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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监督促执行 维护公平公正

2016-11-24 11:17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近日,永安市民黄女士再次来到永安市法院的执行服务大厅就自己的民事执行案件情况进行咨询。15分钟后,黄女士基本弄清了所要了解的事情,她对陪同的张律师说道:“最近法院的执行服务有了新变化。你看,墙上的大屏幕显示器所显示的执行情况到哪个环节标注得更清楚了,大家一看就能明白。我那个案件要先中止执行了,刚才执行法官详细和我说了原因,态度很好。”张律师笑道:“那您不再着急上火了?”黄女士说:“不了,不了,法官说有了眉目还会和我联系。”黄女士的这番话不禁让张律师想起了前段时间参加的一场座谈会。这场座谈会是永安市人大常委会为了解市法院贯彻执行《民事诉讼法》情况而召开的。会上,张律师和十几个同行坦率地畅谈了意见和建议。在此之前,张律师和全市同行还就市法院的民事立案、审判、执行情况如实填写了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委制发的调查问卷。这些都是永安市人大常委会为审议市法院《民事诉讼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调研中的一个环节。

  民事诉讼法是人民法院受理、审理和执行民事案件在程序方面的基本法律依据,也是司法实践中运用最多、适用最广的法律。201311日正式实施的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对于构建“公正、高效、权威”的民事诉讼制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商事审判、执行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法院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职能作用,保障当事人的民事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司法公正,提高诉讼效率具有重要意义。那么永安市法院贯彻执行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情况如何呢?2016年,这个议题进入了永安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视野。

  八月盛夏,骄阳似火。永安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一行来到市法院调研《民事诉讼法》贯彻执行情况。调研组先是对当天开庭民事审判案件进行随机抽取旁听,随后到第三法庭旁听一起民事合同纠纷案件。旁听结束,调研组一致认为简易程序确实能节约诉讼成本及司法资源,实现简案快审目标,庭审也比较规范,但审理法官的声音偏小,庭审控制能力需进一步加强。接着,调研组来到诉讼服务中心实地查看,听完市法院工作人员对设施的介绍后,张荣林委员亲自对每一个触摸屏进行操作,仔细查看司法公开情况,并指出其中有些公开内容更新不够及时,不利于诉讼人了解情况。陈发亮委员则是认真地在保全办理台前详细了解保全程序情况,认为可进一步梳理简化保全程序,防止因时效差导致被告人财产转移,增加执行工作难度。在与市法院庭室负责人座谈过程中,苏奕军代表坦率反映了村民所说的同案不同判的问题。喻丽静委员则逐件查看了市法院的民事审判信访案卷资料,对涉诉信访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930日,永安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了市法院贯彻执行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情况。组成人员听取市法院的工作报告后,就市法院在贯彻执行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情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市法院要严格规范审理,提高审判质效。按照新民诉法要求进一步规范简易程序的转换,防止超期审理。规范文书制作,努力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强化民事审判的指导和监督,总结审判工作经验,防止同案不同审现象。进一步简化担保工作流程,使其更具针对性、高效性,更有利于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执行工作公开机制,增强执行工作透明度,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执行效率。要做好对执行结果的解释沟通工作,为执行工作创造有利的外部环境。市法院要加强对执行公开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考核,完善执行公开制度,真正实现案件执行透明化、规范化、便捷化。市法院还要结合司法体制改革,充分挖掘、合理配置民商事审判力量,优化整合人力资源,为民商事审判提速增效。同时加强法官队伍对民诉法的学习研究和培训,全面提高法官责任意识,提高执法效率等意见建议。

  会后,永安市法院领导当即表示:将针对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逐条抓落实。随后,市法院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讨论落实方案。提出持续强化民事审判管理。大力推进诉讼服务中心立体式建设,立足“大服务、大平台、大辐射”的职能定位,以智能化、高科技为支撑,为当事人提供“立审执”全过程、多方位、一站式的综合性诉讼服务。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发挥好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做到每庭必录,确保法官公正审理案件。加快推进网上办案、法官绩效考评、司法管理扁平化等工作机制,以制度管案、管人、管事。继续完善涉执涉诉犯罪调查工作机制和“分段分轨集约”执行工作机制,大力推进执行服务指挥中心“前台+后台”工作模式建设,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在全院逐步推行司法责任制,组建审判团队,实行专业化审判。坚持从严管理队伍。严格落实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拓展司法公开和司法民主渠道,进一步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等措施。

  民事诉讼法是保障当事人诉讼权益的重要法律,贯彻执行好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既是人民法院应尽的职责,也是人大常委会应担当的监督职责。

  (责任编辑:张丽琼、王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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