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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和风险突出,往往一人得大病,全家陷困境。建议应进一步健全医疗救助举措,保障困难群众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一是拓宽困难群众重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通过保险再保险等措施,做到重大疾病应保尽保;二是加大政府投入,逐步提高医保支付限额;三是支持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切实解决大病患者的特殊困难;四是建立专门的社会救助机构,发挥整个社会力量,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明市人大代表 郑木珠
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针对群众的基本生活,建全以城乡低保为主的社会基础保障体系,筑牢物质性保底救助防线;二是针对群众的个体生活,建全以大灾(难)救助和医疗救助为主的社会辅助保障体系,筑建人性化临时救助制度;三是针对群众的社会生活,建构以教育、养老、住房、法律、慈善、创业等专项救助为主的社会补充保障体系,筑造长远性普惠救助体系。
——三明市人大代表 巫立忠
当前,对农村智障人员(特别是精神病患者)的救助和治疗存在着投入不足、管理没有实行动态化更新、智障人员缺少监护等问题。为确实提高农村智障人员基本生活质量、改善智障人员的医疗条件、减轻智障人员家属负担,建议各级政府设立专项资金保障救助工作投入,民政等有关主管部门对智障人员进行动态更新和管理,确实加强对农村智障人员的救助和管理工作。
——大田县人大代表 乐发广
对于农村孤寡、失独、精神等社会低层人员,当他们出现疾病住院以及其他方面困难,需要救助时,存在护理困难、资金困难,希望有个机构能及时有效提供人员、资金等帮助。目前这些人员住院所发生的费用和帮助均由卫生部门负担,因此,要健全社会保障机制,建立专门的针对这类人群的救助机构,这个机构应当由政府牵头,社会力量参与,社保、医保、志愿者等多方联动,让这些人享受社会大家庭的温暖和改革成果。
——尤溪县人大代表 林兴三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经济基础相对薄弱,社会保障工作起步晚,覆盖面窄,保障水平低。对困难家庭的救助,是雪中送炭,确实为他们解决了当前面临的难题。建议:一是对居民低保户的评定政策要相对稳定。2015年居民低保户的评定除了村乡严格把关外,还需县十八个部门的协审,个别确有困难的残疾人、祖父母抚养孙字辈的家庭评不上低保,群众有微词。二是加大对低保资金的监管。个别村干部利用职务便利贪污、挪用低保资金的现象偶有发生,上级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资金安全。
——尤溪县人大代表 陈兆澄
健全社会救助机制,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要重点把握的五方面:一是健全联动机制。建立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联动机制,确保职责落实、困难群众受助及时。二是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依托乡镇政务大厅,设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确保群众求助有门、求助渠道便捷、畅通。三是健全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提高审核甄别能力,确保杜绝骗取救助行为。四是健全分类救助机制。实行分类救助,规范救助标准,杜绝救助额度随意性,确保救助公平、公正开展。五是健全监督管理机制。防止不作为、乱作为,挤占、挪用、套取救助资金等违纪违法现象发生,确保救助政策落实,救助资金规范使用。
——宁化县人大代表 陈友发
要让困难群众生活得到长久保障,政府各种救助不能只是治标更要治本。老弱病残困难群体的经济来源相对单一和薄弱,但不少尚有劳动能力的人员想通过自身努力,谋求力所能及的工作。为此建议,政府应在落实各项救助惠民政策的同时,积极搭建就业平台并在手续办理、税收优惠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引导、鼓励和支持这一部分群体人员自谋职业,增加收入,帮助解决其长远生计。
——永安市人大代表 张泰宏
随着人民群众对社会救助的要求的不断提高,新形势下开展社会救助工作需要在救助制度、措施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一是合理确定社会救助范围,细化社会救助标准。例如对于子女处于“服刑”、“逃匿”等无法履行赡养义务的情况,致使某些老人无人赡养、生活困难的,希望在社会救济予以考虑。二是加强临时救助,解决困难群众燃眉之急。例如目前多数医院要求患者先交钱再住院,而某些困难家庭连住院的基本费用都无法负担,建议将上述情况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并采用转账给医院等方式,避免因现金救助造成的骗取救助金的情况。三是整合社会救助资源,捋顺救助程序。整合民政、教育、卫生、劳动、司法、工会、共青团、妇联、计生等部门提供的救助,捋顺救助程序,方便群众。
——永安市人大代表 王仕增
由于城乡低保、五保资金递增速度和基本消费品价格上涨幅度不相适应,重大疾病发病率明显上升、救助对象明显增多,应加速推进大救助体系建设。将部门和社会的救助资源实行有效整合,归口到以政府为主导、以民政为主体的框架体系内,集中力量进行管理和实施救助。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利用慈善、福利平台征集资金,弥补不足。
——永安市人大代表 潘章锦
临时救助作为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内容,需求持续增长,救助资金压力较大。建议:一要制定救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足额安排各项救助所需资金,使救助标准的增长与全市社会经济发展、财政收入增长和人民群众实际生活水平相适应。二要建立救助工作经费增长机制。社会救助工作经费力争逐年有所提高,确保社会救助工作的正常运转。
——永安市安砂镇人大代表 杨宋明
建议要关注乡村五保等困难群众生活,加大救助资金投入,切实解决乡镇敬老院因经费不足而存在的办院难问题,保障乡村五保等孤寡老人的基本生活。要降低救助条件,保障临时性、突发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提高救助标准。
——永安市上坪乡人大代表 陈上湖
(责任编辑:王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