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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闭会期间代表小组活动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2015-03-31 09:50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王清华
     《代表法》规定:“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以集体活动为主,以代表小组活动为基本形式。”由此可见,代表小组是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开展活动的基本组织形式,是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依托和保障。结合近年来明溪县闭会期间代表小组活动实践,笔者就“如何加强闭会期间代表小组活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谈一些粗浅体会和认识。
     一、明溪县闭会期间代表小组活动的主要做法
     1、合理编组,为代表活动提供组织保证。结合明溪实际,按照便于组织、便于活动的原则,采取按乡镇或按行业、居住地混合编组的形式,县人大代表编为10个小组,其中乡镇9个,县直机关1个。同时,根据工作需要,注重推选有较强责任感和综合协调能力的代表担任组长,慎重确定小组联络员,乡镇小组确定人大秘书、机关小组确定小组长所在单位一名干部为联络员,保证代表小组能够持之以恒、富有成效地开展活动。
     2、完善制度,促进代表活动规范有序开展。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代表工作的规定》、《关于加强县人大代表小组活动的实施意见》,明确建立健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小组、代表小组组长责任制、代表小组活动情况总结报告、代表小组活动联络、代表履职激励等五项制度,保证了代表小组活动有章可循、有序开展。进一步完善代表履职登记制度,每年人代会期间公布代表小组活动和代表履职情况,促进代表小组活动和代表履职。建立代表小组活动中代表所提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和反馈制度,增强小组活动实效。
     3、加强培训,提高代表依法履职能力。坚持邀请部分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组织代表参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和及时定期向代表印发人大常委会文件、简讯、有关信息材料等制度,使代表能更多更好地了解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常委会工作情况,为代表知政履职打好基础。抓好代表学习培训,为每位代表订阅《人民政坛》和《三明人民政坛》等,丰富代表的学习资料。先后组织开展县人大代表学法律知识竞赛、履职培训、“学习理论知识,认真依法履职”学刊用刊等活动,提高代表素质和履职能力。
     4、选好主题,增强代表小组活动实效。代表小组活动开展的好不好,选题是关键。10个县代表小组基本做到每个季度活动一次,并注重将小组活动的内容与本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起来,力求实效。如城关代表小组针对本乡“造福工程”户型设计不合理,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积极建言,最终把“造福工程”办成了百姓满意工程;机关代表小组针对城区垃圾清扫管理模式不合理,严重影响环卫队伍稳定和县城环境卫生正常清扫保洁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促使该县城市垃圾清扫实行市场化经营。
     5、加强指导,拓宽代表小组活动平台。坚持实行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1个代表小组和3至5名代表制度,定期走访代表、积极参加代表小组活动,不断加强常委会与代表的沟通与交流。开展代表述职观摩活动,促使代表述职活动深入开展。建立定期交流制度,每年组织召开一次代表小组组长座谈会、代表小组联络员座谈会,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探讨进一步创新代表小组工作的新路子。
     二、闭会期间代表小组活动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人大常委会的组织和指导下,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内容日益丰富,活动形式日趋多样,活动效果日益明显,较好地发挥了代表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作用。但是,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与《代表法》的规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活动开展不够平衡。部分代表小组活动的计划性不强,对每季度活动的主题和形式没有拟定详细计划,存在走过场现象。部分代表小组虽然年初就制定了全年的活动方案、活动计划,但往往因为工作、时间等问题,多数搁置,方案和计划成了摆设,难以落实。
     二是活动形式比较单一。代表小组活动一般都是走马观花、简单座谈,形式比较单调,缺乏创新,存在“枯燥、乏味”的现象。
     三是活动实效有待提高。如何将视察、调研的情况转化为代表履职的成果,如何更有效、更有针对性性地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还有很多工作可以做,代表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四是代表素质有待提高。有的代表履职意识不强,参加活动不够积极,模范带头作用发挥的不好;有的代表受知识局限,工作“底气”不足、主动作为不佳。
     三、进一步加强闭会期间代表小组活动的几点思考
     有关闭会期间代表小组活动的重要性,各地人大都已形成共识。然而,当前代表小组开展活动还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需要我们正视、研究和解决。笔者认为,要确保小组活动收到实效,就应研究解决好以下四个问题:
     首先,要解决好“做什么”问题。代表法和地方组织法等法律法规虽为代表小组的建立及其活动的开展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在开展具体活动时,往往因计划不落实、活动没新意、组织乏力,使小组活动流于形式。“思路决定出路”,笔者认为,要使小组活动收到实效,就应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重点项目建设以及民生民愿,通过组织代表开展视察、检查、专题调研等形式多样的小组活动,积极宣传政策法规,致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出谋划策,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只有这样,代表小组活动的质量才能有保障。
     其次,要解决好“怎么做”问题。人大代表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代表小组活动的质量。因此,加强对代表的培训,让代表知道“怎么做”,十分重要。从整体来说,要加强《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选举法》等法律知识的学习,让代表知道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从个体来说,每次开展代表小组活动前,应事先告知代表活动内容,让代表心中有数,同时针对活动的内容,对代表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使代表们了解活动内容的基本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代表心中目标明确,发言才会有针对性,才能言之有理,理中有据,据理而决。也就是说在活动中培训代表、在活动中提高代表素质、在活动中提出建议,避免流于形式主义。
     第三,要解决好“目的是什么”问题。衡量一个代表小组的活动实效,不在于本代表小组开展了几次视察、调研活动,而应看重通过代表小组活动取得了什么实效,达到了什么目的。笔者认为,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提高代表素质。通过小组活动的开展,使代表在活动中真正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涵,真正认识人大的性质、地位和作用,认识人大代表在国家权力机关中的主体地位,从而增强代表的主体意识,增强代表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二是密切群众联系。通过小组活动的开展,使代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民情民意,反映民生民愿,宣传政策法规,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三是促进问题解决。通过小组活动的开展,使代表多提有建设性的建议意见,促进政府和有关部门不断改进工作,切实激发人大代表的履职热情。
     第四,要解决好“动力在哪里”问题。完善代表履职监督机制,增强代表的履职积极性和主动性。一要建立代表公示制度,在代表原选举单位或选区,将代表的姓名、联系方式等予以公布,以便选民与代表联系和代表接受选民监督。二要完善述职评议制度,组织和引导代表向选民述职及汇报工作,通过召开职工或选民代表大会,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听取人民群众对代表履职的意见,接受选民监督。三要完善代表履职登记制度,充分发挥“履职登记手册”的作用,建立健全代表履职档案,并适时公布。
     (责任编辑:孙征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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