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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代表建议开花结果是我们的职责所在

2019-05-15 10:26    来源:市人大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涂婉琴

  1980年11月15日,大田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作为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从此,揭开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大田实践的新篇章。

  40年来,大田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在代表建议办理落实上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八年来,我提了11件(建议),在县人大常委会督办下,落实了7件,列入计划2件,正在办理的2件。看到自己提的建议得到解决,感觉自己这个代表没有白当。”大田县第十六届、十七届人大代表林开发说。

  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重要形式,是人大代表反映民意的重要途径。督促“一府一委两院”办理好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是对人大代表负责,是对宪法和法律的尊重,也是是顺民意、聚民心、系民生的具体举措。

  大田县第十六届人大会以来,代表共提出意见建议1049件,如何把建议办理督出实效,倾注着大田县人大常委会的心。通过不断实践、摸索,大田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大田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规定》,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交办、承办及监督等工作进行规定,同时完善“牵头办、重点督、回头看”的督办模式,对代表建议办理落实督办不松劲,力促代表意见建议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

  实行“牵头办”

  “看到县政府新出台的文件了!根据新的文件规定,新一轮的职称评聘保守估计可以增加中学高级岗位职数120个,中小学中级岗位职数900个。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解决了教师队伍老大难问题!”时任教育局副局长的郑小玲看完县政府出台的教师职称评聘管理改革工作实施意见、教师职称评聘择优推荐细则等文件后,激动地立马拿出手机给常委会调研组打电话。

  近几年来,每年都有代表提交关于教师职称评聘问题的建议,引起了常委会的高度重视。2014年4月份,由张爱兰、刘永生两位副主任带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县委编办、公务员局、教育局等相关部门人员,对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形成可操作性强的《大田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我县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的意见》提交县政府。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大田县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管理改革工作实施意见》、《大田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聘择优推荐细则》等文件,激励教师队伍,调动教师队伍积极性。

  为促使教师职称评聘改革工作真正落地生根,常委会坚持跟踪督办,连续三年听取县政府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管理改革工作情况汇报,跟踪督促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并在2019年再次开展教师队伍建设情况调研,助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狠抓“重点督”

  2016年9月24日上午10点,县法院会议室里,一场对话正在进行。“我们今天不是来挑刺的,是想了解为什么兄弟县市都可以开设诉讼专户,在我县行不通,问题出在哪里了?”面对承办单位的质疑,张爱兰副主任耐心的解释说。原来是张爱兰副主任在督办县人大十六届五次会议重点督办件《关于要求及时退还诉讼费的建议》。经过沟通,找出症结所在,承办单位口头承诺会抓好落实。会后,张爱兰副主任继续带领督办组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商,县法院于8月1日开设了诉讼费专户,设立了缴费POS机,邮储银行派驻专人在法院立案大厅办理诉讼费的收、退事宜,简化流程,减轻当事人的诉累。

  2018年10月16日下午3点,大田县均溪镇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里,另外一场对话一样别开生面。对话的一方是三次会议代表意见办理不满意的10位领衔代表,另一方是建议承办单位领导,对话的主持人是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汉良。

  “我不满意是因为承办单位说要开始实施了,可是三个月过来了却迟迟没有动工。”

  “我不满意是因为承办单位答复含糊,落实主体不明确,问题无法解决。”

  ……

  民政局、水利局等10个相关承办单位领导根据代表不满意原因,认真解答代表问题,寻找解决对策,最终,10件不满意建议件中有9件代表当场表示满意,1件表示基本满意。

  这些特殊的对话只是大田县人大常委会抓好督办件的小小缩影。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建议跟踪督办是大田人大常委会一个督办重点,对重点建议督办一样不松劲。每年交办会前,常委会专门召开主任会议,精心筛选若干件涉及民生、反映民意的建议作为重点督办件,由常委会领导挂包督办。八年来,共有70件建议列入重点督办件,办理结果均为满意或基本满意。2015年起,大田县人大常委会更是重点督办办理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并将测评结果在县电视台公告,及时回应代表关切。

  开展“回头看”

  代表年年提建议,当年“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建议现在办成了没有?当年“暂时因条件未成熟而没有解决的问题”现在是否已经具备解决条件并积极着手解决了呢?承诺的事项最终兑现了没有?

  为推动建议办理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的,大田县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回头看”的督办制度,并成为监督的常态。

  八年来,常委会不仅每年挑选若干件上年度政府列入工作计划的建议办理落实进行“回头看”,同时对教育局、住建局等11个承办单位建议办理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

  如在县人大十六届四次会议上,林海生代表提出了《关于休整大田县灵堂道路的建议》,因县政府决定将灵堂搬迁到县殡仪馆实行一体化经营,所以暂不修整道路。后因工作中计划改变,灵堂迁建暂缓。在2016年开展的“回头看”活动中,人大调研组提出,既然迁建计划暂缓,民政局就该落实代表提出的建议,对进出灵堂的道路进行路面硬化,给代表一个答复。县民政局根据调研组的建议,于2016年9月底对进出灵堂的路面进行水泥硬化修整。

  八年来,正是因为大田人大常委会对建议办理落实情况督办的一股子韧劲,促进了一批又一批涉及民生的热难点问题得到落实,这不仅大大提高代表的履职意愿,推动常委会工作不断前行,也赢得了广大市民的点赞。“让代表提出的建议开花结果是我们常委会的职责所在。在建议办理落实监督的路上,我们将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常委会主任陈汉良坚定地说。

  (责任编辑:王祥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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