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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人大常委会八年持续督办“南溪河治理”建议
张基相
沙县境内有一条小河——南溪河,贯穿两个乡镇,沿河居住十几个村,涉及万余名群众生产生活用水的问题。八年来,沙县人大常委持续开展对河道治理的监督,换回了昔日南溪河的宁静。
回顾八年来监督历程,可谓几许艰辛,但也伴随着几许的欣慰。在县人大常委会的持续跟踪问效下,“南溪河治理”的建议得到了妥善处理,形成了办理合力,建立了长效办理机制。
追踪:探究问题根源
2006年以来,随着城镇化步伐的加快,重点项目建设的实施,原本宁静的河道,渐渐变得繁忙起来,不到十公里的河段,进驻了大小采砂、捞砂场达十余家。河道无序捞砂、河岸上挖土洗砂污水直接排入河道,无序的采捞砂,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造成了多处河岸崩塌、河道淤泥沉积、河水污染、河床抬高,影响了该河道及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用水安全。南溪河沿岸的群众反映:“南溪河破坏严重,多处河岸崩塌、河道淤泥沉积、河床抬高,影响了河岸安全和行洪安全”、“河水污染严重,用河水浇菜,菜叶上沾满污泥,农作物无法生长,已严重影响村民的生产生活用水”等。
部分县人大代表在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也先后提出“关于修建南溪河防洪堤的建议”、“关于清理南溪河沿岸桥梁涵洞的建议”等建议。
是什么原因导致南溪河生态环境继续恶化?是什么原因使南溪河问题无法彻底解决?2012年,县人大常委会对代表建议的办理进行了跟踪督办,组织了部分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县人大代表等,对南溪河进行实地视察,并召开了部分县、乡人大代表和群众座谈会,听取有关部门办理代表建议情况的汇报,“汇诊”南溪河“症结”。
通过视察和调研,探究了南溪河的问题根源:南溪河沿岸的一些采、捞砂场由于受利益的驱使,不顾群众利益,将洗砂污水直接排入河道,在河道内直接采砂的企业不顾河道安全无序采捞,甚至无视法律,无证违法开采,有的砂场被有关部门采取断水断电措施责令停产、关闭后,一些业主又私自将水、电接上继续采捞,有的白天不采捞晚上偷采捞,造成多处河岸崩塌,河床抬高,河道阻塞,河水浑浊。这就是南溪河问题的根源。
督办:破解办理难点
为了破解南溪河治理难题,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了调研组进行专题调研,并将代表建议和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治理南溪河的意见”一并交县政府办理。
县政府根据代表的建议和县人大常委会对办理该建议的意见要求,确定了一名副县长牵头办理,组织县水利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公路分局、供电公司等部门,深入南溪河实地察看和调查,并针对南溪河沿岸各采、捞砂场违法采捞砂的性质和不同的类型特点,逐个列出整治项目内容和时间表,将整治任务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并对办理资源和力量进行整合,形成办理和执法合力。
县政府办公室加大督查力度,及时通报整治进展情况,并将整治进度适时向县人大常委会和有关县人大代表及领导反馈。县人大常委会也组织有关领导和委室适时进行跟踪督办。通过一年多的依法办理,做到了该停产的停产,该关闭的关闭,该规范的规范。从而破解了南溪治理难题,使南溪河无序采捞砂和违法采捞砂的现象得到了遏制,南溪河的生态环境也逐步恢复。
问效:构建办理机制
2014年11月,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在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14年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汇报时,对南溪河治理问题进行跟踪审议,一场不是专题询问胜似专题询问的审议开始了,部分委员和列席会议的人大代表对政府及部门领导发问:“为什么一条小溪治理用八年时间?”、一条小溪还治理不好,政府办事效率哪里去了?”、“××部门你的职责是什么?你执法责任到位了吗?为什么一些问题解决后又出现反复?”、“为什么政府这么多部门管不好一条小溪?”…这些发问句句切中要害,直指问题实质,对政府部门的办事效率、管理体制机制及执法监督能力再次进行了考量。会后,县人大常委形成的审议意见提交县政府后,县政府高度重视,对办理代表建议工作进行了“回头看”,为了避免南溪河治理问题反弹,县政府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建立了联合执法机制,长效巡查机制和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等。从而使南溪河治理工作进入了依法治理的轨道。
(责任编辑:林坤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