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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预算更加全面规范公开透明

2016-09-27 16:09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危世辉

    打开尤溪县人民政府网的政务公开栏,可以看到经尤溪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各部门各单位预算、决算及报表的情况,以及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等,这是新预算法的要求,也是县人大加强对预决算审查监督的重要体现。
     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预算法,进一步深化了财税体制改革,明确预算改革的目的: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预算法规定,预算、预算调整、决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其报表,应当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批准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尤溪县人大加强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力度,把新预算法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加强预算审查监督
 “做好预算工作是政府及职能部门职责所在,加强预算监督是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监督的重中之重。”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桂华如是说。为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财经委于每年10月份就参与到县财政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中,及时了解整个预算草案编制情况,将部门反映的问题反馈给财政局,提出建议意见。
     为使代表更好地审议,常委会要求财政部门报送预算草案审查材料必须是完整的全口径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账。如,在今年年初召开的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向财经审查委员会和主席团提供的审查材料除了有预算报告、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表、2016年预算草案表外,还必须提供2015年本级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表、2016年本级专项资金安排情况表、2016年本级部门预算汇总表、2015年本级政府性债务情况说明,其中明细情况应给每位财经审查委员会成员提供U盘,以便随时查阅。在大会期间,还要求在会场提供电子触摸屏或笔记本电脑,以供代表们查阅。
     在人代会召开前,常委会主任会议进行严格把关,专题听取和审议财政局关于预算草案编制情况的报告及财经委的初步审查意见。主任会议对预算草案进行认真审查,针对预算草案存在不够细化等问题,提出要按预算法规定,进一步细化,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其功能分类应当编列到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基本支出应当编列到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按其功能分类应当编列到项。着重对新一年如何执行预算,在财源培植、收入征管、支出管控、预算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议意见,要求财政在报告中进行补充完善。
     人代会期间,大会财经审查委员会对预算草案进行认真审查,并向大会主席团报告审查结果报告,主席团通过后,将审查结果报告印发所有代表,最后预算草案由代表大会表决通过。长期以来,预决算审查监督主要包括收入、支出和收支平衡三个重点。新预算法对“审核预算的重点由平衡状态、赤字规模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进行了相应规定。根据这一规定,财经审查委员会重点审查了八个方面内容:一是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是否符合本级人大预算决议的要求;二是预算安排是否符合本法的规定;三是预算安排是否贯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收支政策是否切实可行;四是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的预算安排是否适当;五是预算的编制是否完整;六是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性支出预算是否规范、适当;七是预算安排举借的债务是否合法、合理,是否有偿还计划和稳定的偿还资金来源;八是与预算有关重要事项的说明是否清晰。在审查中,发现预算草案还有一些问题不够细化、说明不到位,要求财政部门会后进一步做出细化说明。
     加强决算草案审查监督
     根据预算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编制本级决算草案,经本级政府审计部门审计后,报本级政府审定,由本级政府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县人大常委会对审查批准本级决算高度重视。
加强审查前的调研。5月初,县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财经委及部分常委会委员组成调研组,对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进行调研,先后听取了县财政局关于2015年县本级决算情况的汇报和县审计局关于2015年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汇报。在审查前,要求财政提供详实材料,如:重点投资项目资金计划数、已经安排数、缺口数有多少?各支柱产业对财政的贡献度和贡献率多少?基金收入中上年度实现在2015年度入库的多少?预算调整后超收项目是什么?部分新增转移支付收入用于弥补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短收形成的缺口数额多少、项目是什么?债务各项指标情况及存在风险如何?2015年清理上年结转数多少?是否用于弥补赤字等要做详细说明等,以便财经委进行初步审查。
     根据预算法规定,决算草案应当与预算相对应,按预算数、调整预算数、决算数分别列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应当按其功能分类编列到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编列到款。财经委在调研的基础上,对决算草案认真开展初步审查,查阅了有关决算报表,对照了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15年县本级预算安排和县人民政府向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报告的2015年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的调整2015年县本级预算的决议,以及财政部门提供的相关资料,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初步审查意见。
     按照法律要求,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应当对本级决算草案进行审查。县人大常委会结合本级政府提出的上一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对本级决算草案重点从十二个方面进行审查:一是预算收入情况;二是支出政策实施情况和重点支出、重大投资项目资金的使用及绩效情况;三是结转资金的使用情况;四是资金结余情况;五是本级预算调整及执行情况;六是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七是经批准举借债务的规模、结构、使用、偿还等情况;八是本级预算周转金规模和使用情况;九是本级预备费使用情况;十是超收收入安排情况,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规模和使用情况;十一是本级人大批准的预算决议落实情况;十二是其他与决算有关的重要情况。最后由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审议表决通过。
     加强预算执行监督
     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除了平时财经委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联系、报送有关材料等外,重点是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县政府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早在6月份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就布置7月份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县政府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议题的有关工作。调研组认真制定调研方案,明确调研内容、调研时间、调研方式、调研人员等,由人大办发文通知各有关单位。7月中旬,财经委及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分管领导带领下,就今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调研,听取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汇报,了解县发改局、经信局、统计局、住建局、国土局、交通运输局等单位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在调研基础上,调研组形成调研报告。
     7月25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关于201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以及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201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调研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预算执行中还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有:地方级公共财政收入未能实现“双过半”、基金收入严重滞后、收支矛盾更加突出等。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充分发挥财税职能作用、持续推进财源建设,加强和完善收入征管、确保完成年度收入任务,加快土地出让步伐、扭转基金严重短收局面,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保障民生事业发展,加强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逐步化解财政债务风险等建议,并形成审议意见,交由县政府研究处理,按规定向常委会提出报告。
     新修订预算法实施以来,尤溪县人大常委会加强了对预决算和预算执行的审查监督,促使预算更加完整、公开透明、科学有序、执行有效、纪律严明。在县人大常委会的持续监督下,尤溪县财政预决算工作正按照新预算法要求逐步走上正轨。
     (责任编辑:林坤根、邱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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