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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实施宪法宣誓制度的的对策与建议

2019-05-15 08:44    来源:市人大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孙惠真

  如今,宪法宣誓已在全国各地如火如荼展开,要认真总结前一阶段工作经验,针对实际操作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推进宪法宣誓制度规范化、严肃化、严谨化,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一)要深入学习,推动宪法宣誓内化入心。要深入贯彻党十九大精神、深化依法治国,全面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树立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的强烈意识;加强对宪法的学习,提升宪法宣讲教育的强度,多重措施、多管齐下,增加学习宪法、运用宪法、维护宪法的效度,树立宪法信仰,才能让宪法宣誓更具神圣性、权威性、效力性;加强对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办法的学习,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宪法宣誓仪式的基本程序,按要求扎实开展好宪法宣誓工作。

  (二)要全面推进,推动宪法宣誓落地落实。一是要严格贯彻落实。要把宪法宣誓作为常规性工作来抓,形成常态化,使之成为工作人员就职时的“规定动作”,通过宪法宣誓突出宪法至高无上的尊严和权威,传递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二是要加强探索拓展。要统筹考虑宪法宣誓的实质效果,重点完善宪法宣誓的效力、责任等规范性要求,可考虑在宣誓基础上签订践行宪法承诺书,营造有利于宪法宣誓内化的文化氛围,促进宪法宣誓规范性提升。三是要强化督促指导。人大及其常委会要通过执法检查、视察、调查、工作评议等,适时对“一府一委两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情况进行监督,切实保证宪法宣誓制度的有效实施;建立健全国家工作人员学习、遵守宪法及违宪监督等相关制度规定,并纳入考核内容,用制度推动宪法的学习普及经常化、实效化。

  (三)要合理规范,推动宪法宣誓外化于形。各地纷纷出台方案,但在操作、流程、细节上各不相同,显得不够严肃严谨。建议综合制定一个较为规范细致严谨的实施办法,可重点考虑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进一步明确主体。严格界定宣誓主体。所有国家工作人员,尤其是政府部门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界定,在就职时都应当全面实施宪法宣誓,地方政府应该要出台实施办法,加快对宪法宣誓制度推进力度;二是进一步明确规定宣誓时间。按照《决定》要求,宣誓人应当在就职时向宪法宣誓。目前,我省各级人大常委会普遍的做法是在宣布选举和任命后立即组织。如宣誓人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则择期另行组织,但对此情况,我省《办法》没有明确具体期限。而政府系统则是任命很久以后,才统一组织进行宪法宣誓,显得不够严肃。可以规定在一定的时限,建议在15天内或者30天内为宜。三是进一步明确规范宣誓地点与场所。宪法宣誓的地点即宣誓场所,一般由宣誓的组织机构确定。出于宣誓仪式庄重且易于举行等方面的考虑,人大选举和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人员的宣誓仪式,应当在人大议事场所举行;其他人员的宣誓仪式,可以在统一的场所进行,也可以在公务人员任职的机构进行。宣誓场所应当布置庄重、严肃,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或者国徽。四是进一步明确监誓的纠错职责和重新宣誓机制。当宣誓人读错誓词时,监誓人应当立即纠正,并要求重新宣誓。五是进一步明确规范现场着装。为体现宪法宣誓的庄严神圣,宣誓人现场宣誓时应当着正装,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有制式服装的应着制式服装,并要求整洁、得体。

  (四)要注重宣传,推动宪法宣誓开花结果。要让“宪法至上”的理念深入人心,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宪法宣誓制度是一个重要载体。要总结和推广宪法宣誓制度实施中的好作法、好经验,推动宪法宣誓制度全面有效实施。可将宣誓仪式录制成视频文件,采用直播方式,邀请更多工作人员、代表和群众观看宣誓仪式,扩大公开面。

  (责任编辑:孙征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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