和暗查暗访,引入统计法,认真设计调查问卷,加强对调查情况的分析,更好地把握工作脉搏,全面掌握第一手真实材料;要扩大检查效果,举一反三,健全体制机制,更好地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五、致力于加强整合增力度
可以在整合工作职权和监督力量上有所探索和创新,进一步加大监督的力度。一是整合工作职权。一方面善于“刚柔并济”。 根据监督内容、涉及对象的不同,在选择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工作视察等相对柔性监督手段的同时,善于结合运用那些具有惩戒性、强制性的刚性监督手段,如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等,这些手段有的是属于监督前期,有的是偏重监督后期,具有很强的互补性,这就需要在具体实践中,善于综合运用,取长补短。另一方面善于“三权并举”。即把行使监督权与行使决定权结合起来,对监督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或带有全局性、倾向性的问题,通过行使决定权,作出相应的决议、决定,推进监督事项落到实处;把行使监督权与行使任免权结合起来,对于监督中发现的群众反映强烈、确实存在严重问题的人大任命对象,要敢于行使否决权,确保监督权有效行使。二是整合监督力量。一方面横向整合。整合纪检监察、审计监督、舆论监督等监督力量,形成以人大监督为主、其他监督主体密切配合的监督格局,通过优势互补,增强人大监督的实力和实效。如,可由有关工作委牵头组建预算审查专家组或项目审计小组等,对专项工作进行监督;又如,可与舆论监督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媒作用,在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的同时,适当披露一些既利于社会稳定、又能够解决的典型案例,并跟踪报道整改进展情况,促进问题的解决。另一方面纵向联合。开展省、市、县三级人大联动监督,每年选择一些监督议题,统筹安排、统一部署、上下联动,形成整体合力,开展综合检查和调研,扩大监督范围,用强大声势更好地推动法律的实施和工作的落实。
(责任编辑:王祥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