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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家庭和睦的基石

2018-07-17 17:33    来源:市人大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丁 哲

  家和万事兴,家固天下稳,家庭的稳固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石。市人大常委会重视法院家事审判工作,于5月中旬,组成调研组对全市法院家事审判工作情况进行调研。6月20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家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针对存在的问题纷纷提出建议意见。

  肯定成绩

  “2015年至2017年,我市两级法院共审结各类家事纠纷案件9476件,其中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达6223件,占所有家事案件的65.7%,较一般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高15个百分点。”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姚丽青汇报。

  法院发挥家事审判职能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得到了调研组的肯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万年指出,全市法院从保障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出发,致力于家事审判改革,创新司法服务社会和家庭的方式方法,在转变审判理念、强化机构人员配置、加强建章立制、创新工作方式机制、提升物质保障等方面,取得了明显进展。谢复兴委员认为,全市法院实行家事审判机构统一化、家事案件审判专业化,夯实了家事审判的根基。加强硬件设施建设,订制圆桌审判法庭,配套心理疏导室、亲情教育感化室等,营造和谐温暖的家庭氛围。

  郭颖委员说,法院与综治办、公安、检察院等多家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了家事审判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构建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有助于提高家事纠纷化解率。黄月珍委员补充道,法院推进家事审判标准化,根据法律规定、审判实践及少年审判特点,制定《少年与家事审判标准规范》,以标准化的形式规范少年与家事案件特殊诉讼规则,使审判质效获得进一步提升。谢辉添委员对法院推行人身安全保护令印象深刻,他说法院与公安、司法、民政等部门建立反家庭暴力协作联动机制,逐步推进反家庭暴力工作,有利于保护弱势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

  正视问题

  成效之后,要重视问题的存在。我市家事审判工作在法律宣传、反家暴工作落实、部门联动协作、队伍专业化建设等方面还存在问题和困难。组成人员围绕这些问题进行了审议,纷纷发表意见。

  反家暴工作是组成人员热议的焦点。谢辉添委员说,目前,法院对家事法律宣传还不够,不少人甚至不知道有《反家庭暴力法》,有的认知仍停留在“家暴是家务事”、“清官难断家务事”的层面。2015年至今,涉及家庭暴力的家事案件高达近1000件,形势严峻。受害人反家暴意识淡薄,不能较好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在遭遇家庭暴力侵害时,不知道如何留取证据,不敢向公安机关报案或接受妇联组织维权等。

  谢复兴委员接着说,对家暴事实在举证、救助、协调、执行等环节缺乏有效解决措施,造成家暴行为无法得到及时制止,必要的家暴证据难以收集固定,增大家事审判工作难度。

  林承日委员指出,虽然相关部门联合制定了一些反家暴工作联动机制,但执行效果不佳,还存在责权不明、衔接不畅、联而不动的现象,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未能发挥有效作用,目前仅仅是法院与妇联等部门互相支持配合较多,其他部门还没有真正形成合力。

  针对家事审判队伍专业化建设,黄月珍委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家事审判工作不仅要具备较强的审判专业素质,还要具备良好的疏导、沟通与调解技能,更要在日常生活、人生阅历等方面拥有较为丰富的经验。但从当前我市司法实践来看,部分家事审判法官离上述要求还存在不少差距,综合素质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献策支招

  针对发现的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纷纷献策支招。

  就反家暴工作,大家一致认为,法院要扎实推动反家庭暴力工作有效开展,采取有力措施,着力解决家暴行为发现难、举证难、救助难、协调难、执行难等问题,切实落实好人身安全保护令,保障受害者人身安全。加强反家庭暴力相关措施和对策研究,加大法院与公安、基层组织等部门的联动合作,切实推动反家庭暴力工作的有效开展,增强人身安全保护令威慑力。发挥基层组织对婚姻家庭关系的保护作用,健全法院与公安、检察、司法、妇联、民政等部门的联动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优势,推行跟踪帮扶和信息共享机制,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郭颖委员认为,要加大家事审判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公众开放日、旁听庭审等形式,加强对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提高群众对家事审判工作的认识。通过法院“两微一端”以及电视台、报纸等媒体,加强家事纠纷典型案例宣传,传播和谐家庭观和正向价值观。

  黄月珍委员建议,要强化家事审判队伍建设。要以法官员额制改革为契机,不断优化家事审判队伍结构,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热爱妇女及未成年人、老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的法官充实到家事审判一线,配齐配强家事审判辅助人员,完善工作保障措施。加强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大力提升家事法官的法律适用能力,庭审驾驭能力,裁判文书制作能力和诉讼调解能力。

  “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认真研究处理常委会审议意见,深入推进家事审判改革,不断提升家事审判工作水平,积极服务和保障家庭文明建设,维护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姚丽青表示。

  (责任编辑:张丽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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