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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监督:让专项资金真正释放出效益

2017-11-23 11:05    来源:市人大办公室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翁扬群

  如何依法管理使用好专项资金一直是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的监督内容,特别是新预算法颁布实施后,市人大常委会在每年的“同级审”工作监督、决算审查和批准工作中,都高度关注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连续两年对市本级部分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督促政府采取多项有力措施依法管理使用好市本级政府专项资金,让专项资金真正用在“刀刃”上。

  再了解——管理使用更加规范

  2016年10月,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本级部分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报告》,形成了审议意见送交市政府研究处理。一年以来,审议意见落实得如何,带着这个课题,市人大常委会于今年9月对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检查组听取了市政府及财政局、审计局、经信委、农业局、林业局、旅游局、文广新局、教育局的相关情况汇报,并深入大田县、永安市,与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座谈,实地察看了相关项目,重点检查了市政府对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了解当前市本级部分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两年来,市本级预算安排扶持企业发展资金、农业产业化、旅游专项经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教育费附加支出等五个专项共计24870万元(2016年安排12545万元、2017年安排12325万元),共下达18356万元(2016年下达11114万元、2017年1-9月下达7242万元),促进市区工业呈现“两升两快”势头(即:工业用电量提升、企业效益提升、传统产业升级加快、新兴产业发展加快),农业产业化水平逐年提高,旅游产业加快发展,教育优先发展取得较好成效,被授予“国家第二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荣誉称号。

  通过跟踪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们了解到,市本级政府专项资金得到了进一步规范,突出表现在对市本级268个部门(单位)专项资金逐项进行梳理分类,取消了设施农业资金500万元和村级组织运转保障考核经费200万元,归并了市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创业创新投资基金、工业结构调整资金为市级工业发展专项4500万元,归并了进出口专项、外经及招商专项、利用外资奖励专项为外经贸专项500万元,将县级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378万元、两区农村税改转移支付补助431万元、两区卫生协管员补助53万元等纳入了一般转移支付补助范围。细化专项资金预算,将预算大盘子中的部分专项改列到部门预算专项,涉及部门单位37个,金额1528万元。

  再检查——“四大瓶颈”仍需破解

  从跟踪检查情况看,“主管部门对编制预算的重要性仍未引起重视,没有建立健全预算编制和申报工作机制,未严格按照新预算法要求编实编细预算,导致预算申报不够细化,存在“先拨款后预算”的问题,造成专项资金二次分配。”郭颖委员直言不讳提出自己的看法。

  苏玉振委员指出:“虽然已经制定出台了管理办法,但部分专项资金缺少编制立项依据、可行性报告、实施规划、绩效分析和实施期限等,以及专项资金设立固化、挤占挪用、多头申报等问题依然存在,需要严格按照《三明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作进一步清理规范。”

  建立完善项目库管理机制是依法编制专项资金预算、严格预算执行的基础,能够从源头上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目前,市本级政府专项资金尚未建立项目库,致使预算编制不够细化,编制内容只到大类不到具体项目,产生钱等项目的现象,导致支出进度慢和预算执行率低等问题。”郭颖委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再审议——重点难题不回避

  10月25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邓永辉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市本级部分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审议报告,并针对跟踪检查中集中反映出的问题,提出了建议。

  郭颖委员在分组审议中说:“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新预算法及中央和省上有关政策的学习把握,按照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和新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制度。特别是主管部门要科学编制部门收支预算,改进预算申报,细化相关数据测算。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预算标准,依法编细、编实预算,更加科学合理安排资金,提高预算的准确性,确保每年报送人民代表大会审批的专项资金预算草案按规定细化,杜绝二次分配。”

  苏玉振委员建议:“市政府及财政等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三明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理顺专项资金管理机制,推行“1+N”项目资金管理模式,做到每一项专项资金对应一个具体的管理办法,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使用。”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长根在分组审议时强调:“要加快建立专项资金项目库,进一步健全项目库的项目申报、评审、入库、公示和退出机制,对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依托项目库管理专项资金,确保先有项目后有预算,解决项目设立固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挤占挪用、执行率低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一系列问题。”

  重测评——总体测评见成效

  10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门研究通过了《对市本级部分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的方案》。根据实施方案,满意度测评为对市政府关于市本级部分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作总体测评。表决结果分为“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三个等次。满意票数超过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半数的,为满意等次;满意票数不足半数,但加基本满意票数超过半数的,为基本满意等次;满意票数加基本满意票数等于或者少于半数的,为不满意等次。

  10月26日上午,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37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政府研究处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经表决,总体测评结果为满意。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长根认为:“一直以来,审议意见处理虎头蛇尾,意见难以落到实处,是人大监督最感困惑的问题之一,这次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问题也是顽疾重重。相信通过满意度测评这种形式,能够引起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加强整改,取得切实成效。”

  (责任编辑:林坤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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