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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8-03-20 15:22    来源:市人大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2018年1月19日在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徐 铮

各位代表:

  我受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人员提出意见。

  2017年主要工作

  2017年是本届人大常委会的届首之年。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主动融入“再上新台阶、建设新三明”工作大局,依法履职,有效作为,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一年来,召开常委会会议7次,主任会议18次,作出决议决定9项,制定地方性法规1项,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5项,组织开展执法检查2项,开展专题询问2项,组织工作测评4项,开展视察、调研35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8人次,配合全国、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立法调研、执法检查、工作调研等活动19次,完成了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年度各项任务。

  一、强化政治引领,始终保持正确方向

  常委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保证人大工作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一)坚决服从和依靠党的领导。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在全党的核心地位,努力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我市人大工作不断完善发展。坚持在市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认真落实请示报告制度,重大问题、重要事项主动向市委报告。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规范人事任免程序,确保人大依法任免与党管干部原则相统一。坚持常委会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党组集体讨论研究,切实发挥党组把方向、促落实的作用。

  (二)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对人大工作的要求。深入贯彻中发〔2015〕18号和闽委发〔2015〕23号文件精神,通过总结交流、以会代训和调研指导,抓基层、强基础,进一步推动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一年来,重点推动县级人大完善专门委员会建设,推广县乡人大代表服务中心、代表活动室等履职平台建设,推行代表述职评议工作,指导乡镇人大制定完善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推动代表履职更加积极主动,促进县乡人大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认真贯彻中办发〔2017〕10号文件要求,从健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协调机制和程序机制入手,加强与“一府两院”的沟通衔接,切实提高人大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科学化水平。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及时将立法规划及年度计划、提请表决的条例、法规制定涉及的重大问题向市委报告,确保我市立法工作在市委领导下有序推进。

  (三)积极推动市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围绕市委九届四次全会关于加快社会事业发展补齐民生短板的重大决策,常委会及时跟进、积极作为,对义务教育、妇幼健康服务等工作开展监督,推动我市民生社会事业发展。围绕市委关于文明城市创建的工作部署,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关于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决定》,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就渣土运输扬尘污染治理向市委提出针对性建议,市政府认真落实,于2017年12月出台了《三明市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治管理办法》;组织视察《三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在推动法规实施的同时,着力促进城市管理和创城工作水平的提高。

  二、注重机制建设,地方立法扎实推进

  常委会遵循立法基本原则,逐步完善立法机制,不断提升立法能力,认真制定地方性法规,稳步推进立法工作。

  (一)完善工作机制。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逐步形成选题立项、法规起草、审议论证、交付实施等立法工作机制。通过广泛征集选题,制定2017年-2021年五年立法规划,报市委研究审定并批转实施。适时牵头召开不同层面的联席会议,指导和推进法规起草工作。规范法规审议程序,制定立法工作规程,通过调研考察、专家论证等方式,提升法规审议质量。

  (二)制定地方法规。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突出三明地方特色,立足万寿岩遗址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制定颁布《三明市万寿岩遗址保护条例》。在条例的制定过程和具体规定中,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理顺管理体制,建立遗址本体和周边环境的配套保护管理制度,明确行为约束和法律责任,为万寿岩遗址保护提供法制保障。针对市区居民饮用水安全保障,组织开展东牙溪和薯沙溪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立法调研,提前介入、协调推进条例起草工作,促进管理机构、生态补偿等重点难点问题的研究解决,并进行条例草案的一审。

  (三)加强备案审查。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作为合宪性、合法性审查的重要抓手,重点审查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内容,明确审查责任主体和反馈时限,建立年终报告制度。一年来,审查市政府报备的规范性文件47件、规章3件,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1件,组织开展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专项自查和清理工作,促进地方国家机构行为合宪合法,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三、突出监督重点,监督实效持续增强

  常委会围绕全市发展大局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选好监督议题,运用多种监督方式,扎实开展监督工作。

  (一)助推经济转型与优化升级。一是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听取审议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强调要落实新发展理念,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听取审议种子产业发展、林业科技创新情况报告,开展侨资企业发展情况调研,建议从加大政策扶持、壮大基地和企业、加强管理创新等方面,支持和引导相关产业转型升级。对市属国有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调研,要求市政府深化国企改革、扶持重点企业,并就“退城入园”企业发展、组建企业集团、支持项目工程总承包等工作提出建议,促进市属国有企业加快资产重组、增强竞争力。二是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听取审议推进全国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情况报告,针对申报门槛偏高、资金拨付进度慢、人才紧缺等问题提出建议,市政府多次专题研究部署,调整完善优惠政策,加强要素保障服务,推动“双创”示范工作。听取审议我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情况报告,要求市政府出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细则,健全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增强创新发展的科技动能。三是推动市区工业园区开发与建设。开展市区工业园区建设发展专题调研,建议从产业招商、园区建设、人才资金保障等方面,加快小蕉工业新城土地开发、三明经济开发区产城融合、永安石墨和石墨烯产业园的联办共建,做大做强市区经济。

  (二)促进预算管理与财源建设。一是强化预算监督。听取审议预算调整方案、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的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2016年市本级决算、2017年预算调整方案,督促市政府加强预算管理,推动预算更加全面规范、公开透明。听取审议有关部门对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有效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二是推进专项资金管理。跟踪监督市本级部分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提出加快建立项目库、合理安排专项资金、加强绩效管理等意见,督促市政府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推动税源建设。开展税收工作情况专题调研,建议市政府进一步深化国地税合作模式,维护税源挖掘潜力,夯实税源基础,增强地方财力。

  (三)推动社会建设与民生改善。一是围绕民生保障和改善,听取审议妇幼健康服务、民间信仰管理、消防安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等情况报告,推动相关问题的解决,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开展义务教育专题询问,推动市政府出台基础教育工作绩效考评指导意见,提升义务教育整体水平;聚焦脱贫攻坚目标,对精准扶贫工作进行跟踪监督,督促市政府加大精准扶贫力度,加快我市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二是围绕城市建设管理,听取审议物业管理工作情况报告,要求完善管理格局、规范物业收费、优化企业服务,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听取审议市区地下停车场整治工作情况报告,推动地下停车场集中整治和建设管理,缓解市区“停车难”问题;开展列西龙岗坊文物保护情况专题调研,市政府采纳相关建议,将其列入“城市双修”项目,规划建设古城墙和古街区特色景观,增强市区历史文化底蕴。三是围绕生态环境保护,调研监督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情况,推动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大环保工作力度,着力解决环保督查和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为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夯实基础;以“小流域治理”为主题,开展环保世纪行三明宣传采访活动,宣传和推动“河长制”工作,增强全社会的环保意识和法治意识。

  (四)推进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认真落实环保法要求,听取审议2016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并要求市政府督促各县(市、区)政府依法每年向同级人大或人大常委会作专项报告。开展义务教育、环境保护“一法一例”执法检查,听取审议水土保持“一法一例”贯彻实施情况报告,促进相关法律法规在本区域的遵守和执行。运用联动监督的方式,听取审议法院执行工作,促进区域内共性的执行问题解决;开展常委会关于加强生态检察决定、生态审判决定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促进“两院”强化生态执法监督和生态审判职能。做好人大信访工作,全年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626件(人次),推动信访问题依法解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常委会注重改进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一是以工作测评提升跟踪监督质量。从上年度监督工作中选取精准扶贫、市容环境、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群众关注的事项进行跟踪监督,听取审议有关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测评结果,提升跟踪监督的实效性。二是以专题询问增强执法检查效果。在执法检查后,就义务教育、环境保护工作组织专题询问并以电视录播方式公开,增强执法检查的影响力和针对性,促进具体工作的落实及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三是以调研专报推动重点问题的解决。在开展监督工作中,注重对发现的一些关键性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并以专报的形式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全年就工业园区建设、市区扬尘污染等事项形成10份调研情况专报,为市委决策提供参考。

  四、优化服务保障,代表作用有效发挥

  常委会坚持代表主体地位,服务和保障代表依法行使职权,着力激发代表履职活力,进一步深化和拓展代表工作。

  (一)密切联系代表。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安排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208名来自基层的市人大代表,通过座谈、走访等形式加强与代表经常性联系,及时回应代表和群众关切。保障代表知情知政,定期向代表寄送人大刊物、发送人大工作信息,及时通报常委会工作动态,安排代表参加立法规划、监督计划、法规制定等征求意见活动,采纳代表合理化建议。拓宽代表联系群众的渠道,支持代表通过代表活动室等平台联系人民群众。

  (二)加强履职保障。全面启用代表履职服务平台,目前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承办单位均已注册使用,提高了代表工作信息化水平。制定代表学习培训计划,组织代表培训175人次,提高代表履职能力。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指导代表小组开展活动,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组织代表开展立法、调研、检查和视察586人次,邀请59名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加强代表履职管理,做好代表履职登记,规范代表履职行为。积极做好协调联络工作,服务保障全国、省人大代表在明调研、视察等活动。

  (三)督办代表建议。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交办的1件议案已经审议完毕,并及时答复代表。代表在大会和闭会期间提出的243件意见建议已经全部办理,代表所提问题当年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占89.7%,代表对建议办理结果表示满意的占79.8%、基本满意的占20.2%。坚持集中开展代表建议办理“督办月”、办理结果“回头看”活动,采用跟踪督办、现场督办等多种方式,推动代表建议办理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坚持重点督办机制,确定8件重点督办建议由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并对办理和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促进代表建议办理质量的提高。如通过重点督办“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的建议”,市政府制定出台加快养老事业发展实施意见,加快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提高居家养老覆盖率;通过实地督办“富兴堡片区同城一体化公交车一站式到达的建议”,市政府有关部门完成公交站点建设和公交线路延伸,方便群众出行。

  五、加强自身建设,履职水平不断提高

  常委会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着力营造学习研究氛围,完善机关运作机制,不断加强常委会和机关建设。

  (一)提升履职能力。深入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学习廖俊波先进事迹活动,收看研讨《将改革进行到底》政论片,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坚定牢记使命、履职为民的信心决心。通过集中学习研讨、法律知识讲座等形式,加强理论武装,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履职尽责的能力。严格执行常委会党组、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议事规则,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行使职权,依法按程序办事,保障议事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做到廉洁用权、规范履职。

  (二)增强工作合力。充分发挥专委会作用,健全专委会工作机制,指导和保障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工作更加规范有效。加强人大工作研究,全市共有17篇论文在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课题研究中获奖。加强人大新闻宣传,办好《三明人民政坛》《三明人大信息》和三明人大网站,广泛宣传人大工作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强化与“一府两院”的沟通联系,自觉接受省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密切与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联系。

  (三)强化保障能力。加强对机关工作的统筹领导,健全秘书长办公会议制度,建立统一规范的公文处理制度和每周例会制度,整合机关工作力量,完善机关运行机制,促进机关运作更加规范有序、务实高效,机关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干部学习培训、培养选拔、交流轮岗力度,充实机关工作力量,选派年轻干部到基层挂职,增强机关活力。支持和保障市纪委派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组工作,深入推进正风肃纪,确保机关工作廉洁高效。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常委会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在市委正确领导下,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体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密切配合的结果,也是全市人民、各级人大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的工作离人民的期望和代表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是:立法能力还不够强,立法工作精细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监督力度还不够大,监督实效需要进一步增强;代表建议督办还不够到位,代表工作需要进一步改进;履职能力与新时代要求还有差距,自身建设需要进一步强化,等等。我们将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虚心听取代表意见,不断加强和改进常委会工作,更好地担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更好地联系和服务代表、群众。

  2018年主要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使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行各项职权,努力开创我市人大工作新局面。

  一、站位新时代,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能发挥作用

  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内涵要义,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谋划和推进人大工作,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进一步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见成效,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统领人大工作的行动指南,不断增强人大工作的时代性、创造性。积极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认真落实新时代坚持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人大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加强工作研究和创新,建立健全代表联系人民群众、上下级代表联系等制度,完善决议决定、审议意见、代表建议督办落实机制,不断提升履职实效;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加强组织建设和履职保障,指导乡镇人大加强和规范主席团工作、开好一年两次人代会,着力推动我市人大工作上新水平。主动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围绕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作为主要着力点,推动“再上新台阶、建设新三明”迈出新步伐。

  二、展现新作为,努力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

  积极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历史性变化,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工作目标,依法履行好各项职权。有序推进地方立法。积极发挥立法主导作用,加强立法能力建设,健全立法制度规范,提高地方立法精细化水平。审议表决《三明市东牙溪和薯沙溪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做好《三明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立法调研、论证及一审工作,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立法前期调研。依法开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保障宪法法律的遵守和执行。持续强化监督工作。综合运用听取审议专项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工作测评、跟踪检查等监督方式,在推动发展中促进民生改善。听取审议“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实施新一轮技改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计划、《福建省促进闽台农业合作条例》贯彻实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等工作情况报告,加强计划和预决算监督,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听取审议2017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等工作情况报告,开展“河长制”工作监督并进行专题询问,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听取审议精准脱贫、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农村金融改革、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中医药事业发展、禁毒、档案等工作情况报告,专题调研少数民族精准扶贫工作情况,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一法一例”贯彻实施情况监督并进行专题询问,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民生社会事业发展;开展文物保护“一法一例”、《三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跟踪检查义务教育“一法一例”贯彻实施情况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听取审议法治政府建设、法院家事审判、检察院刑罚执行监督等工作情况报告,推进法治三明建设。依法行使决定权和任免权。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工作机制,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任免相统一,落实法律知识考试、宪法宣誓等制度,增强被任命人员的法治意识。按照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部署,及时召开常委会会议任命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三、贯彻新要求,努力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加强代表履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支持代表依法行使国家权力,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着力完善“双联”工作机制。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听取代表意见建议,了解代表履职保障等情况,密切常委会及有关机构同代表的联系。完善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拓展代表履职平台建设,全面建成乡镇(街道)“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鼓励按选区建立代表联络室,依托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建立代表网上联络站,多方位畅通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渠道。着力强化代表履职保障。进一步丰富闭会期间活动,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视察检查,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参与立法、监督等工作。加强和改进代表履职工作,建立健全代表履职报告、登记和请假制度,推广代表述职评议,继续分期分批开展代表培训,进一步增强代表履职能力和履职活力。抓好“双联”工作经费和代表履职补助制度落实,探索采取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充实工作人员,更好地保障代表履职。着力推动建议办理质量提升。完善代表建议网上办理模式,改进和优化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健全重点督办、集中督办和跟踪督办工作机制,推动建议办理落到实处。

  四、紧跟新形势,增强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能力

  按照党的十九大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组领导作用,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人大干部队伍。进一步优化人大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结构,坚持常委会集体学习、专题讲座制度,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加强机关建设,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改作风、促效能,发挥好参谋、服务和保障作用。自觉接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指导,主动接受市人大代表的监督,加强对县乡人大的指导和支持,拓展工作协同和学习交流,增强人大工作活力,不断提高我市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各位代表!时代召唤催人奋进,履职为民任重道远。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依法履职、开拓创新,不断推动我市人大工作向前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新时代三明发展新篇章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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