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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公开亮相”

2016-05-16 15:04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方龙珍
 
     2016年1月中旬,将乐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如期召开。与往年不同的是参加会议的人大代表和列席会议的各部门单位负责人,每人手上都有一本厚厚的《将乐县2015年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答复汇编》。《汇编》收集了2015年度将乐县各承办单位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全部答复件,一一公开亮相。
     2015年年4月1日,将乐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府联合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县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和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到会并作讲话,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到会接受县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任务。交办会要求“各级各部门务必切实增强办好建议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突出重点,确保今年建议的办理工作取得新的成效,办理情况要向社会公开”。当天,县电视台报道了交办会情况。
     在交办会议之后,县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公布负责每一件代表建议的县政府分管领导、承办单位以及协办单位,明确职责任务,强化责任落实。同时,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列为政府督查的重要内容,通过电话、网络、检查等方式,实行跟踪问效,对承办单位的建议办理工作实行双边跟踪监督。各承办单位在接到任务后,及时向建议领衔人公开承办的责任人和责任科室,加强工作联系,主动与人大代表保持沟通,真诚倾听意见,共同探讨决策方案。同时,最大限度地吸纳普通公民,特别是利益相关群体参与,使代表建议和决策方案更好地汲取民意、平衡利益,促进了办理工作的有效落实。黄永辉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与管理的建议》,县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与管理工作专题会议,落实饮用水源保护属地负责制,结合生态公益林管护,将城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与管理工作纳入生态公益林年度考评。同时,加大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好森林资源保护工作责任,妥善处理好当地群众、林农、业主的利益关系,确保各项限制性措施落实到位。县交通运输局在办理代表《关于提升公交公司服务质量,保障乘客出行通畅的建议》时,经过走访群众、征求意见、综合分析后,进一步优化城区公交线路,新辟、优化、延伸、调整公交线路5条,新建39个公交站点,更新、新增车辆32台,方便了群众乘车。
     2015年8月,将乐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代表建议“督办月”活动。督办的重点是检查承办单位对“满意、基本满意”答复件中的承诺事项是否落实。陈秋荣等10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要求重视城区人居环境建设,严厉打击沿街商铺噪音扰民行为的建议》,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不满意”。作为承办单位的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由局长督导重新办理,开展了城区整治社会生活噪音污染专项整治,签订沿街商铺杜绝生活噪音污染责任状157份,下发法律责任告知书58份,查处噪音污染违法行为,取得了较好效果。县电视台跟踪报道代表建议办理情况。2015年10月,将乐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代表建议办理结果“回头看”活动。此次“回头看”检查内容包括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71件代表建议办理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承办单位答复为“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和“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建议和代表对承办单位答复表示不满意的建议的办理落实情况。通过“回头看”活动,进一步促进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回访满意率达到了100%。
     将乐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俞德光如是说,“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公开,这在将乐县是首次,代表的履职情况和部门办理情况一目了然,既有利于激发代表履职积极性,也有利于增强部门办理责任感,更有利于群众意见的反映和解决,这种方式效果好!”
     2016年1月,中共将乐县委常委会在听取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汇报后,决定从2016年开始将各部门、各单位办理代表建议工作纳入全县效能考评范围。这一举措给人大建议的高质量办理提供了抓手,用效能建设的考评约束对不重视、不认真办理人大建议的单位量化扣分,使得人大常委会在监督部门办理建议的质量上又多了新举措。同时,将乐县人大常委会修订印发了《将乐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法》,从制度层面形成了效能考评、满意度评价、专项督办、向社会公开等机制,进一步完善了代表建议交办、承办、督办、答复、回访、考评和报告等制度。
     (责任编辑:孙征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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