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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语录

2017-09-27 08:03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为推动更多的企业开展绿色供应链管理工作,有必要发挥好政策与法律的互补作用,不断完善相关立法。一是完善法律体系。在继续推出相关政策的同时,可以将一些成熟的政策上升为法律,逐步完善相关立法,对政府部门职责、企业的权利及义务、保障机制等进行系统规定,提供明确的法律指引。二是完善标准体系。采取“分阶段、分层次、逐步推进”的思路。建议以现有法律要求制定制度标准体系,上下游企业若都符合法律规定,这类企业应属于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对于高于法律规定环保要求的企业,才可以认定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三是进行正确引导。为鼓励更多企业参与,需要发挥财政金融政策的正向激励作用,拓宽绿色产品的市场空间。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中心毛涛认为,要完善绿色供应链管理的法律保障。

 

  “买署名”就是指学校因为各种原因无法直接引进高层次的人才,于是采取变通的办法,只要“高层次人才”与学校签订协议,每年以学校为“作者单位”在某类刊物上发表约定数量的学术文章,就可以从学校拿到事先约定的报酬。这种“买署名”的方式实际上已经涉嫌“学术不端”。高校肩负着人才培养和文化传承创新的职责,是承载国家民族希望的未来的“斯文之地”,即使在人才竞争中一时落后、在某些量化考核中面临压力,也不能因此就设想通过违规、造假“弯道超车”。

  ——光明日报重庆记者站站长张国圣认为,“买署名”涉嫌学术不端。

 

  随着政府服务理念的传播,纳税人税收政策确定性需求越来越大,税法适用中的解释问题愈发突出。但是必须正视税务机关独享税法解释权的风险,由立法、执法和司法机关分享税法解释权,而不能由一家独享,尤其不能由税务机关独享。同时,必须废除税收争议复议前置和缴纳税款前置,打破税务机关垄断税法解释权和税收争议的裁决权,还纳税人完整税收救济权,解除“花钱买诉权”的魔咒,将建设法治中国和依法治国落到实处。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员藤祥志认为,税法行政解释权的立法规制至关重要。

 

  权力清单制度能够实现政府与市场、社会关系的法治化与规范化,是推进简政放权的主要制度设计之一。从地方和基层治理实践观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三合一改革中,权力清单制度的实施受到一些因素的影响,需要重点处理以下四对关系。一是处理好中央初衷与地方行为之间的关系。二是处理好不同层级政府和部门之间下放权力的关系。三是处理好权力下放与加强监管的关系。四是处理好权力清单与优化服务的关系。

  ——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孙彩红认为,实施权力清单制度要处理好四对关系。

 

  在各地户籍改革已经取得初步成果的形势下,唯有更加紧迫、更大魄力、更富智慧地加速推进户籍改革,把公平有序落户的自由迁徙权放出户籍制度的笼子,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才能真正变为现实。为此,有必要逐步由行政主导变为立法引导,由红头文件主导转变为法律法规引导,加快推进户籍立法,抓紧修订不合时宜的法律法规,用立法巩固和保障来之不易的户籍改革成果,依法确认并维护户籍改革后的有关权利,并用立法手段引导户籍改革纳入法治轨道。

  ——司法部《中国司法》杂志总编、研究员刘武俊认为,要用立法巩固来之不易的户籍改革成果。

  (摘自《人民政坛》)

  (责任编辑:邱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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