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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

2019-01-03 08:14    来源:市人大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郭 婕

  今年6月20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姚丽青所作的《关于家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全市法院坚持从保障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出发,致力于家事审判改革,创新司法服务社会和家庭的方式方法,依法妥善化解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不断推进家事审判工作取得成效。市法院少年与家事审判庭先后获得了“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等多项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与该院“圆心圆家圆梦”的工作举措密不可分。

  一、圆心:在审判中教育、感化、挽救。一是首创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2010年,在全省率先建立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该项制度被2012年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第275条所采纳,上升为法律。之后,推动市委政法委等13家单位制定实施细则,对封存对象、封存内容、封存程序、信息查询等方面作出全面具体的规定,并为符合条件的未成年被告人开具全国首份无犯罪记录证明。二是创新未成年被告人附条件缓刑机制。为了保证缓刑考验期的矫正效果,根据未成年被告人在个案的实际情况,在裁判文书主文部分单独一项宣告附条件缓刑的内容和期限,所附条件主要以参加技能培训、继续回校学习、从事义工劳动等为主。同时,发送《附条件缓刑告知书》、《执行通知书》,联合司法局、劳动保障局、学校、原单位等协同做好跟踪回访和帮教工作。在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少年审判专业委员会2017年年会暨第四届少年审判论坛上,该机制获评“十大创新事例”。三是推进未成年人国家监护制度。与公安、民政等部门共同探索建立困境未成年人监护行政干预与司法裁判衔接工作机制,在发生法定监护人缺位或懈怠履行职责、与未成年人利益冲突的情形时,通过诉讼程序,实现监护权的转移,最大限度地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已在拐卖儿童案件中积极协调解决监护权落实问题。完成最高法院司法调研重大课题《论未成年人国家监护制度的健全——以司法保护为中心》,探索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家庭监护行政干预与司法裁判相互衔接工作机制,该调研已顺利结项并出版,并提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国家监护法》的立法建议稿和实践操作性文件2份。

  二、圆家:在少年与家事融合中相得益彰。一是巧设温馨审判区域。针对家事案件的特点,试行在圆桌内开展家事案件审理工作,并将少年审判“寓教于审”等配套做法引入家事审判工作。自主设计全国首个少年与家事审判“圆心”科技法庭,配套儿童观察室、证人视频作证室、心理疏导室、亲情教育感化室、家事调查调解室等,营造温馨的审判氛围,得到国务院妇儿工委、最高法院、全国妇联、省法院领导的充分肯定。二是推出人性化“三书一证”工作制度。为了既能解决家事纠纷,又能调整、修复和治疗家庭关系,根据审判进程适时发出“家事纠纷劝导书”、“婚姻冷静期告知书”、“子女抚养规划书”和“离婚案件证明”。“子女抚养规划书”遵循“儿童利益”本位原则,要求法定代理人认真思考子女的未来,提出抚养规划,该规划的实施情况作为变更抚养权的依据。三是建立“早预快办”反家暴工作制度。与市妇联联合成立反家暴联动中心,引进社工力量为受害者提供紧急庇护、心理疏导、法律咨询等服务,目前联动中心已受理个案151例,全部实行“一案一档”动态跟踪管理。国务院妇儿工委、最高院、全国妇联领导都充分肯定了“法官在线、即时维权”这一做法,《中国妇女报》进行了专门报道。开通人身安全保护令绿色通道,对有事实证明的家庭暴力案件,责任法官及时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并向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组织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四是引入专业化司法社工开展社会调查。为有效解决家事案件证据收集难、事实查明难等长期困扰审判工作的问题,联合团市委引入青少年司法社工介入少年家事案件审理工作。司法社工向法庭提交以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心理和抚养状况,当事人的婚姻状况、家庭关系等为内容的调查报告,并协助法院开展心理疏导、回访观护等工作。五是联合咨询师开展专业调解。聘任8名国家婚姻家庭咨询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为特邀调解员,参与家事案件的调解工作。全市法院包括相当部分少年与家事庭法官在内的60余名法官参加了心理咨询师培训班,目前全市法院拥有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资质法官35人。

  三、圆梦:在多部门联动中共护共育。一是打造多元协作模式。注重加强与共青团、妇联、关工委、教育、社区等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通过建立联席工作会议制度,健全完善“政法一条龙”和“社会一条龙”工作体系,并将婚姻家庭纠纷化解工作纳入各县区党委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的综治(平安建设)考评内容。二是构建回访帮教矫正机制。到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开展“一帮一”回访帮教活动,建立帮教档案,形成责任机制。在社区、企业建立教育基地、实践基地、矫治基地、培训基地,组织缓、管、免未成年被告人及社会闲散青少年参加公益性服务劳动,促进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联合妇联、综治、团委等部门对困境未成年人开展判后跟踪、回访、帮扶工作。三是规范统一审判标准。将少年与家事审判的创新做法提炼形成《少年与家事审判标准规范》,编制审判流程图,制定少年审判司法服务清单,通过总结提炼,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四是积极营造法治宣教氛围。相继开展“柔性司法、关爱少年”,“社区预防、司法给力”等系列主题活动,构筑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维权网络,并从技能、途径等方面对未成年人保护提出建设性意见。陆续拍摄《守望》、《指缝阳光》、《哭砂》、《归来》等微电影,其中《守望》、《哭砂》获评全国第三届“为了明天——关爱青少年彩虹行动”微电影大赛三等奖和网络人气奖,中院获全省优秀组织奖。《守望》、《指缝阳光》获评全国法院第二届、第三届十佳微电影。开通“少年与家事微法驿”微信公众号,启动偏远学校法治宣传活动,联合团市委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

  (责任编辑: 丁 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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