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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6 10:18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市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关注立法
     张  铃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立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去年7月18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三明等七个设区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工作的决定。市十二届六次会议上,我市首次获取的立法权受到代表极大关注,代表们就立法工作积极献言献策。
     提请本次大会审议的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是我市取得立法权后制定的第一部程序性法规。高惠斌代表说,市级立法是一个全新的课题,且立法工作程序性强,市人大常委会围绕立法已经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前期准备工作,这部立法条例的制定将对规范我市立法程序,健全完善立法体制,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具有重大意义。
     立法能力建设是立法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范纯文代表认为,要注重加大对立法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张发禄、朱国生代表建议,市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代表的培训,邀请有关立法专家到各县(市、区)开展培训讲座,推动立法能力建设。张茂银代表说,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进一步加强立法能力建设,努力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谢明钦代表建议,市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加强立法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的立法素质和能力。
     深入推进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是提高立法质量根本途径。在如何推进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上,林思文代表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在立法时,要深入各县(市、区)调研,充分考虑各地不同情况,求同存异,制定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地法规。范晓燕、兰爱珍代表认为,要根据地方立法权的范围,结合本市情况,深入调研,召集专家研究,广泛征求代表意见建议,提升立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张能清代表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在立法过程中要发挥人大主导作用,充分调研,防止制定的法规部门利益化。
     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明确了2016年我市的立法计划,三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将作为我市制定的第一部实体性法规正式出炉。邓秀忠代表认为,这对强化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推进三明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建设,将三明打造成一个更加整洁、优美、文明的宜居城市具有十分现实意义。肖玉琴代表建议,在制定条例时,要明确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主管单位职责,同时要广泛吸纳一线工作人员的意见。柯德双代表说,市人大常委会在制定条例时要把县、乡镇市容管理一并纳入条例。
     在加大立法宣传方面,兰爱珍代表说,手机短信、动漫短片和宣传手册,都是很好的宣传方式,要多采用这些方式进行立法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全民的法制意识。
     对未来立法规划,代表们也提出不少好的意见建议。陈红梅代表认为,市人大常委会要根据三明发展需要开展立法工作。邓秀忠代表说,市人大已把饮用水水源保护列入立法调研项目,建议加快立法进程,保障市区饮用水安全。肖玉琴代表建议“十三五”时期,能制定出台三明市物业管理条例。廖善朋、吕学松等代表说,市人大常委会要围绕“一重山”保护、物业管理、城市管理等重点内容,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孙文钰、苏水池代表说,希望市人大通过立法途径,依法解决城乡建设与管理过程中关于拆迁中存在的问题。谢明钦代表建议,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立法权限范围内涉及民生问题的调研,为今后立法做好准备。
     (责任编辑:林坤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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