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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生猪补助款 终致身陷囹圄

2016-07-29 10:33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洪培芸
     案情:2009年1月,魏某某成立了一家农牧有限公司,从事生猪养殖、销售业务并向三元区农业局申请到国家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的投资补助款,由于深感这笔钱来的容易,魏某某又注册了另一家农牧有限公司,用前一家公司的相关材料冒充后来成立的公司材料,又申请到了生猪养殖补助款80万元。2015年7月,被告人魏某某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

     审判:案发后,被告人魏某某的亲属退出了80万元全部赃款,被告人主动、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并深刻悔罪。三元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魏某某骗取国家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投资补助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司法解释及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自首情况、悔罪表现,判决被告人魏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评析: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民生行业政策性、倾斜性的补助支持,却成为一些不法分子眼中的“唐僧肉”,他们从中发现了一些漏洞,并谋取非法利益。等到事发之日,他们才会明白贪图“唐僧肉”,只会带给他们牢狱之灾。同时税务机关和监管部门必须加强材料审核、跟踪监督,这样才能彻底斩断伸向国家补贴的黑手,让国家补贴用到实处。

     (责任编辑:张  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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