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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

2017-09-26 09:31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2017年2月22日三明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主任会议通过)

  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三明市委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为建设更富活力更具实力更有竞争力的新三明作出更大的贡献。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改革发展大局

  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更加自觉地服从服务于工作大局。围绕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代会精神上来,按照市委对全市工作的总体部署,以“再上新台阶、建设新三明”为主题,把服务和促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作为今年的主要着力点,依法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努力推动我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加强地方立法,推进法治三明建设

  立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科学编制和认真实施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加强法律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和司法工作监督。制定《三明市万寿岩遗址保护管理条例》,审议《三明市东牙溪和薯沙溪水库饮用水源保护条例》,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听取审议市政府依法行政、法院执行工作、检察院贯彻落实《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生态检察监督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决定》情况等工作报告,开展法院落实《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审判工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情况调研;积极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切实加强人大信访工作,持续推进法治三明建设。

  三、改进监督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围绕事关经济运行情况和重大民生工作的事项,科学确定监督议题,综合运用监督方式,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实效。安排对计划、预决算、同级审计,全国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建设、市属国有企业发展、市区工业园区建设、种子产业发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市区地下停车场整治、物业管理、科技成果转化、林业科技创新、消防工作、妇幼保健、民间信仰管理、贯彻实施水土保持“一法一例”、《三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就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作出决定;听取审议市本级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精准扶贫工作审议意见研究处理等情况报告并开展测评,开展义务教育法、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并进行专题询问,扎实推动监督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密切联系代表,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坚持和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健全和完善服务保障机制,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充分调动代表履职积极性。加快构建、全面启用代表履职网络平台,建立代表履职信息库,拓宽代表知情知政、发挥作用的渠道,密切常委会同代表、代表同群众的联系;加强代表学习培训,分期分批安排新当选代表培训,切实提高代表履职的素质和能力;完善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制度,增强代表小组活动实效;进一步完善代表建议办理、重点督办建议办理评议制度,听取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和重点督办的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对重点督办建议办理和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不断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

  五、提升履职能力,发挥人大职能作用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始终把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和提高履职能力作为常委会自身建设的主题。围绕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巩固和扩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认真落实“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持续加强和改进作风;与时俱进推进制度建设,健全和完善适合国家权力机关特点、充满活力的运行机制;进一步加强人大专门委员会建设,提高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全面加强机关建设,营造学习研究氛围,完善运转机制;开展人大理论和工作研究,更好地发挥服务和参谋作用;自觉接受省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加强对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联系和指导,共同开创我市地方人大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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