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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推进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座谈会上的讲话

2018-09-17 09:24    来源:市人大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在全市推进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座谈会上的讲话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徐 铮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推进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座谈会,主要目的是在全省兴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热潮之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思想,总结交流各地推进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做法和经验,研究探讨加强新时代我市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思路和举措,进一步推动中发〔2015〕18号和闽委发〔2015〕23号文件精神(以下简称“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贯彻落实,促进我市乡镇人大工作完善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会前组织了由办公室、研究室、人代室组成的三个调研组赴全市各县(市、区)就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情况开展较为深入的调研,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有关情况,为开好这次会议做了充足准备;7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会议专门听取了三个调研组的调研情况汇报,研究确定了此次会议的方案,并向市委作了书面报告。市委高度重视这次会议,省政协副主席、市委书记杜源生指示,要把会议开好,并按照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乡镇人大工作的发展。对此,我们要抓好贯彻落实。

  上午,大家实地考察了大田县石牌镇、济阳乡的人大工作。刚才,大田、永安、将乐、建宁等四个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及明溪盖洋、沙县青州、尤溪西城、宁化城郊等四个乡镇人大主席分别按照会议安排的专题,做了很好的交流发言,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结合各自实际,也做了全面的书面交流。通过考察、交流和探讨,大家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进沟通,互相学习,达到了预期目的。下面,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及相关法规规定,结合大家交流的情况,我就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我市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谈几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我市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

  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下发以来,我市各级各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特别是十九大召开后,把贯彻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相结合,着力推动我市人大工作与时俱进,促进乡镇人大工作创新发展。全市乡镇人大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贯彻修改后的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及省人大常委会出台的有关法规要求,积极主动作为,勇于探索实践,使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是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召开逐步规范。本届以来,全市129个乡镇均每年至少召开1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据统计,2018年已召开或计划召开2次人民代表大会的乡镇有65个,占全市乡镇总数的50.4%。对于开好年度第二次人代会,大田、建宁、泰宁、三元等县(区)积极探索推动,就会议议程、时间、程序等进行了规范。

  二是主席团建设不断加强。全市所有乡镇均设立专职主席且全部作为县级人大代表人选,全面落实人大主席列席乡镇党委班子会议等制度,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或明确相对固定人员协助人大主席开展工作。主席团成员基本上由人大主席、乡镇党委部分成员、群团组织负责人、部分代表团团长及乡镇人大办主任或人大秘书组成。大田、宁化等县的不少乡镇还配备了一名由党委副书记兼任的副主席。有的县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的指导意见,一些乡镇建立了乡镇人大主席团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主席团议事规则、主席团成员联系代表等制度。

  三是依法履职比较扎实。我市乡镇人大围绕地方党委中心任务,认真行使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在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促进宪法法律有效实施、推动党委决策部署落实、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许多乡镇人大围绕生态环境、精准扶贫、乡村建设、代表建议办理等工作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组织代表开展视察、专题调研、工作评议等方式,有计划地开展监督工作。

  四是同代表和群众的联系更为密切。代表履职平台建设全面推进,全市乡镇普遍建立人大主席团成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工作制度。各县按照有场所、有办公设备、有工作制度、有活动登记的要求,实现乡镇“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全覆盖,部分乡镇代表活动场所延伸到村级,为服务和方便代表联系群众、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提供保障。如建宁等县在县乡两级建立代表服务中心,在各选区建立代表联络室;大田在组建乡镇人大代表工作室、代表小组活动室的同时,还建立茶产业、卫生、教育3个行业代表小组;梅列、尤溪为各乡镇统一编印相关工作制度,统一上墙内容,统一制作上墙材料。

  五是代表履职管理逐步加强。进一步加强代表履职监督,组织开展代表履职评议,增强代表接受选民监督的意识,激发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如将乐县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将乐县人大代表述职评议工作暂行办法》;宁化县制定了《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管理办法(暂行)》;明溪县出台了《关于加强代表工作的规定》《关于加强人大代表小组活动的实施意见》等制度。

  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上的大力推动。近年来,中央转发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若干意见,并统筹修改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就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作出了决策部署。省委也转发了贯彻实施意见,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具体要求。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关于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内容很多,并且“含金量大”,为我们推动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省委去年还组织调研检查组对我市贯彻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情况开展调研检查,并赴将乐县实地检查和推动县乡人大工作,总体对我市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省人大常委会颁布了《福建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工作规定》,近年来多次来明对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进行调研指导,去年年底还专门召开全省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座谈会,总结交流各地经验做法,提升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水平。我市人大常委会在会上作了“搭平台建机制,推进乡镇人大工作规范化”的典型发言。

  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积极指导。市委重视和支持我市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专门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和人大常委会要努力把全市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提升到一个新水平。市委书记杜源生同志亲自听取汇报,亲自主持会议研究推动,亲自调研指导县乡人大工作。市委组织部也对大田县乡镇人大主席团建设的示范工作给予了有力的支持和指导。在2016年的县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中,市委要求各级党委把县乡人大代表选举作为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重要内容,严把政治关、程序关、结构关、纪律关,确保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圆满完成。在市委的领导下,我市2016年底选举产生新一届8722名县、乡人大代表(其中县级人大代表2037人、乡级人大代表6685人),代表结构进一步优化,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换届期间全市共有105名乡镇人大主席、县人大机关干部交流到党政部门工作。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专门召开全市乡镇(街道)人大工作会议,总结交流乡镇人大工作典型经验和做法,对加强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提出要求,着力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中央18号文件和省实施意见下发后,围绕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等开展了5次较大范围的专题调研,覆盖了全市12个县(市、区)及五分之一左右的乡镇,指导和推动县乡人大在依法履职、开好会议、代表工作、组织建设等方面更加规范。今年年初和6月,我又先后两次同常委会有关同志一道,深入大田县就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开展调研,与县委、县人大常委会的主要领导沟通探讨,要求大田县在乡镇人大主席团建设、规范开好会议、代表履职管理等方面先走一步,并在此基础上,及时总结一些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为我市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提供借鉴。

  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乡党委的重视支持和人大的主动作为。各县(市、区)党委在加强领导、保证人大履职、支持人大建设等方面,给予充分的重视和支持。如大田县委2015年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县乡人大工作的决定》,今年两次县委常委会会议就乡镇人大主席团构成、增设人大副主席、设立人大办及人大秘书配备、请示报告制度等方面进行研究、并形成会议纪要明确有关具体要求。永安、将乐、沙县把乡镇人大工作列入县级党委、政府对乡镇年度绩效考评范围。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通过多种方式指导和推动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规范化、制度化。梅列、清流等大部分县(市、区)都建立了常委会领导分片挂钩联系制度,坚持每年召开1-2次乡镇人大工作座谈会,邀请乡镇人大主席列席常委会会议,适时开展县乡联动监督,不定期举办县乡人大代表业务培训。乡镇人大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积极依法实践,完善工作机制,创新方式方法,认真行使各项法定职权,加强代表履职阵地建设,提升了乡镇人大工作的整体水平。

  当然,我们也要看到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与新时代要求、与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是:一些乡镇人大工作制度还不够完善,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会议还不够规范;闭会期间组织代表视察、调研、检查等活动不多,监督工作开展较少,成效不够明显;对“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的定位和把握不够准确、建设不够规范,代表作用尚未有效发挥;主席团成员结构不尽合理,人大主席及专职工作人员主要精力还未放在人大工作上、对人大业务知识不够熟悉等。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推动解决。

  二、对新时代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重要性的认识要再深化、再提升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必须长期坚持、不断完善。乡镇人大是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环节和重要组成部分。依法规范和加强新时代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对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推动各项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具体来说:

  (一)加强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思想的题中之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深刻揭示了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历史必然性和重大历史意义,深刻揭示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涵和功效,提升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理念和核心价值,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了十几年,其中在福州市担任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六年,对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做了许多探索与实践,在宁德还作了“发挥人大作用,把闽东的事业推向前进”的重要讲话并编入《摆脱贫困》一书。栗战书委员长近期在福建调研时强调,总书记在福建的探索与实践,与十九大精神是一脉相承的,是福建最大的优势,福建有福,这就是最大的福。

  (二)加强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是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的明确要求。2015年,中共中央转发了《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重要原则和重大举措,推动基层国家政权建设和完善。同年,省委也转发了《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发〔2015〕18号文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加强和改进县乡人大工作的具体要求。市委高度重视两份文件的贯彻落实,专门召开常委会进行部署安排、研究推动。这些都体现了中央和省、市委对乡镇人大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我们要站在坚持党的领导的政治高度,把加强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的重要内容,认认真真、不折不扣地抓实抓好。

  (三)加强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是推进新时代我市人大工作完善发展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人大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要求、作出了新部署,包括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作用,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等诸多与乡镇人大工作密切相关的决策部署。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新时代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修改了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其中修改条款直接涉及到乡镇人大工作的有十多处。省人大常委会还制定了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规定,对主席团闭会期间的工作职责提出了明确要求。乡镇人大工作是我市人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在新形势下加强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转化为基层人大的工作实践、在基层落地生根,如何把法律赋予乡镇人大的各项职权认真履行好、发挥应有作用,是我市推进新时代人大工作完善发展必须要思考和研究的重要内容。

  (四)加强新时代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是再上新台阶、建设新三明的现实需要。乡镇人大工作扎根于基层群众,监督的问题、议决的事项大多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乡镇代表与人民群众有着直接的、密切的联系。可以说,我市乡镇人大在新三明建设过程中有着独特的优势、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加强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是乡镇人大发挥基层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依法行使好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等各项职权,深入推进基层扶贫攻坚,补齐民生短板,促进我市如期完成决胜全面小康目标任务的现实需要,是乡镇人大充分发挥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优势,反映民情、汇集民智、凝聚民心,团结和动员我市广大基层群众投身新三明建设,推动我市实现高质量发展与赶超目标有机统一的现实需要。

  三、努力推动新时代我市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依照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及福建省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总结推广我市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全面加强新时代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促进乡镇人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关于如何推动新时代我市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总的是基于三点思考,具体讲五个方面的意见。

  首先,谈三点思考:第一,根本保证是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就是从领导层面上,进一步发挥党委的核心作用,确保乡镇人大保持正确方向和有效工作。第二,重中之重是工作上做到“三个好”。就是从工作层面上,重点把组织架构抓好,把法定会议开好,把代表工作做好,这是当前乡镇人大主席团最基础、最重要、最具体的工作任务。第三,配套支撑是出政策、定制度。就是从工作指导层面上,县级党委要加强领导,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的措施办法,支持乡镇人大依法履职;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指导,帮助乡镇人大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促进乡镇人大依法规范履职。

  具体要做好五个方面工作: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十九大报告指出: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党是居于领导地位的。我们要牢牢把握好人大作为政治机关的特殊属性和内在要求,把握好坚持党的领导这个重大政治原则,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能力,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这是做好人大工作,包括推进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根本性大问题。

  1. 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并颁布实施的宪法修正案中,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总纲,这对于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我们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深刻认识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以更深的感情、更努力的实践、更实的作风、更严的要求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 深入学习践行新思想。最重要的是自觉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来指引和统领人大工作。这里我重点强调“两个一”,即一个中心工作,一个专题学习。一个中心工作,就是前不久栗战书委员长率全国人大常委会调研组专门到福建、江西,就人大工作如何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进行调研,并强调:“打好‘三大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当前各级人大工作要紧扣的大局。”因此,市、县、乡三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主席团)要把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开展立法、监督和代表工作,作为当前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中之重的任务。一个专题学习,当前,市、县、乡人大的同志树立看齐意识,向党中央看齐,这方面要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学习。今年内,要专题组织学习、研究、宣传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大制度的论述和在福建工作期间的创新理论和实践,特别是关于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论述,不断深化对新时代人大工作特点、规律的认识和把握,努力做好人大各项工作。

  3. 坚持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加强新时代乡镇人大工作与建设,需要各县(市、区)委和人大常委会进一步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各地实际,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推动、出台指导性文件、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等形式,支持和保证乡镇人大依法行使职权,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这方面,大田县委高度重视,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主动作为。今年初县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了人大党组提请的进一步加强乡镇人大主席团建设有关事项,议定了5项举措,包括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等13人组成,乡镇党委书记原则上不再兼任闭会期间主席团成员;乡镇党委分管组织工作的副书记兼任人大副主席;设立乡镇人大主席团办公室,人大秘书由乡镇党委任命产生、按股级干部配备;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建立健全向乡镇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县委组织部在开展乡镇人事调整工作时,要充分考虑乡镇每年2次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时间,等等。大田县的这些举措,对于加强乡镇人大建设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值得各地学习推广。

  (二)把组织架构抓好。乡镇人大工作要想开展得好,首先要把主席团组织建设抓好。针对我市乡镇人大的实际,我认为重点要抓好三件事。

  1. 扩大主席团规模。我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工作规定明确了主席团由七至十三名成员组成,但是,这次调研中发现,我市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普遍配得不足,有的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才6个人。为强化闭会期间主席团职能作用,各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数量要尽量达到上限要求,以提升主席团履行闭会期间各项职责的能力,在规模上为主席团履职发挥作用特别是拓展监督工作打好基础。从大田县的做法看,主席团主要由三部分人员组成:一是主席、副主席、人大秘书和团、妇组织的负责人等乡镇机关人员;二是部分代表团团长,同时也明确了部分村主干是作为团长参加主席团的;三是部分村民和教育、卫生、企业等各界代表。从目前实际情况看,一是规模扩大,使主席团力量得到进一步加强;二是主席团成员更具代表性、广泛性,有利于更好反映社情民意;三是一定数量的主席团成员,保证了审议质量和效果。

  2. 优化主席团结构。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截止今年6月,我市129个乡镇中,大田县、宁化县乡镇基本上有1名党委副书记进入人大主席团,其他县(市、区)也有一些乡镇的党委副书记或党委委员进入人大主席团。从这些县(市、区)的乡镇人大工作实践来看,乡镇党委书记不再担任闭会期间主席团成员,乡镇党委副书记兼任人大副主席以及个别党委委员进入主席团的做法是可行的。一是有利于改善党委的领导。党委书记不担任闭会期间主席团成员,可以从人大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更加宏观地思考人大工作,更加有力地领导推动人大工作。在完善请示报告制度、其他党委成员进入主席团的情况下,既不影响党委的领导,又能使人大主席依法依规主持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主席团的日常工作。二是有利于加强主席团的领导力量。乡镇党委副书记兼任人大副主席、个别党委委员进入主席团,既有助于党委及时了解人大工作情况,又能够配合人大主席共同推动主席团工作,使主席团领导力量得到有效加强,同时,也有利于进入主席团党委成员多岗位锻炼。

  3. 增强主席团力量。在加强乡镇人大主席团领导力量的同时,如何加强主席团的工作力量,也是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及我省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规定,借鉴大田等县的做法,目前要做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明确人大副主席的分工和职责任务,让人大副主席有一定的精力和时间抓人大工作。二是发挥好在乡镇机关工作的主席团成员的作用,建立相应的联动机制,加强工作联系,推动闭会期间人大主席团工作的有效运转。三是设立乡镇人大主席团办公室,可以单独设置,也可与党政办合署,人大办公室主任或人大秘书由乡镇党委任命,按股级干部配备,做到有专人管事、专人办事。

  (三)把法定会议开好。召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会议,是乡镇人大依法履职的主要渠道。

  1. 规范开好两次人代会和四次主席团会议。关于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委有关文件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必须认真落实、加以规范。应该说,年度的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各乡镇都组织召开的比较好。年度的第二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各县(市、区)召开的情况不均衡,有的乡镇没能落实到位。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应该结合本地实际加强指导和规范,按照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围绕地方组织法规定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科学合理安排会议时间、议程等。关于乡镇人大主席团会议,《福建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工作规定》明确要求,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主席团会议由专职主席召集,每三个月至少举行一次。按此规定,每年闭会期间至少要召开四次主席团会议。四次主席团会议的议程应该围绕闭会期间主席团的十三项职责来安排,并根据议程做好充分的会议准备。两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前的主席团会议,议程可以主要安排为大会服务、做好代表大会会议准备工作;另外两次的主席团会议,可以围绕我省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规定中关于主席团闭会期间的职责,安排听取和讨论乡镇政府专项工作报告,研究组织代表调研、视察、检查等活动,讨论决定代表补选事宜等议程。

  2. 抓好会前、会中、会后各环节工作。我们所要求的开好法定会议,不是简单的开一个会,更不是为开会而开会。不论是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还是主席团会议,都是一个系统的、连续的、完整的工作流程,每一个环节都包括主席团需要做的许多具体工作,体现许多法律法规和程序的要求。只有依法、规范、周密地抓好会前会中会后的每一个环节,才能体现会议成效,才能体现依法履职。一要抓好会前的筹备,包括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审查代表资格,确定会议时间、议程草案和日程安排,提出各项名单草案,印发会议通知,各项工作报告和会议文件、会场布置、后勤保障等一系列准备工作。二要抓好会中的组织,要严格会议程序,重点抓好党员会议、预备会议、主席团会议、全体会议的组织,通过主持人对会议进程的把控,各工作人员对会议细致周到的服务,确保会议按照预定的流程和日程有序推进。三要抓好会后的落实,包括督办好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督促政府认真履行职责,完成会议通过的各项工作任务。同时,主席团自身也要认真完成好会议议定的各个事项。

  3. 不断拓展人民代表大会及主席团监督工作。各级人大依法行使监督职能,是宪法法律赋予的一项重要职责。从目前实际情况看,乡镇人大主席团监督工作的条件和基础都相对薄弱,因此,首先要从开好法定会议入手,不断拓展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主席团的监督工作。一方面,要组织好调研活动。乡镇年度第一次人代会之前,乡镇人大主席团可以通过组织代表开展视察、检查、调研等活动,为代表出席人代会做好准备工作。乡镇人大年度第二次会议,要围绕乡镇党委的重要工作部署、事关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确定听取和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的事项,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增强监督工作的实效性。另一方面,要选好议题开展监督。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围绕党委政府正在推进的工作、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精心选择监督议题,并列入年度第二次、第四次主席团会议议题。在监督的程序和方法上,可以借鉴地方人大常委会做法,会前组织调研检查,会上听取讨论专项报告或调研情况,会后将有关意见交由政府研究处理。

  (四)把代表工作做好。乡镇人大代表是乡镇人大的主体。代表作用发挥得如何,决定着乡镇人大工作的成效。乡镇人大要充分发挥直接面向基层代表和群众的优势,认真做好代表工作。

  1. 抓代表活动的组织。中央和省委文件对加强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我省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规定对做好闭会期间代表工作也作出明确规定,我们要认真抓好落实。要组织代表对宪法、法律、法规及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本级人大的决议、决定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组织代表听取和讨论本级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开展工作评议;组织代表对本级预决算草案、预算执行情况和调整方案草案等进行初步审查;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

  2. 抓履职平台建设。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是基层代表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也是代表履职的重要平台。要进一步重视和加强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平台的建设,规范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建设,在场所设施、工作制度、活动登记等方面进行统一规范,为服务和方便代表联系群众、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提供保障。同时,推动代表履职平台向村级、向行业延伸,进一步拓宽社情民意表达和反映渠道。

  3. 抓代表履职培训。县级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要按照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要求,组织好乡镇人大代表的履职培训,同时也可以组织代表参加全国人大培训基地和省、市人大举办的专题学习和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代表的能力素质。

  4. 抓代表履职管理。健全代表述职制度,规范乡镇人大代表定期向原选区选民述职的具体要求和流程;建立人大代表履职档案,记录代表履职情况,并逐步向社会公开。

  5. 抓代表建议督办。乡镇人大主席团要按照代表法和我省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规定的要求,将代表建议及时交由有关机构和组织办理并答复代表,公开办理情况的报告,同时可以借鉴市、县人大常委会督办代表议案建议的做法,采取重点督办、现场督办等多种方式,促进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的提高。

  (五)强化县级指导和推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县(市、区)这一层面的指导和推动十分重要。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要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文件精神,切实加强联系指导,扎实推动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

  1. 加强调研和请示。前面强调的当前乡镇人大工作与建设重点争取做到“三个好”,其中的重要事项要由县(市、区)委研究决定,但是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要首当其冲做好工作,向党委提出决策的意见和建议。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要担负起指导推动之责,关键三句话:提高站位,强化担当,主动作为。大田县的实践也证明,上级文件要求的把握、有关法规和程序的研究、乡镇人大工作的推动,这些都需要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认真调查研究,拿出明确的建议意见,经过党组讨论后,提请县(市、区)委决定。比如,乡镇人大主席团的规模、结构问题,县(市、区)人大常委会首先要认真研究、提出明确意见。这次会议结束后,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要认真分析、梳理本地乡镇人大实际情况,学习借鉴兄弟地区的好经验好做法,专题向党委汇报本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情况,进一步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这里强调一点,乡镇人大主席团规模、结构调整优化后,要重点指导乡镇人大制定规范的请示报告制度。

  2. 加强制度建设。地方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修改后,对乡镇人大在开好人代会、主席团会议、闭会期间主席团职责等方面要求有较大的变化。如果说,前面强调的“三个好”是乡镇人大的基础性工作,把法定会议开好则是基础的基础。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要认真研究,加大指导力度,以县为单位制定规范、具体的工作制度,推动乡镇人大形成一套务实管用的工作规程,促进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规范化、制度化。同时要根据新情况、新变化,研究制定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乡镇人大代表列席乡镇人大主席团会议制度。这样,即使乡镇人大干部变动更替,人大各项工作也能够规范开展、有序推进。

  3. 加强工作保障。要规范人大主席的分工,调研中发现有的乡镇由政府行文对人大主席进行工作分工,明确分管政府工作,这是不妥当的。人大主席负责乡镇人大以外的工作,应该由党委行文进行分工,并保证其有相应的时间和精力做好人大工作。要督促乡镇政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执行人大依法作出的决议决定,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列入乡镇政府督察重点事项。要按照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及福建省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规定要求,逐步建立代表履职补助制度,对无固定收入的代表给予履职补贴。调研中发现,一些乡镇的人大经费采取“实报实销”的形式,这是不符合文件规定的,要督促乡镇政府把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经费和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列入乡镇财政预算。

  同志们,最后借此机会,我代表与会人员对大田县人大常委会支持和保障会议的顺利召开表示由衷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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