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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执行路 点滴为民心

2016-11-24 10:44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宁化法院执行工作纪实

  赖征源

  2016年以来,宁化法院为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委“六个专项治理”动员部署中“执行难”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多措并举,执行清积取得阶段性成果。19月,该院应清执行积案加新收案件共计1916件,其中执行异议案件6件,财产保全案件102件,执结案件633件,执行标的到位2342.86万元,合规率90.47%,执行沟通率100%

  冒滂沱雨寻被执行人  不惧险境促案结事了

  “下那么大的雨,前面的路过得去吗?到被执行人家中只有几公里了,我们不如……”还没等执行法官把话说完,警车的两个轮胎便已空悬陡峭的山涧。这是一个滑坡体,2米不到的道路上早已长满了野草。然而,涉及数起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刘某却住在这大山深处。

  这是一起普通的执行案件,却因被执行人刘某拒不到庭而导致数起案件无任何进展。据了解,被执行人刘某与他人合伙办企业,但因市场不景气导致经营状况每况愈下,造成大量亏损,欠下一屁股债。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向该院提供了被执行人刘某的行踪,并指出刘某带着大量资产回老家。为确保能找到刘某,2015年国庆节过后,该院干警选择在下雨天前往刘某老家。

  “不行了,车子的两个轮胎都掉下去了。如果不及时拖出来,整辆车都可能翻入山涧。”同行的三名执行人员共同决定,由一人继续留在车旁,等待山下人员救援,另外两人继续入山,找寻被执行人。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冒雨攀爬,执行人员终于到达大山背面,并在已经荒废的院落和几近倒塌的木结构房屋中找到被执行人刘某。刘某与其年近八旬的父母共同居住,是这座大山唯一一户人家。已三个多月没有见到生人的刘某,看到执行法官全身泥泞,深受感动,立刻答应同法官一同下山救援,并承诺将执行标的款一次性给付到位。

  经过数小时的努力,警车终于安全驶出了滑坡地。被执行人刘某也随执行法官到法院,将标的款一次性全额汇入法院账户。

  不厌其烦释法立公信   苦口婆心执行赢民心

  20153月的一天,一名拄着拐杖的申请执行人到法院执行局,用强硬的语气对执行法官说:“我这张判决书是用一条腿换来的!现在,被执行人家中有刚收割的稻谷、有桌子还有很多炊具,你们一定要把这些东西扣押,用来抵偿欠债,否则你们法院就要写张欠条给我……”

  “王婶,这钱不是我们法院欠您的,是被执行人老许欠您钱啊。我们会继续加大执行力度,一定将钱款送到您手中。”

  这是一起因机动车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赔偿纠纷,宁化法院判决许某承担赔偿责任,负担王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十余万元。王某曾向许某多次催讨,但许某不仅没有履行义务,还偷偷离开宁化,数年未归。申请执行人王某家庭经济困难,其女为减轻家庭重担,已辍学务工。宁化法院了解到王某的家庭情况后,主动帮助王某申请到执行专项司法救助资金,缓解了王某的经济压力。但是,司法救助资金毕竟有限,加之王某的身体状况仍未改善,后期治疗费用巨大。

  为推进案件进展,宁化法院执行干警多次到被执行人许某家中与其亲属沟通,希望他们能督促许某尽快履行义务。此外,执行干警还积极与该村村支书、村主任联系,向他们说明案件的详细情况及目前申请执行人家中的困境。经过努力,该村村支书和村主任答应定期打电话给许某,被执行人的家属也答应配合法院,劝说许某尽快履行义务。

  虽然得到该村村干部和许某家属的配合,但执行干警仍每隔十天到许某家中了解许某近况。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许某最终将十余万的款项转入申请执行人王某账户。王某拿到执行款后,向法官表示:“多亏了你们,要不然我后半辈子的生活就没办法保障了。”又过了半年,申请执行人王某高高兴兴地拿着一大袋的“油炸年糕”到执行局,满脸笑容地向执行干警说道:“我女儿过几天要结婚了,我送一点糕点给大家尝尝。大家有空的话,记得到家喝杯喜酒……”

  单位拒不履行义务  奔袭异地依法拘留

  “这是我老婆的死亡赔偿金,我家里上有父母,下有几个小孩……如果拿不到钱,我就住在宁化法院了。”申请执行人吴某抱住执行法官的腿跪着哭道。

  据了解,申请执行人吴某及其妻子为贵州省人,现是福建某建筑公司的建筑工人。在一次施工过程中,吴某的妻子被从楼顶掉落的钢筋砸中,当场死亡。吴某向宁化县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宁化县劳动仲裁委员会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福建某建筑公司赔偿吴某及其子女共计人民币53万余元。调解协议达成后,福建某建筑公司履行了10万元,但迟迟没支付剩余赔偿款。为此,吴某向宁化法院申请执行。

  经宁化法院查询,被执行人福建省某建筑公司名下无任何银行存款、车辆和房屋等财产可供执行,但了解到该企业承揽了大量的建设工程,把应给付给申请执行人吴某的保险赔偿款用于他处。 

  为推进案件进展,宁化法院派出执行局第一小组所有人员,赶赴沙县,联系到被执行人福建省某建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某,但张某仍然表示拒绝履行义务。因被执行人福建省某建筑公司拒不履行义务,宁化法院执行局拟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采取拘留措施。由于涉及异地拘留,宁化法院执行局在沙县法院的协助下对被执行人福建省某建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某采取拘留措施。法定代表人张某被拘留后,该公司立即表示将履行部分义务。此外,案外人林某表示其自愿为该笔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责任编辑:张   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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