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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监督:让出行更加畅通安全

2016-07-29 11:03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丁  哲
 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将监督道路交通安全作为工作重点,不断加大监督力度,着力促进政府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推进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持续监督有成效
     2015年4月16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市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一法一例一办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并以联组会议的形式开展了专题询问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根据常委会会议的审议情况,对主要意见和建议进行整理后分别转送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研究处理。
     如今一年多过去,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专题询问问题和执法检查收集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如何?今年5月18日,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廖小华、部分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组成的跟踪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实地察看等形式,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检查组召开了两场汇报会,听取了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及市公安、住建、交通、规划、城管等部门单位研究处理审议意见的情况汇报和两区公安、财政、城管等部门有关情况汇报;实地查看了市区部分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使用情况、梅列区第一实验学校人行天桥规划建设情况、道路交通标志设置情况和道路限速整改情况等,全面了解“一府两院”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为常委会审议提供坚实基础。
     在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分组审议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别对“一府两院”整改落实情况一一提问。
     “执法检查后,市政府采取哪些措施加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余荔苹委员首先发问。市政府办回答:“一是改善交通安全设施。梅列区第一实验学校人行天桥建设方案现已确定,由梅列区政府负责实施,目前项目进入勘探施工阶段。二是更新交通智能化系统配置。新设火车站交通信号灯,新增交通信号系统、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和违停自动记录系统。三是完成化机涵洞至小蕉隧道破损路面修复和相关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结合205国道的改线工程建设已提出该条道路改造方案,目前进入项目审批阶段。”
     苏玉振委员认为市公安局要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特别是日常管理,市公安局对此回答:“一是加大路面管控力度。对重点路段和路口分级设置路面勤务岗位,增加警力疏导交通,师范附小等路段交通秩序略有改善。二是加强交通管理专业化队伍建设。梅列区交警大队继三元区交警大队警务改革后也对交巡警职能实施分离,增强了专业化管理。”
     陈烈章委员、黄高明委员均对市区不合理、不规范的临时占道停车泊位的整改情况比较关注,先后对此问题进行发问,市公安局、城管局分别回答:“市公安局先后撤销了梅岭路物资大厦路口至好多多超市路口、乾安巷、东新三路三明二中等路段不符合规范的停车泊位,恢复了道路原有通行秩序。三元区公安、城管部门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道路通行的停车泊位进行整改,及时予以撤销。”
     张鸿飞委员对城市公交系统建设情况一直比较关心,政府如何落实“公交服务便民工程”,市交通局回答:“市区新增公交线路12条,优化延伸18条,建成公交电子站牌47座,新增更新车辆64辆,方便了市民公交出行。”
     李新华委员询问执法检查后,我市进一步打击危害道路交通违法犯罪情况,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分别回答:“法院修改危险驾驶犯罪定罪量刑标准,规定缓刑适用情形,将醉驾行为纳入量刑规范化范畴,确定机动车认定标准,审判时对危险驾驶后报警并在现场等候处理的行为不重复评价为自首。检察院制定《关于规范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规范醉驾刑事案件起诉标准和办理程序,建立醉驾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公安机关开展三次异地交叉用警集中整治涉酒驾驶违法犯罪行为执法统一行动,共查处酒驾醉驾187起,有效震慑‘醉驾’行为。”
     工作测评有创新
     市人大常委会在跟踪检查的基础上,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相关报告,并对“一府两院”研究处理审议意见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而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测评的方式更加细化,更有针对性。一是首次对“一府两院”研究处理审议意见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二是首次对执法检查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进行总体和分项测评。
     为确保测评结果更加客观、公正,会前,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制定满意度测评方案,内务司法委员会对去年审议意见的内容进行归类,对市政府研究处理情况提出6个测评分项,并在每个分项之后注明所涉及的单位,然后分别由常委会组成人员按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逐项进行测评,6个测评分项内容涉及东新一路周边停车场规划和建设管理情况、占道停车泊位的施划和管理情况、违章占道停车的整治情况及梅列区政府周边公交站点设置的整治情况等。从总体测评情况看,对市政府研究处理情况为基本满意,对市法院、市检察院研究处理情况均为满意。从分项测评情况看,有4项测评结果为基本满意。
     “以前也采用过满意度测评,但都是对政府工作进行大而笼统的评价。采用总体和分项测评相结合的方式,使常委会组成人员能更清楚地表达意愿,测评结果也更客观公正,彰显人大监督的力度和成效。”据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委主任、法工委主任余荔苹介绍,如果总体测评满意但分项不满意,政府需要就不满意的具体工作在九十日内向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以前测评结果出来,满意就是满意,不满意我们也不知道自己‘病’在哪里。分项测评相较以前针对性更强了,‘把脉’也更准确,使我们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方向更清晰、任务更明确,就能够‘对症下药’了。”市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

     (责任编辑:林坤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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