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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随笔

2016-05-16 10:01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随竹聿
     1月29日,市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落幕了。
     这么多年围观全国和各地的人代会,可以发现,人代会已然成为观察中国和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民主政治建设进程的重要窗口。
     作为地方人代会,虽然全民的关注度没有全国人代会的大,但也会引起大家不小的热议。因为随着全体公民主体意识的提高,公众对自己身边的发展给予了越来越多的关注。
     关键词:新议程多,十三五规划成重点
     回看四天议程的这次市人代会,今年最大的不同就是会议内容增加了,时间也比去年年初的五次会议多了半天。比如,又一个五年规划来了,为此增加了审查“十三五”规划草案的任务;为规范地方立法活动,增加了审议立法条例的议案;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议事程序,根据新情况,增加了对大会议事规则的修订;为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加强宪法实施,增加了当选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的程序。
     作为此次人代会的重要议程,审查和通过“十三五”规划草案引起了人们广泛关注。由于2020年既是“十三五”的收官之年,也是第一个百年梦想实现的时间节点,因此,这份规划将对三明发展做出怎样的安排,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许多代表在审议中认为,“十三五”规划体现了发展新理念,被赋予了诸多新内涵,是基于经济新常态的大逻辑,符合三明实际,整个规划鼓舞人心,催人奋进。而且从每一位代表的发言和规划草案的内容看,大家对经济发展有了一个一致的观点,即结构的调整与优化升级已成为当前发展的重中之重,“十三五”的各项新战略、新举措,将为经济发展开拓新空间、释放新的增长源,三明将走进又一个发展周期,目前是机遇和挑战相互交织,只要我们充满信心、保持定力、科学筹划、奋力作为,三明经济一定会行稳致远,精彩不断!
     关键词:立法协商
     在这次会议中,其中一大任务就是审议立法条例,这是为规范今后立法活动而做的准备工作。
 有关人士认为,立法作为三明的一项崭新工作,虽然随着立法条例的制定,规范立法程序得到了保证,但在立法工作中与政协组成单位、社会相关方面怎样来开展沟通协商?立法协商制度具体包含那些要求?还需要加以研究,给予具体明确。
 去年初,中共中央对各级人大开展协商民主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要深入开展立法工作中的协商,健全法律法规起草协调机制,加强与相关方面的沟通协商。据了解除个别地方外,立法协商的有关制度在各地还基本处于一个空白阶段。
 在代表审议立法条例草案时,许多代表建议,在立法时要推进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制定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法规。其实,做好立法协商工作,扩大各社会层面公众对立法工作的参与,可广纳群言,广集民智,消弭分歧,形成共识,使立法的质量更高,制定的法规更加符合实际需要,更加管用。所以提高立法协商的重大现实意义的认识,从制度上对立法协商做出相应的规定,使立法协商这项工作步入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轨道就十分必要。
     关键词:代表缺席
     笔者在会议期间还观察到一个现象,就是在会议刚刚开始时,主席团根据秘书处提供的预备会议代表考勤情况,对50来名(含请假部分)代表缺席预备会进行了通报,并要求各代表团引起注意,营造良好的会风。
     事实上,代表缺席人代会,在全国一些地方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记得广州市为此还曾在会议期间,将代表和列席代表考勤情况向媒体进行了通报、曝光。要知道,代表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是代表履职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每缺席一名人大代表,即意味着他所代表的那部分选民的意愿和要求无人在大会上表达,如此一来,这就不仅仅是缺席代表个人的履职问题了。因此,不管怎么说,缺席从会议纪律来说不应该,从政治责任来说更不应该。
     表面上看,缺席与作风散漫、拖拉,对会议不重视有关,但问题也不是这么的简单,更多需要我们反思,要从代表行使权力的氛围上、从对代表监督的办法上找原因。比如,代表的建议办的不好,代表的建言没有得到很好尊重,不同程度地挫伤了代表到会履职的积极性。再比如,目前监督代表工作处于虚设状态,而没有监督的代表,就会造成在行使代表权力上缺乏动力和自觉性。
 虽然缺席的问题林林总总,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但法律规定代表应优先执行代表职务的要求,作为每一位代表是应该知道的。所以,提高代表的参会率,增强代表出席情况的透明度,适度地公开缺席代表的姓名和原因,给选举单位或者选民有一个认真的交代,应当成为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切实措施。同时,要真真切切落实好代表“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其代表资格终止”的法律规定,这样今后代表缺席的现象就会减少很多。
     (责任编辑:谢辉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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