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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首语: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人大重任在肩

2018-02-27 16:05    来源:市人大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施仁研

  “农,天下之大本也。”乡村兴国家兴,百姓富国家富。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党中央高度重视“三农”工作,连续十几年以“三农”为主题下发中央一号文件。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并作为七大战略之一写入党章。2017年底高规格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定方向、定思路、定任务、定政策,为新时代“三农”发展绘制了路线图,为亿万农民送来了政策春风。

  作为农业大市,三明这些年积极推动“三农”发展,在特色现代农业、农民生活水平、农业农村改革、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基层基础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培育形成了高优粮食、绿色林业、精致园艺、生态养殖、现代烟草等5大特色产业,农村居民收入增幅连续五年高于GDP增幅,“福田贷”走出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第一步,“福林贷”等林业金融产品在全国推广,全市共有38个省级、100个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这些都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了坚实基础、积累了有益经验。

  一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非常重视“三农”工作,每年都聚焦“三农”开展相关工作监督。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中,确定了农村垃圾管理、东牙溪和薯沙溪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等立法项目。在2018年工作要点中,把精准脱贫、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农村金融改革、“河长制”工作落实、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等方面列入工作监督重点,着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要提高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大意义的认识,履职担当,积极作为。加强对乡村振兴工作的监督,督促政府正确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切实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有关决策部署。把地方党委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通过人大法定程序,转化为当地人民群众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发挥人大代表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带头示范作用,为乡村振兴积极建言献策。

  蓝图已绘就,实干正当时。我们要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牢牢把握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路径,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为推进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实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新时代乡村振兴美好愿景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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