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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管理”——代表在关注

2016-05-16 15:02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近年来,我市虽不断加强河道综合整治工作力度,但污染仍然存在。建议市政府要加强领导,进一步建立、完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要强化监管,加大媒体曝光;要加强处罚力度,严厉打击违法排放污染物行为;对在生产过程中造成严重河道污染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并挂牌落实整改方可恢复生产;加大技术改造,对现有的污染企业要开展环保设施配套建设改造工程等污染整治工作,对新引进企业从严把关,防止污染企业进入我市。
     ——市人大代表  林联毕

     沙石场生产产生的大量尾矿排入河道,严重影响村民的生产、生活。建议要加强对县界(特别是跨县、市及地区)河道整治工作的沟通、协调及配合工作,加强执法监管和监测监控,广泛运用报纸、广播、宣传栏等媒体向当地群众宣传河道保护的重要性、紧迫性,使群众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流域水环境的良好生态氛围,促进我市河道整治工作全面落实。
     ——市人大代表  魏国星

     河道治理是一项事关全局和长远的战略任务,需要各级各部门和广大群众的共同努力,建议一是健全长效机制。建立河长制,做到“一河一长、一河一策、一河一方案”。二是完善监管体系。加强源头管控,严厉打击污染源企业偷排、直排等违法行为。在各县交界的河段设立水文监测站,实现全市水环境保护全覆盖。三是确保责任落实。明确各县区及相关部门在水环境整治中的职责,上下联动。四是鼓励公众参与。扩大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适时向群众介绍水环境质量状况、水环境污染防治目标等,增强水环境忧患意识,形成共同保护水环境的良好风尚。
     ——市人大代表  田仁芳

     文江河流域分布在大田、永安、沙县三个县(市)辖内有8个乡(镇)(其中大田6个乡(镇)、永安槐南镇、沙县湖洋)。自2013年大田县在全县范围内推行河长制以来,取得一定成效。但单靠下游治理无法取得本质成效,需流域内各级政府共同治理。为此,建议市政府协调文江流域内三个县(市)共同抓保护文江河工作,将文江河流域治理纳入规划,加大财力人力投入,强化监督管理;把河堤修砌与源头生态环境整治相结合,加大防洪堤修砌力度的同时,加强清淤除障,提升沿河百姓的生活用水质量和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恢复文江河“河畅、水清、岸绿”景象。
     ——市人大代表  林起阳

     加强河道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加强城市污水管网建设和管理,主动适应城市建设规模不断扩大的需求,科学制定城区污水管网规划,加快污水管网配套建设,加强污水管道施工管理。二是继续加大防洪堤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在确保防洪标准要求的同时,应科学设计、设立必要的清淤车道、亲水平台、上下河堤的攀爬梯等设施。
     ——市人大代表  林曦碧

     河道管理工作要治标与治本兼顾。一方面,要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特别是要加强对水环境有不良影响问题的治理,发挥好治污设施设备的作用。各级政府既要管事又要管人,要长抓不懈,抓出阶段性成效,以至养成人们良好的生活和生产习惯,养成主动爱护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另一方面,要科学筹划和落实“十三五”期间绿色生态环境的修复行动计划,实现生态文明的回归,这比治标更为重要。
     ——建宁县人大代表  陈闽江

     建宁县河道交织密布成树枝状,是我省母亲河闽江的正源地,我们认为河道管理应该追根溯源,首先从源头抓起。目前,我县已经全面开始落实“河长制”。但是,“河长”们面对过去森林砍伐过度和大面积地毁林种果,涵养水份能力减锐和大量的水土流失,河道内无证采砂、毒鱼,乡村生活垃圾和农业面源污染等问题,显得有些无能为力。因此,要加大对源头河道管理的生态补偿力度。
     ——建宁县人大代表  张旭明

     目前,农村河道管理处于初始阶段,面临许多工作要做,需要大量的人力、财力和资金的投入。但是,由于当前乡镇村级财力有限,导致河道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许多河道还处于失管状态,向河道倾倒垃圾、无证采砂、违法捕捞等行为极其普遍;河道护岸、植被等基础还比较薄弱。因此,解决这些问题还需要靠上级政策和资金的大力扶持,这样河道管理才能进入常态化。
    ——建宁县人大代表  张金龙

    近年来,建筑市场对沙石的需求不断增大,在河道内开采沙石的企业也逐渐增多,个别开采沙石业主为了追求效益,在河床内外随意乱挖,严重破坏了河床及周边的生态环境,给两岸的道路良田埋下了许多安全隐患。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出台有效的管理办法,加强对开采沙石企业的监督管理,严格执法,保障河床和沿岸道路良田的安全。
     ——清流县人大代表  黄全华

    当下,许多河道因建电站水位上升,河道变库湾,沿河植被腐烂失去防护作用,以致沿河两岸良田、道路、河堤不断坍塌,河道失去了原有的自然调节作用。建议政府部门务必要加大力气进行监管,联合沿河受益企业共同对河道进行整治,以恢复河道的防护能力,使沿河村庄、道路、良田得以保护,人民群众得以安居乐业。
    ——清流县人大代表  赵志强

     近年来,由于许多河道建设电站、捞沙采石、围水养殖、矿山采矿人为破坏河道生态较为严重,尤其是城乡污水随意排放,生活垃圾往河乱倒现象时有发生,大到中小河流,小到小溪流域,到处可见河岸垃圾堆放、河中漂浮物多现象。因此,建议:一是有关部门在污染河道设置“禁止倾倒垃圾”“严禁排放污水”的警示标志;制定奖惩措施,严格执法,保护河道环境;二是加强对河道周边的企业和群众的思想宣传和教育,形成人人共同保护河道的意识。双管齐下,标本兼治确保绿水青山,建设宜人宜居生活环境。
     ——清流县人大代表  黄庆东

     自2013年大田县在全县范围内推行河长制以来,成效显著。建议县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将沿河企业作为“河长制”的责任单位一并列入“河长制”管理考核,进一步完善“河长制”管理机制,还百姓河畅水清岸绿的河道环境。
     ——大田县人大代表  陈乘俥

 要科学制定河道建设与管理规划,加大河道治理力度。政府要把河道治理作为为民办实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以创建国家级生态县为契机,结合城乡发展规划、城镇化建设、新农村建设,科学制定河道建设与管理的规划,在突出防洪功能的基础上,把河道规划建设成集防洪、绿化、休闲等综合功能于一体的休闲带和风景线。同时要加大河道治理力度,分期、分段把我县河道纳入治理范围,一年接着一年干,一任接着一任干,持之以恒,不断努力,真正把河道治理好。
     ——明溪县人大代表  戴梅生

     (责任编辑:王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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