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建议办理有诺必践
2016-07-29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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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清华
当明溪县人大代表王忠辉要求了解自己在2012年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关于要求治理城岚溪流域的建议”办理情况时,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列出了这样一份清单,“2012年办理情况:已将城岚溪列入‘三明市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计划在2013-2015年期间实施;2013年办理情况:已完成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并报送上级审查;2014年办理情况:项目已完成省、市批复,预计2015年上半年开工建设;2015年办理情况:正在进行工程实施;2016年办理情况:工程预计2016年上半年可以完工。”
2016年元月,出席明溪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人大代表们,每人手中都有一份该县本届人大历次会议以来列入计划解决的代表建议跟踪办理情况汇总表,表格内详细记录了历次会议列入计划解决建议的领衔代表、案由、牵头承办单位、协办单位、逐年办理进展情况,让代表们一目了然。“县人大常委会对代表建议的持续跟踪督办,体现了对代表建议意见的重视,让我们觉得建议提了不会白提,有效地激发了代表履行职责的积极性、主动性。”王忠辉代表深有感触地说。
明溪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建立健全代表建议滚动督办机制,对于上年列入计划解决的代表建议,不以届次、会次和年限划句号,建立上届、本届历次会议督办建议台账,与当年建议同安排、同部署、同要求,持续跟踪督办,一抓到底。该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负责人介绍说,在代表建议实际办理工作中普遍存在“重答复,轻办理”的问题,为推动建议办理从重答复向重落实转变,明溪县人大常委会紧扣这一难点,对列入计划解决的代表建议建立跟踪台帐,实行承诺事项清单制和办结销号制,在每年人大会期间书面向代表通报,从机制上杜绝蒙混过关,促使政府及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引起足够重视,促进代表履职成果的转化运用。
“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潘燕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对绿色家园提升改造的建议’,2014年6月一次答复该项目已列入2014年城市建设战役计划,一年来进展情况如何?”2015年8月7日,明溪县人大常委会二楼会议室内座无虚席,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水源正主持召开代表建议办理交流沟通会,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等20多个承办单位负责人正襟危坐,随时准备接受提问。
每年7、8月份,明溪县人大常委会都会在“走访人大代表,征求办理意见”活动结束后,召开代表建议办理交流沟通会,就当年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和答复当年解决的本届历次会议以及上届跟踪办理件的落实情况,与承办单位面对面、逐条沟通办理意见,共同分析建议办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探讨进一步办理落实的措施。对一些关系全局、群众关注的重点跟踪件,该县人大常委会还通过会议审议、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方式,促进问题解决,有效提升了建议办理实效。24件明溪县第十六届人大一至三次会议跟踪督办建议,除3件因政策原因一时无法解决外,11件已解决,10件正在解决。
日月路(俗称水果街)是明溪县城区次干道,位于珩城农贸市场东侧,南接新大路,北连河滨拱桥,水泥路面全长约200米,宽约25米,两边各有约3米人行道,2000年随农贸市场建成投入使用,是城区中心新大路经过拱桥连接河滨北路万乘华府小区的便捷通道,也是市民进出珩城农贸市场的主要通道。日月路自建成以来,以水果生意为主的摊位占道经营,乱搭帐篷,造成道路堵塞,严重影响城区交通安全和市容市貌,广大市民反映强烈,引起历届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乃至县委政府领导的高度关注。但因新水果街选址困难,日月路占道经营现象一直无法解决。2011年12月,在该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崔礼周、戴梅生、彭玉娟等3名县人大代表分别再次提出了日月路整顿治理和新建水果街的建议。代表的呼声,群众的期盼,就是人大常委会关注的问题。2012年,新一届县人大常委会将日月路水果摊点整治纳入人大监督视野,通过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促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如今,明溪县城区日月路终于恢复了原本的整洁和舒适,道路畅通,停车有序,占道经营不复存在。当地居民由衷地说:“这与人大代表的积极呼吁和人大常委会的持续跟踪监督是分不开的。”
“向政府相关部门提交建议,是人大代表履职的主要方式之一。人大代表提出的许多建议是涉及全局性的问题,有些建议一两年内难以全面完成。这就要求人大常委会必须传好接力棒,一年接着一年抓,一届跟着一届干,保持人大代表建议督办工作的延续性,才能使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得到很好的办理落实。今后,明溪县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坚持代表建议跟踪督办的好做法,促使承办单位有诺必践,取信于民。”明溪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水源表示。
(责任编辑:孙征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