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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满意”不走过场 监督更加务实

2017-02-24 13:10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201618日上午,大田县龙山宾馆七楼会议室内气氛紧张而热烈,25个县政府组成部门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年度工作情况。之后,56名人大代表分别对25个部门年度工作情况逐一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100%“满意”。这样“满意”的结果并不是走形式过过场,而是县人大常委会连续四年对政府组成部门开展满意度测评的结果。

  近年来,大田县人大常委会注重监督质量,积极探索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在工作实践中,通过不断改进、扩大、完善对满意度测评方式运用,慢慢摸索出一条符合工作实际的“满意度测评”工作路子,推动监督工作提升实效。

  一、从“不满意”变“满意”,不断推动政府转变作风

  2012年,县人大常委会对县政府组成部门工作第一次开展满意度测评,这也是对满意度测评监督方式的第一次运用。测评结果为对县发改局等22个部门表示“满意”,对县公安局、计生局等2个部门表示“基本满意”,对教育局表示“不满意”。代表对各部门工作都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特别是对教育局提出了“加强教育投入”、“城区应加紧新公办幼儿园规划建设”、“提高对老师的待遇”等意见,并督促其加强整改。县人大常委会通过持续跟踪监督,红星幼儿园、第二实幼的规划建设和资金的落实得以推动,有望缓解城区适龄儿童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通过教育局积极协调,县财政也将每年拨款3000多万元作为教师补偿绩效工资,提高教师待遇水平……一个个问题得到了实质性解决,代表对教育工作也由原来的“不满意”变为了“满意”。

  随着2012年对县政府组成部门工作开展评议,县人大常委会开始将满意度测评方式积极运用于这项工作。2013527日,大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3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对县政府组成部门进行年度工作评议的暂行规定(草案),规定“对县政府组成部门年度工作评议采取听取工作汇报、开展满意度测评等方式进行。”几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对县政府组成部门进行满意度测评已经形成常态化机制,通过每年的评议工作,督促问题整改,县政府转变作风、提升效能,百姓对政府部门工作的满意度得到提升。

  二、从部门评议到专项工作,不断扩大测评运用范畴

  为了扩大满意度测评的运用范围,做到制度跟着监督“走”,切实提高监督实效,县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将满意度测评运用于专项工作。

  2014年,县人大常委会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在2013年开展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调研的基础上继续监督发力,对各部门履行工作职能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为了提高相关职能部门的重视程度,确保监督落到实处,县人大常委会组织60名省、市、县代表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农业局、卫生局等13个涉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相关工作一一进行满意度测评,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总体评价。同时,将测评结果通报全县,使测评结果真正发挥其监督作用,让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接受全社会的监督,运行于阳光之下。通过满意度测评,县食安委多次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协调解决食品安全监管难点、热点问题,加强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在全市率先制定《大田县2014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方案》,明确了食品安全满意度70%的工作目标,通过开展联合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小作坊业主培训约谈、加强畜禽屠宰以及检验检疫监管等措施,加大了问题整治整改力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有序。

  这是大田县人大常委会首次将满意度测评运用于专项工作,不仅让作为监督对象的政府部门感受到了“压力”,也让县人大常委会看到了满意度测评监督方式的力量。20155月,县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大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开展满意度测评工作暂行办法》,对测评适用范围、对象、事项、结果应用等进行规范。该办法的出台让满意度测评运用范围扩大至“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研究处理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和代表议案建议情况办理的报告。

  三、从“不达标”力求“达标”,不断完善测评办法

  县人大常委会立足于工作实践,为了促进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决定对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的10件重点建议办理情况逐个进行满意度测评,这也是第一次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测评。对此,相关办理部门进一步提高了重视程度,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力度得到增强。

  然而,在对代表重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过程中,新的问题出现了。虽然10件重点建议办理情况都以“满意”或“基本满意”通过,但是,代表对个别建议办理情况还存在异议。“满意”以及“基本满意”票数过半就合格通过,在代表心目中,这样的结果似乎有点“不达标”,达不到代表对监督工作的要求。为了让满意度测评制度不断完善,县人大常委会积极征求代表意见,并于2016年初对满意度测评工作暂行办法进行修订,特别是在满意度测评的运用结果上,从原先的满意票数和基本满意票数过半为“满意”或“基本满意”等次,变为满意和基本满意票数过四分之三才为“满意”或“基本满意”等次,对测评结果的规定更为严格,力争测评工作更加符合代表心中的达标线。

  大田县人大常委会对满意度测评监督方式的探索没有止步。今年,县人大常委会着眼于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对城区饮用水源地管护工作、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两项工作的测评结果分别“不满意”和“满意”,并通过电视媒体在全县范围进行公告,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做好整改落实。同时,将对城区学校规划建设工作、食品安全工作整改情况、“两院”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整改情况等3项专项工作开展满意度测评,继续对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县政府组成部门年度工作、“两院”工作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力求形成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新常态,让满意度测评成为提高监督实效以及促进“一府两院”转作风、提效能的有力手段。

   

  (责任编辑:张      孙征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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