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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推美丽乡村建设谱新篇

2017-11-23 11:03    来源:市人大办公室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陈 瑶

  “家乡的变化很大,但我还是很容易就找到了儿时的记忆。”国庆期间,一位久居在外打拼的清流人回到老家农村,发出这样的感慨。

  这个能够让村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美丽乡村,坐落在清流县赖坊镇的古民居。这里有闽西北保存最完好的明清古建筑群,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是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在美丽乡村建设中,赖坊镇对古建筑保护,对传统文化传承和发展厚爱有加,既保护了传统,又留住了乡愁。不仅仅是赖坊镇,美丽乡村建设在清流大地上如火如荼地展开,原本古朴的乡村面貌焕然一新,新舍林立,整洁清新,阡陌纵横,碧波蓝天,处处呈现优美、动人、和谐的景象,而这无限美景风光的背后有着清流县人大常委会和各级代表的辛勤付出。

  建新不拆旧,建设新农村

  “在美丽乡村建设中,我们提倡建新不拆旧,既有效保护古民居,又让老百姓住上新房子。同时新村房屋建设一律按仿古徽派,与古民居协调一致。”时任赖坊镇党委书记、县人大代表王怀斌说,“美丽乡村建设不是大拆大建,得让老百姓留得住记忆才是关键。”此言引发了许多代表的共鸣:美丽乡村建设不是涂脂抹粉,只做表面建设,更应该考虑群众的所需所求,建成广大农民群众的幸福家园。

  无独有偶,同年的人代会上,俞忠水代表在关于“美丽乡村”建设的建议中指出,新农村建设不应“有新房无新村”,一味照搬城市做法,大做公园广场,应保留乡村自然的特色和农村建筑应有的味道。

  代表有所呼,政府有所应。县住建局、旅游局等部门联合各乡镇人大主席团积极行动起来,召开村民大会、民意座谈会,了解村民需求,针对不同建设村的特色,将其分类成传统村落保护型、红色文化旅游型、山水观光型、深度体验型乡村等,逐步打造村村有景点、处处有特色的美丽乡村。

  全县111个行政村,按照“一村一特色,一村一产业”的规划布局,依托产业的发展,打造一批特色产业强村。工业产业基础条件较好的嵩溪镇,用工业产业带动美丽乡村建设,打造有代表性的产业重点村,在示范村的基础上以点辐射,快速推进其他村的建设工作,达到整体联动、全面推进的效果;林畲、嵩口的旅游路网结构覆盖较为全面,打造了养生温泉特色小镇、桂花特色小镇等一批有特色的公路沿线旅游村,策划乡村旅游线路,串联美丽乡村,拓宽乡村旅游市场空间,延伸产业链条;赖坊、林畲、里田等传统村落文化和红色文化资源丰富的乡镇,按照“再塑传统村落风貌,提升红色文化品牌”思路,深度挖掘传统文化和红色文化资源,打造一批知名度高的传统文化村落和红色文化旅游村落。

  “美丽乡村建设就要坚持因地制宜、因路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才能建成宜居宜业的美好家园”俞忠水代表如是说,随后在代表建议办理意见征询表上“满意”的位置郑重地打上了勾。

  聚力共献策,乡村展新颜

  曾经垃圾漂浮的池塘、河道,如今变得河清塘净;曾经杂物堆积的房前屋后,如今变得井然有序,从村前流淌而过的清澈河水让村民生活更怡然自得……这是清流县长校镇茜坑村的村容一角,也是清流县近年农村环境整治的成效缩影。而这些都离不开人大代表的奔走呼号。

  “以前由于村中没有统一设置垃圾收集点,村民多将生活垃圾随意堆放在河涌或鱼塘边,或采用露天焚烧的方式进行处理,对村容村貌和居住环境造成不良影响。”长校镇茜坑村村民对以往破败的村容村貌仍心怀忐忑。

  村容村貌整治、河水清理、垃圾污水处理问题一直是村民们的“心病”。如何改变农村脏乱差现象,打造宜居宜业的美丽乡村是近年人代会上人大代表特别关注的议题。代表们深入乡村一线,走访群众,倾听民意,积极为整治村容村貌、生态环境建言献策。自2014年开展美丽乡村建设以来,人大代表们共提出改善村容村貌的建议5件;保护河道环境的建议7件;农村垃圾运输和处理的建议3件。其中由陈瑛代表提出“关于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建议”和兰爱珍代表提出的“关于发动群众力量,保护河道清洁,共建美好家园的建议”被分别列入当年的重点督办的建议。

  除了大会期间提出的建议,清流县人大常委会还组织市、县、乡代表开展“关于环境保护专项工作情况调研”“关于美丽乡村建设专项工作情况调研”“关于水污染防治工作调研”等一系列调研工作,对农村生态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农村水资源环境保护指明了方向。

  在关于环境保护专项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中指出:环境保护事关经济、社会、生态的协调可持续发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要继续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在关于美丽乡村建设专项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里,县人大调研组建议:一是完善长效管护机制,克服重建轻管的现象,避免人为破坏、过快损坏。二是推广“户投放、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乡村生活垃圾清运处理模式,争取两年内将全县111个行政村的环境卫生保洁费用纳入财政补助,建立美丽乡村环境整治长效机制。三是建立村民参与机制,完善村规民约,发挥村民理事会、老人协会、妇委会等的作用,按照“五清楚”的要求,引导村民改变落后的生活习惯,自觉整治环境卫生。四是完善考评督查机制,将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评内容,严格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通过“以奖代补”方式下拨后续管理经费,扎实推动美丽乡村建设。

  代表们的建议和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针对全县农村普遍存在的生活、生产、生态环境短板,清流启动了农村“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工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公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美丽乡村建设等项目,四年来,完成房屋立面整治850余户,拆除废弃建筑、禽畜舍等约1.88万平方米,铺设污水管37.6公里,清理历史垃圾50余吨,设置垃圾桶1.2万个,大型柜式垃圾箱、垃圾池等100余个,全县各乡镇、村共配备保洁员约200名,初步形成“村收集、乡(镇)处理”或“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垃圾收集处理体系,有效改善了农村“脏、乱、差”面貌。

  村容村貌的改善让村民们喜笑颜开,然而人大助力美丽乡村水资源保护的脚步却没有停下来。今年上半年,县人大调研组先后组织市县代表展开了关于水污染防治工作调研,提出了“加强水源地保护,确保饮用水安全”“全面落实“河长制”,改善河道水质”“多措并举,加快水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的审议意见。如今,垃圾处置、污水处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工程的开展,乱占乱建、乱排乱倒、乱采砂、乱截流等“四乱”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历史性垃圾、河道垃圾基本得到清理,污水排放总量明显下降,河流水质和生态环境面貌明显改善,人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一条条建议,一次次调研,展现了清流县人大常委会和各级人大代表们推动美丽乡村建设的殷殷之情,拳拳之心。在他们看来,助力美丽乡村,建设美好家园责无旁贷,提升百姓幸福感不能停歇。

  (责任编辑:林坤根、邱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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