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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

2018-03-20 15:24    来源:市人大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2018年2月11日三明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主任会议通过)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主动融入高质量发展和“再上新台阶”的生动实践,积极发挥立法主导作用,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实效,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努力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依法履职、积极作为,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新时代三明发展新篇章作出新贡献。

  一、完善工作机制,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1.发挥立法主导作用。进一步完善人大主导立法的工作机制,牢牢把握立项、起草、审议等几个关键环节,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发挥政府在立法中的重要作用,注重法规起草阶段提前介入、督促指导。及时将立法年度计划、提请表决的条例、法规制定涉及的重大问题向市委报告,确保我市立法工作在市委领导下有序推进。

  2.推进立法工作制度化建设。严格落实立法工作流程,完善立法技术规范,加强立法能力建设,提高地方立法精细化水平。建立健全立法调研、论证机制。完善审议工作机制,发挥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在立法中的主体作用,建立审议意见的反馈机制,提高审议质量。适时做好公布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工作,建立公众意见采纳反馈机制。

  3.落实年度立法计划。审议表决《三明市东牙溪和薯沙溪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做好《三明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立法调研、论证及一审工作,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立法前期调研。

  4.加强备案审查工作。进一步完善备案审查工作机制,依法开展备案审查工作,维护法制统一。发挥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主动审查的作用,对新制定的政府规章逐件进行审查。加强备案审查信息化建设,提升备案审查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二、强化监督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5.加强宪法法律学习宣传贯彻。组织学习新修订的宪法和新颁布的国家监察法,及时贯彻落实新规定新要求,确保正确依照宪法法律行使职权、开展工作。结合“12·4国家宪法日”等活动,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积极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加强对宪法法律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违宪违法行为,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

  6.突出监督工作重点。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围绕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作为主要着力点,综合运用听取审议专项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工作测评、跟踪检查等监督方式,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推动发展中促进民生改善。

  7.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实施新一轮技改提升行动计划情况、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计划情况、《福建省促进闽台农业合作条例》贯彻实施情况、2017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工作情况、精准脱贫工作情况、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工作情况、农村金融改革情况、“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中医药事业发展情况、档案工作情况、义务教育“一法一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老年人权益保障“一法一例”贯彻实施情况、禁毒工作情况、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法院关于家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检察院关于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8.开展计划和预算审查监督。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的报告、2017年市本级决算和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17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2017年市本级决算,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

  9.加强执法检查。对文物保护法及我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三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开展执法检查,推动法律法规正确有效实施。

  10.开展专题询问。围绕“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询问。

  11.做好人大信访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反映的群众信访事项,进一步提高来信来访办理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加强对群众反映问题和诉求的综合分析,为改进相关工作提供参考。

  三、改进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12.完善“双联”工作机制。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听取代表意见建议,了解代表履职保障等情况,密切常委会及有关机构同代表的联系。完善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拓展代表履职平台建设,全面建成乡镇(街道)“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鼓励按选区建立代表联络室,依托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建立代表网上联络站,多方位畅通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渠道。

  13.强化代表履职保障。进一步丰富闭会期间活动,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视察检查,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参与立法、监督等工作。加强和改进代表履职工作,建立健全代表履职报告、登记和请假制度,推广代表述职评议,继续分期分批开展代表培训,进一步增强代表履职能力和履职活力。抓好“双联”工作经费和代表履职补助制度落实,探索采取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充实工作人员,更好地保障代表履职。

  14.提升建议办理质量。完善代表建议网上办理模式,改进和优化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健全重点督办、集中督办和跟踪督办工作机制,听取审议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推动建议办理落到实处。

  四、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15.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进一步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见成效,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统领人大工作的行动指南,不断增强人大工作的时代性、创造性。

  16.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按照党的十九大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党组领导作用,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优化人大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结构,坚持常委会集体学习、专题讲座制度,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17.加强人大新闻宣传和工作研究。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继续办好三明人民政坛、人大信息和人大门户网站,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作用,全面反映人大工作新进展新成效。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组织开展课题研究,不断推进人大工作实践创新,促进履职实效提升。

  18.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加大对县乡人大的指导和支持,加强组织建设和履职保障,拓展工作协同和学习交流,指导乡镇人大加强和规范主席团工作、开好一年两次人代会,不断提高我市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19.加强机关建设。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对制度执行的检查监督,改作风、促效能,发挥好参谋、服务和保障作用,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人大机关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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