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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不懈怠 人大监督在路上

2017-09-26 17:38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泰宁县人大常委会持续开展生态监督工作纪实

  许林炜

  “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被提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大家逐渐认识到,社会的进步不能仅仅依靠经济的发展,更要与生态自然有机结合起来,必须走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可持续发展道路。泰宁是将旅游作为生命产业的旅游县,绿水青山既是金山银山,也是最重要的民生福祉。泰宁县人大常委会将中央的精神融入工作,时刻把生态保护放在监督工作的重要位置。

  由点到面进行生态调查

  生态问题并不是一个单独的问题,2010年“6.18”、“7.7”两场洪水,让泰宁人民感受到泰宁的生态并非处于一个良好的状况。2012年县十六届人大届首伊始,常委会就针对受洪灾破坏最为严重的上青乡进行深入调研,调研中发现,我县存在生态方面考核不突出,保护机制上不健全,专项资金不足等问题。

  县人大常委会接着对全县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展开调研,察看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生态乡村创建、森林资源开发保护等情况,发现农村农村生活垃圾积存、沿河白色污染现象仍然严重,部分生态乡村建好的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周边森林资源破坏造成水土流失等问题。常委会还进一步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执法检查,在综合分析中总结出泰宁的生态工作主要存在的三个方面问题:一是水土流失问题,自然灾害造成的山体创面和人为开发工程创面造成的水土流失现象日益严重;二是河道保护和管理问题,河道管理长期缺位造成的水源污染及沿河生态恶化现象;三是卫生环境问题,尤其是农村放任式的卫生管理造成生态源头性污染。

  多形式开展生态监督

  “泰宁生态好不好,就要看杉溪的水清不清,金湖的水绿不绿”,泰宁县人大常委会意识到生态保护的严峻性,着力突出重点,多形式持续开展生态监督工作。

  2013年,针对森林病虫害防治及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听取审议了县政府专项报告,提出要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抓好河道治理工程和水土保持工程,切实落实好“水保”责任的建议。

  2014年,针对“茂林清水工程”开展专题询问,询问从水土流失问题入手,分别就林木砍伐指标执行、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进展、工业园区水土流失治理、石材和木材加工企业整治、禁材改燃工程、林木盗砍滥伐执法、农村垃圾和污水处理以及金湖清淤等24个问题向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了现场询问,并将问答视频在泰宁电视台向公众进行播放。

  2015年,常委会组织河道整治及中小河流治理专题调研,通过县乡联动的形式,全面细致地掌握了北溪流域,朱溪、上清溪流域,以及黄溪、永兴河流域等大小干流支流的河道基本情况,并在河道管理和保护工作专题询问中有的放矢,进一步强化了相关部门及乡镇的环卫保洁意识、河道管理意识、工程“水保”意识和生态保护意识。

  2016年,组织开展“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调研,明确提出要建立常态化的城乡垃圾污水收集清运体系,规范工程建筑施工弃土弃渣管理,完善重大项目建设“水保”措施,以及减少上游森林砍伐、做好生态创面恢复、推进生态护岸建设等一系列建议,有力推动了“河长制”工作的开展和落实。

  县人大常委会还着力推进生态机制完善。着眼生态长期规划,作出了批准《泰宁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4-2025)》的决议;着眼生态法治建设,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法院生态资源审判和县人民检察院生态资源检察专项工作报告;着眼生态立法工作,积极参与峨嵋峰国家自然保护区创建工作,并努力配合和推动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泰宁丹霞世界自然遗产的立法工作。

  全方位落实生态保护

  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精准、持续监督下,在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泰宁县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水土保持方面:积极申报并规划实施了12条小流域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严控砍伐指标,采取封山育林,播种造林相结合的方式,主动推进山体创面修复;加强工程项目的生态监管,完善重大项目“水保”措施;加快工业园区的基础建设,完善园区护坡建设及植被绿化;强化资金保障,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以及加大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资金等。

  “河长制”落实方面:制定出台了《泰宁县“河长制”实施方案》、《泰宁县“河长制”考评办法》,分别由党政干部带头担任河长、河段长,全面实施了城乡饮用水源安全保障、工业污染治理、流域生态修复、绿色屏障建设等七大工程,组织开展了“河长制”督查,并专款拨付每个乡镇用于农村河道垃圾清理,全面加强了水环境保护和污染源整治。

  环境卫生整治方面:制定出台《泰宁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三年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从土地出让金等收益中安排1%以上资金用于配套乡镇、村庄垃圾设施建设和垃圾处理补助,目前,全县正在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新建的3个乡镇污水集中处理站明年可以投入使用。经过整顿治理,沿河随意倾倒垃圾现象得到有效控制,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机制逐步形成,工程渣土清运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等。

  生态监督是一项长期且细致的工作,保护生态我们责无旁贷。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生态环境方面的问题和矛盾还将日趋突出。习近平总书记告诫我们,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县人大常委会必将生态监督贯彻始终,一任接着一任干,确保生态保护不懈怠,人大监督永远在路上。

  (责任编辑:林坤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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