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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

2019-03-15 10:43    来源:市人大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2019年1月24日三明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44次主任会议通过)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也是实现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扣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紧扣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紧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在中共三明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主动担当作为,扎实推进地方立法,着力增强监督实效,更好发挥代表作用,持续提升履职能力,不断推动全市人大工作完善发展,自觉担负起新时代赋予的历史使命,努力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新时代新三明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完善工作机制,着力提升立法质量

  1.发挥立法主导作用。进一步完善人大及常委会主导立法的工作机制,牢牢把握立项、起草、论证、审议等几个关键环节,强化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发挥政府在立法中的重要作用,注重法规起草阶段提前介入、督促指导,引导法规主要制度设计。坚持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将立法年度计划、提请表决的条例、法规制定涉及的重大问题等事项向市委报告。

  2.健全完善立法工作制度。建立立项论证和立法前评估制度,把好法规立项关。建立健全立法调研、论证机制,探索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不断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细化立法工作流程,扎实做好公布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工作,建立公众意见采纳反馈机制。完善审议工作机制,发挥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在立法中的主体作用,建立审议意见的反馈机制,提高审议质量。

  3.落实年度立法计划。审议表决《三明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做好《三明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立法调研、论证及一审工作,开展《三明市停车场管理条例》立法前期调研。

  4.加强备案审查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完善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依法开展备案审查工作,维护法制统一。加强备案审查信息化建设,对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平台,推动备案审查工作数字化、智能化。

  二、强化监督工作,着力增强监督实效

  5.突出监督工作重点。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及省、市委全会精神,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高民生保障水平、法律法规正确实施等重点,综合运用各类法定监督形式,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

  6.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情况、国有资产管理情况、2018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自然保护区建设情况、水库建设和管理情况、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情况、居家养老服务情况、宗教事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福建省城乡供水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文物保护“一法一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三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

  7.开展计划和预算审查监督。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18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2018年市本级决算草案情况的报告、2019年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加强预算联网监督。

  8.开展执法检查。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水污染防治法、教师法、三明市万寿岩遗址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检查。

  9.开展专题询问。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询问。

  10.开展专题调研。针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情况、改善就业环境缓解企业用工短缺问题工作情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

  11.做好人大信访工作。认真办理群众信访事项,进一步提高来信来访办理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加强对群众反映问题和诉求的综合分析,为改进相关工作提供参考。

  三、抓好服务保障,着力发挥代表作用

  12.深化“双联”工作。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常委会领导与列席常委会会议代表座谈的机制,深入开展走访联系基层代表活动,认真听取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推动“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规范化运行,丰富活动内容和形式,密切各级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上下级代表之间的联系。

  13.优化履职服务。继续分期分批开展代表履职培训,指导代表用好履职服务平台。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有计划地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邀请代表参与立法、监督等工作,支持代表在闭会期间提出建议。建立健全代表履职报告、登记和请假制度,健全代表履职档案,推动代表工作经费和履职补助制度落实,及时协调解决代表工作中的实际困难。

  14.强化建议督办。完善代表建议网上办理模式,健全建议督办工作机制,深化代表建议办理“督办月”、办理结果“回头看”活动,听取审议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坚持常委会会议听取部分承办单位办理情况报告、重点督办建议办理和落实情况满意度测评等做法,不断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和水平。

  四、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升履职能力

  15.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党的全面领导体现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坚持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发挥好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从严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根本,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16.持续抓好“大学习”。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将其作为首要的、长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自觉用新思想武装头脑、统领人大工作。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知识学习,打牢依法履职的思想和能力基础。

  17.加强人大新闻宣传和工作研究。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办好三明人民政坛、人大信息和人大门户网站,加强宣传专题策划,充分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提升宣传效果。组织开展课题研究,深化立法理论研究,把握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推进人大工作实践创新。

  18.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进一步明确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范围、程序及保障措施。

  19.改进工作作风。认真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持之以恒纠“四风”、转作风。支持派驻机关纪检组工作,发挥其日常监督作用。坚持把调查研究贯穿于人大各项工作中,深入基层和实际,增强履职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提高工作质量。

  20.增强整体合力。按照市委部署推进人大机构改革,加强新设立的社会建设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建设;进一步强化机关效能,发挥好各委室参谋、服务和保障作用;自觉接受省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深化县乡人大工作的指导和联系,提升我市人大工作的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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