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欢迎访问三明市人大常委会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三明人民政坛 > 2016年第6期

浅谈审议意见的督办落实

2017-02-24 13:03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孙征宇

  通过审议最终形成的审议意见是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成果的载体,是人大常委会集体意志的体现,是监督“一府两院”工作的依据。落实好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是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的必然要求,也是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的必要措施。笔者结合三明市人大常委会近年来的工作实践,就抓好审议意见的督办落实,谈一些粗浅的认识。

  一要加强工作督办。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能否取得实效,关键看审议意见能否得到落实。在审议意见的督办和落实上,要突出三个环节:一是及时交办。对审议意见书的形成时间做了明确规定,一般要求在人大常委会审议后的7日内,人大常委会的相关工作机构拟出初稿送主任会议审核并完成印发交办。交办中要明确办理时间、明确承办单位。二是追踪反馈。按照监督法相关规定,要求责任单位要对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认真研究处理,并限期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处理结果。三是抓好督办。审议意见能否得到有效落实,“一府两院”自觉办理只是一个方面,还必须有相应的部门对其落实审议意见的情况进行督促和监督。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应定期与办理单位衔接,了解落实进度、存在的问题,主动参与相关协调,确保相关工作机构责任不放松。

  二要改进监督方式。把法律监督与工作监督相结合,听取审议与跟踪检查相结合。人大常委会要将审议意见的办理工作列入重点督办工作事项,对于交办“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办理的涉及全局性重大问题和热点问题的审议意见,要组织跟踪检查组跟踪督办,形成环环紧扣的督办运行机制。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要组织人员,深入相关部门及办理现场,通过听取汇报、实地察看、走访座谈、查阅核对相关资料等方式,逐条逐项对照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对一些办理进度缓慢的审议意见,召开督办会,听取办理情况汇报,督促整改落实。对每条审议意见要适时组织“回头看”,在下一年度人大常委会要专题听取落实情况汇报,确保审议意见认认真真办理,实实在在得到整改落实。为增强市政府落实审议意见的责任感,提高工作效率,2016年市人大常委会创新方式,听取了《市政府关于三明城区规划管理工作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收到了明显效果。

  三要建立公开制度。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和公开。在内容上,公开审议意见、“一府两院”在落实审议意见过程中采取的措施、落实情况的进度。在方式上,采取事前公开与事后公开相结合,事前公开主要通过人大常委会公报,公开专项工作报告和审议意见书;事后公开主要通过报纸、网站和人大简报等媒体刊物的作用,通过与新闻单位建立联系和互动制度,对不同的监督内容、不同的监督过程,选择合适的公开形式,将落实情况向代表通报,向社会公开。对象上,要向群众公开,向人大代表公开,向全社会公开,切实做到让全社会都参与到监督审议意见的落实工作上来。通过实行公开,不断增加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透明度,从而增强监督实效,真正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责任编辑:谢辉添)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

主办 :福建省三明市人大常委会  

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高岩新村51幢    闽ICP备17014621号

  闽公网安备 35040202000233号

欢迎登录本站 您是本站的第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