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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人大:着力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2018-07-17 17:29    来源:市人大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叶 诚

  代表工作是各级人大工作的基础,代表主体作用发挥如何,直接影响人大工作的成效。近年来,将乐县人大常委会把代表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紧抓好,开展人大代表“四个一”活动(即每位代表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学习培训、参加一次视察或调研、提出一条好的建议意见、走访一次选民),丰富代表活动内容,创新代表工作方式,拓展代表工作内涵,确保代表主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完善“双联”工作机制

  为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人大代表工作,制定了《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人大代表的规定》,对联系对象、时间、方式、内容及意见建议处理等方面予以规范,要求委员采取集中走访与个别走访、座谈了解与深入现场相结合等方式,加强与代表经常性联系,强化交流互动,及时回应代表和群众的关切。同时,为保障代表知情知政,在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参与的基础上,常委会每半年分组分片到各乡镇向代表定期通报县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工作情况,征求代表合理化建议。深化代表联系选民制度,制定代表走访联系选民有关要求,统一印发了《民情记录簿》,积极开展代表接待群众和走访选民活动,并要求完善群众意见建议登记、转办、反馈等工作,做好人民群众的“代言人”。

  加强代表履职保障

  一是强化代表履职培训。换届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先后组织了3次县人大代表集中学习培训,同时定期向代表寄送人大刊物,提高代表履职能力。二是搭好代表履职平台。县人大常委会完善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规范化建设,各乡镇按照“七有”、“三上墙”要求建立了“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代表小组因地制宜在中心村里设立“代表小组活动室”,同时建立健全好代表小组活动、代表接待选民来访、代表议政督政、代表建议交办督办、代表联系选民、代表视察调研等相关制度,并统一规范代表学习记录本、代表小组活动登记本、代表履职情况登记表、代表接待群众来访登记表、接访件办理情况反馈单及接访件交办单等表册资料,使代表活动阵地真正成为代表学习交流、集体履职、联系选民和群众的平台。三是全面推进代表述职评议工作。县人大常委会专门制定了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的实施意见,对述职形式、内容、方法步骤、结果运用等作了详细规定,每两年安排代表回原选区向选民述职,并接受评议,要求一届内每位代表至少向选民述职2次,做到人大代表称不称职,履职档案有据可查、人民群众直接评价。2015年以来,共组织128名县人大代表和562名乡镇人大代表回原选区向选民报告履职情况,回答选民询问,接受选民评议和监督,收到了较好效果。今年10月将继续组织开展代表述职评议工作。四是持续深化代表履职管理。县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将乐县人大代表履职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代表履职的内容和要求,强化代表履职保障,进一步加强对代表履职情况的监督和管理。同时建立了代表履职档案,制定了《将乐县人大代表履职情况登记制度试行意见》,按照一人一档要求,客观真实记录代表联系选民、参加培训和出席会议、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参加调研、视察以及代表小组活动等情况。坚持做好代表履职服务网络平台建设,让代表把网络平台作为依法履职和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工具,作为代表履职的电子档案。这些档案就是代表交给群众的“成绩单”,作为连选连任的重要依据,形成了人大代表争先进、比贡献、看成绩的履职氛围。

  督促议案建议办理

  重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的提出和办理工作,按照“提得实在、交得到位、办得满意”的要求,不断创新完善代表建议办理机制。通过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委室对口督办、重点建议重点督办、代表现场督办等方式和开展“代表建议督办月”、办理结果“回头看”活动、听取审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报告、对代表建议办理结果进行满意度测评、对办理结果不满意建议进行二次督办等措施,全面督办代表议案、建议。实现量化管理,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纳入县委年度效能考评。公示办理情况,向代表报告议案办理情况,将全部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汇编成册,印发给每位代表和各单位,并向社会各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推动代表建议办理从“重答复”走向“重落实”。去年共督办代表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金溪河保护议案》一条、97条建议,今年共收集代表建议57条,确定重点建议办理4条。

  (责任编辑:邱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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