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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人大:监督有力催生金改硕果

2016-11-24 11:27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杨世飚

  20113月,沙县成为全国6个农村金融改革试验区之一,承担起破解中国农村金融问题的艰难历程。自启动试验区工作以来,沙县人大着眼大局、结合县情、立足惠民,发出改革的人大之声,注入改革的人大元素,推动沙县农村金融改革稳步升级,为全国农村金融改革探索出了路子,积累了经验。

  人大基础助力改革定位

  改革定位至关重要,是决定成败的方向性问题。因此,农村金融改革初期,沙县人大充分发挥上联系领导,下联系群众的工作优势,利用广泛的群众基础,主动对农村金融改革目标定位进行讨论研究,深入际口、富口、中街、官庄村等典型村,进行实地察看座谈,全面了解群众对农村金融改革的所思、所想、所盼。人大常委会多次听取金融部门、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对农村金融改革的方向定位进行深入的探讨,综合形成了人大意见,及时发出人大声音,明确指出农村金融存在体制缺陷、农村信贷供应机制与政策不匹配、农村担保抵押品受限、建制村金融服务空白等瓶颈问题,建议改革要着力解决当前农村融资难、担保难、金融服务薄弱、金融总量不足等具体问题。20116月,县委汲取了县人大意见,制定了“扶持三农、服务县域、先易后难、突出特色”的基本原则,明确打造金融体系完善、金融总量充足、金融产品丰富、金融服务便捷、金融环境良好的农村金融改革工作定位,为改革明晰了方向目标。

  人大建议强化改革举措

  面对农村金融诸多现实问题,县人大采取县外取经、县内征集、专家研讨等办法广泛寻求对策措施,通过反复研究,拟出了创新担保方式,破解担保不易;盘活资源资产,破解产品不多;健全金融组织,破解规模不足;提升金融服务,破解服务不优等强化金融改革工作举措,向政府提出成立农村融资担保基金、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等具体工作建议,全面助力政府推进改革。在县人大的协助推动下,沙县出台了一系列强化农村金融改革的有力举措,建立了担保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担保基金等担保机构,努力满足“三农”发展的融资担保需求;利用农村“林、地、房”等资源,创新农户融资担保产品,促进更多的金融资金向农村倾斜;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等办法,多形式扩大信贷投放总量;实施“金融服务不出村”工程,利用小额便民支付点将基础性农村金融服务延伸至建制村,全面推进了农村金改的普惠措施。

  人大监督提升改革成效

  县人大每年都安排农村金融改革相关调研视察,监督政府部门落实改革措施,了解改革进展情况及存在困难问题,组织相关县人大代表就金融改革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特别是,2014年,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专门听取和审议了农村金融制度改革工作,并提出了审议意见建议。据不完全统计,5年来开展相关调研约15次,提出各类建议意见30多条。在县人大的督促推动下,县政府各部门全力落实县委县政府改革部署,融资难、担保难、金融服务薄弱、金融总量不足等现实问题得到了充分解决,沙县农村金融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农民收到了改革红利。目前,全县已设立村级融资担保基金67个,累计为7000多农户提供贷款担保39913.51亿元;全县171个村共设立小额支付便民点326个和转账电话574台,实现了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县乡(镇)两级注资20万元,成立了扶贫担保基金。今年7月,沙县还由政府牵头成立三明市首家以公益性服务为主的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沙县农村金融制度改革工作得到了中央、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国农村金融服务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交流会、全省创新农村金融服务现场经验交流会等各类会议上作经验交流,成为市县工作品牌。

  “改革最深厚的基础和最大的动力,源于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愿望。因此,人大及其常委会能否发挥工作优势,对改革至关重要。”沙县人大常委会余荣生主任说,“今后,县人大常委会还要创新举措、扎实工作,进一步发挥人大表达、平衡、调整社会利益关系的功能,引领、推动和保障医疗、教育、林业等其他改革,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多更公平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责任编辑:林坤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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